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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赫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1

1. 内设机构

办公室(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益阳市赫山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办公室牌子)、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 所属事业单位

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

3. 派驻派出机构

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区监委派出兰溪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八字哨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笔架山乡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沧水铺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衡龙桥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泥江口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欧江岔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泉交河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新市渡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岳家桥镇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赫山街道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桃花仑街道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会龙山街道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金银山街道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龙光桥街道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龙岭工业集中区监察办公室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委员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益阳市赫山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办公室牌子)、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此外,设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赫山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

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简介

办公室(调研法规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等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区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办案设备装备采购等后勤管理服务;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暂扣涉案款物保管;承办机关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法制建设、文明创建、机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全会报告等重要文件文稿;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参与起草、修改本区规范性文件。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以及区委巡察机构的干部人事、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益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承办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纪(工)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纪(工)委副书记、委员、监察组织人员人选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策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综合协调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统筹管理区管干部廉政档案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纪(工)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举报事项,审核办理结果;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协助配合区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承担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具体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协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配合区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负责委机关谈话室的管理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工)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通过调阅有关资料、实地调研督导、进行约谈函询、监督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监督检查巡察整改;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的情况;督促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以及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的情形,精准适用“四种形态”;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指导、督办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及区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等。

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益阳市赫山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区追逃办”),同时履行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职责,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办对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协助办理区监委负责的监察赔偿相关事宜;办理或协调督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执行落实相关事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市管干部以外干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区委巡察机构干部,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益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纪(工)委干部,以及干部管理权限内的区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及其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职权范围内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等。

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统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协调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下发应用系统的部署实施,组织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及普通密码设备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监督执纪数据平台、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公共信息核查和情报信息研判;负责委机关监督执纪专用技术装备、信息系统、信息终端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