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2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动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要位置,统一认识抓整改。2025年6月27日,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第12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14次局党组会议就巡察整改方案、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整改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2025年1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局党组根据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反馈的审查意见,对巡察整改方案进行了完善。党组书记、局长陈瑶多次专题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协调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瑶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项继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推动落实工作。

  (三)明确整改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并剖析根源,明确目标,制定《中共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在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督促整改、责任科室牵头整改、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整改实效。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完善机制,改变工作作风。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销号制度,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抓巡察整改不严不实。

  1.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在建设银行益阳桃花仑支行设立食堂餐费管理专户,2023年管理专户转设至工商银行益阳赫山支行,同时与工行合作,建设了市委市政府机关“智慧食堂”餐卡充值管理系统,由各单位自行缴费充值。餐费直接缴入餐费管理专户。二是食堂餐费管理专户每月5日前及时进行上月餐费对账,确保专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三是我局已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收支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做到专款专用和“收支两条线”。

  2.个别问题整改不认真。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书记组织机关纪委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相关释义,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已按照《规则》要求,结合局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局属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模板,并组织科级干部完成首次填写。拟每年度更新一次,必要时实行及时更新。三是对重新填报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均已符合标准。

  (二)反馈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有欠缺

  3.办公用房管理和保障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业务工作专题培训会,各县市区机关事务部门、市直各单位均派人参加培训,会上解读了《益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局关于办公用房管理的最新解释,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办公用房工作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宣传学习。二是按照《益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实施办法》(益管发〔2023〕20号),2025年度以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专项检查,自行专项督查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共开展了多次办公用房检查督导工作,市直正处以上单位巡检率达到89%。三是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出整改函件,并将函件同步递送市委督查室及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四是2025年度将11处闲置办公用房纳入市级公物仓管理,通过市级公物仓调剂闲置办公用房9处,保障了市直单位的办公用房需求。

  4.公务用车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文件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简称“三公”)业务工作培训会,深入解读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办法、政策文件和操作流程,重点分析省市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邀请省局车辆和接待管理处处长来益授课,详细讲解“湘办通”平台公务用车模块应用操作,分析当前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二是制发《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被检查的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一对一”发出整改通知书,目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同纪检监察、审计、巡察等部门沟通协调,同步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等,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配合市纪委开展暗访督查,与审计、巡察等部门加强相关业务沟通,推动多渠道监管贯通发力。三是加强平台监管,强化基础信息清理,清理省“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信息,通过抓实标识喷涂、车载终端安装及完善修正各类基础信息,确保公车运行可定位、轨迹可查询,截至目前,通过信息平台共审核市直单位基础信息1339次,督促处置预警信息,切实打牢数据监管基础。四是规范租赁行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采购市直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确定入围社会租车公司名单及租车最高限价。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修订出台《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规范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行为。五是加强县市区(管委会)公务用车管理的业务指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县市区(管委会)抓实公务用车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督促。

  5.公务接待管理有缺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和出台公务接待各项政策,明确公务接待各项标准及审批流程,先后推动出台了《益阳市公务接待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益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活动“零接待”实施办法(试行)》、《益阳市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全流程监管机制,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专项检查,2025年6-7月,联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抽调人员组成了9个专项督察组,对全市开展了整治违规吃喝,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专项督查。三是加强公务接待政策和“互联网+监督”公务接待信息管理平台操作培训,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公务接待管理。组织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单位召开“湘办通”平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模块应用操作培训会议。对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四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陪餐人员,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和报账等程序,切实发挥管理单位示范表率作用,提升公务接待管理水平。五是已按要求退还接待用餐中超出餐费,并通报全局各科室(中心)。六是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业务培训,由财务科对《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益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活动“零接待”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培训。建立了“双人复核” 操作规范,在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中重新设计会议(培训)用餐和接待用餐审批表,设置由办公室与财务科共同核对用餐清单栏目,确保陪餐人数、费用等符合规定。严格执行 “先审批、后接待” 流程,接待申请需详细注明事由、人数、标准,未经审批不得安排接待。

  6.节能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充电桩进展较慢的市直单位召开市直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市直单位实现“具有独立办公场地的单位按现有停车位不少于20%的比例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这个目标。二是针对部分市直单位存在变压器容量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电网、充电桩建设企业沟通协调争取应建尽建。三是在机关一院建设充电桩三期,设立新能源汽车专区,安装快充6个,慢充10个,设置道闸,通过智能车牌识别系统控制,仅限新能源车辆进入充电车位区域,充分解决油车占位电车充不到电的问题。四是截止目前,市直单位充电桩建成的数量为661根,按照市直单位3000个车位来计算,车位比达到22.03%。

  (三)反馈问题:当好“红管家”打好“铁算盘”有差距

  7.维修项目管理不严不实,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机关项目采购管理制度》,对班子成员责任进行了强化,对项目拆分加强了监管,完善了2万元以下项目采购流程,明确了实施程序和要求。二是明确了工程类项目均需请第三方审计,以审计金额作为结算金额;明确了2万以上的项目需挂网选取供应商。三是严格报账要求。对维修项目报账时,要求发票开具、预算审批、评审结算等环节严格遵循时间逻辑顺序,并附详细清单及依据,杜绝流程倒置。

  8.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压实联签人员责任:会审联签小组成员依照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和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会审监督;会审联签小组成员对有关票据有疑问的,应当提出质疑,有关经办人、证明人必须当面进行解释;发现不合理开支、假发票、违反公务卡使用和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财务管理规定的,会审联签小组成员应拒绝签字,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或主要负责人)报告。二是已修订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对口科室与财务科职责:各相关科室负责应收账款收取工作并及时上缴财政对应账户。财务科负责将财政《已收到代管资金明细表》、《预算外待查明细表》及时提供给相关科室对账,收集整理好相关科室对账资料后与财政核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

  9.后勤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机关食堂管理问题:①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部门督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②合同已明确条款将食堂承包商整改落实情况与履约保证金、退出机制挂钩,要求承包商整改落实;③每季度组织局各科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测评检查,督促承包商优化食材采购、加工流程,加强卫生管理。

  二是针对机关大院管理问题:①在机关一院各事故易发地段新增减速带8条,基本消除了大院行车隐患;②严格督促物业公司遵守人社、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的相关规定。邀请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社保方面知识宣传培训场2次;③每季度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督促物业公司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三是针对物业公司监管问题:加强机关二院、三院物业管理。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程序,通过申请仲裁、完善仲裁材料、依法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已完成门面拆除工作;②机关三院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整体移交至益阳城投集团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我局履约机关三院物业服务到2025年12月底。抓实2025年5月1日前机关三院住户租户应缴水、电、物业费的财务核对工作,做到应缴尽缴,上交国库;③举一反三,加强对机关二院4家出租门面物业公司代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要求必须使用转账方式缴纳水电费和门面租金,避免使用现金,并按照财务纪律要求做到“日清月结”。

  10.市直公物仓建设标准不够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共享信息推送工作的通知》(湘财资函〔2025〕18 号)要求,已全面启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打通了与全国调剂共享平台闲置资产的互联互通。二是在全市三公业务专题培训会上,解读了公物仓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广宣传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三是将原公物仓系统内数据向新系统迁移,在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内上架公物仓资产204条。四是2025年度省级公物仓向各县市区调剂18台公务用车、253件办公家具及设备,市级公物仓向各县市区调剂69台设备、1台公务用车。

  (四)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

  11.主体责任落实有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时,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瑶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全局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把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三是党组班子严格按要求开展谈话谈话,及时掌握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状况。2025年7月以来,已经开展谈心谈话33人次,切实发挥廉政谈话的效用。

  12.查找廉政风险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工作环节的每一位相关人员。二是组织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对照“三定”方案中确定的工作职责,全面查找风险点37处,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7条,切实做到知纪守纪。三是今后将结合行政职能和个人岗位的转变,实行动态更新。

  13.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摘编》,局党组班子分别讲授纪律作风专题党课1堂,多维度筑牢作风防线。二是广泛开展了各层级谈心谈话,2025年7月以来,已经开展谈心谈话33人次。三是开展全局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主题活动,通过观看廉政短视频、表态发言和交流发言、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为提升公文质量,规范公文处理流程,由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公文“三审制”的通知》(益管办发〔2025〕2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环节审核程序,压实了办文工作责任,对不按规定进行审核,导致公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局上下严格落实平时考核指标中关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考核要素。

  14.落实保密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023年市保密局检查发现问题已于当年整改完成,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保密局。二是开展保密工作培训,组织全局31名干部职工开展保密专题培训,重点学习2025年中央、省、市保密风险提示和窃密泄密案件通报的相关文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涉密文件随意摆放泄露”“内部信息违规转发”等多起典型案例,通过现场剖析、互动问答等形式,详解涉密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三是建立《涉密文件收文办件登记本》《密件公文阅签确认单》,详细记录文号、标题、收发人、流转路径、归还时间等信息,2025年累计登记收文334份,借阅文件记录55条;文件传阅采用“点对点交接”模式,严禁横传、私存,阅后立即归还,确保全程可追溯。要求5名新入职干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使保密工作职责细化到人、到岗。四是强化技术防控手段,为涉密计算机安装终端安全管理系统,严禁USB接口、蓝牙等外部连接功能,实行物理隔离;为内网办公电脑安装U盘管控软件,仅允许使用统一配发的加密红盘,从技术上杜绝违规操作。五是规范信息公开三级审查流程,拟公开信息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复审→意识形态和保密分管领导终审”三级审查,每级审查均需在《信息送审签发单》上签字确认,注明审查意见和日期。

  (五)反馈问题:未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5.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14次党组会议上,党组传达学习了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在2025年第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再次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了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了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责任层层压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三是党组已召开第14次和第2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第23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向市委汇报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并实行严格的发文审签程序后,已按要求向市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四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局办公室印发《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益管办发〔2025〕4号)至各科室、中心。

  16.意识形态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10月由一、二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风险排查,针对局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等,由项目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前评估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风险,并向党组会汇报,如存在风险由办公室建立风险预警台账。三是邀请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科科长来我局授课,针对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网络舆情等业务知识,开展专题授课,提高意识形态风险鉴别和排查能力。四是局办公室已修订印发《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益管办发〔2025〕4号),完善了突发舆情应对机制。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将意识形态责任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推动风险排查与应急处置常态化、精准化。

  17.阵地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县市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局各科室、中心。从制度上明确了信息报送重点内容、报送时限与规范要求,完善了考核激励与保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信息稿件内容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复审→办公室分管领导终审,严格把关。三是开展自查。各科室、中心每季度对发布信息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整改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商业广告、违法涉密敏感等信息内容,切实确保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四是重新梳理网站栏目信息。修复和清除失效链接,合并和回收不能及时更新的栏目3个。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工作动态、行业资讯、要闻转载、业务平台、专题专栏等5个栏目保持1-2周更新至少一次。五是提升内容传播力,对在局公众号和网站上面发布的稿件,发动干部职工点击阅读和积极转发。

  18.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上半年党组没有组织“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已分批在2025年下半年的第15次、第16次、第17次党组会议上进行了补学,共补学10次。二是在2025年第15次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湘宣电〔2022〕47号),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三是强化了责任落实。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为责任科室,收集党组会议题时,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第一个议题。四是规范了学习流程。会前由办公室收集学习资料,报党组书记审定,会上安排专人领学专人记录,会后印发会议纪要,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2025年历次党组会议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六)反馈问题: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存在弱项

  19.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经核查,因改造项目启动时遇政策调整,具体经办人员政策理解有偏差,遂由我局内控小组依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规定,比价选定社会代理机构,未再报党组会议审议。项目事项的变更系“三重一大”范畴,已围绕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对具体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在第14次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议题,责任科室均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决策事项相关材料报党组班子成员审阅,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局办公室修订印发了《关于修订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的通知》(益管办发〔2025〕3号),其中《机关工会制度》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益管办发〔2025〕5号),对清理出的《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进行了废止。三是我局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了学习,并将任务分解至各班子成员、办公室和机关党委,严格按要求抓落实。四是此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会前 15 天启动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每人谈话不少于 3 人次,均记录在谈心谈话记录本上。广泛征求了8个县市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个机关支部和局机关全体干职工的意见建议,在向干职工收集意见建议时,要求半数以上干职工围绕中心工作提建设性意见,对避重就轻的建议当场提醒修改,确保意见建议收集落到实处。

  20.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培训。机关党委书记组织机关党委委员、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工作程序的精准把握。二是局机关党委开展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资料送市直机关工委审查把关,未发现影响其党员身份的问题相关问题。经核实,入党程序中出现的逻辑错误系记录人笔误,误把“拟”字习惯性写成了“已”字,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拟于2026年初,根据上级安排,按要求召开高标准的党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严格落实各个环节,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要求每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批评意见,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四是及时调整负责会议记录的支部委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通过党员大会补选1名青年干部进入机关一支部班子,担任组织委员并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工作。五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明悉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并就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做好支部换届以及文书档案归档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六是后续将坚持每次年度第一季度及时做好上年度组织工作文书档案归档工作,避免资料缺失。

  21.干部人事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共同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处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同时,已对组织人事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档案管理业务水平。二是已完成2021年以来职务选任和职级晋升的干部考察材料复查工作,暂未发现考察材料把关不严问题。三是针对存在学历问题的职工,配合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了专项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后,该情况符合当时特定政策。四是已于2025年12月初完成对局管干部的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工作,同步完成整理工作。

  四、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为止,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组织力量不减、目标任务不变、尺度标准不松、工作力度不降,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问题的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我局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确保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履行好监督职责,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局党组将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带头自觉维护、严格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同时组织干职工对规章制度进行常态化的学习,做到规章制度人人知晓,人人敬畏,强化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管理、保障、服务水平,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1826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8号;电子信箱:yysjgswglj2025@163.com。

  中共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