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牵头推进整改。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党组书记余文武代表中心党组表态,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带头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效推动事业发展。二是身先士卒,率先垂范。针对政治生态、人事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上轮巡察反馈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党组书记余文武亲自研究部署,并多次带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汇报,同组织、编办、人社等职能部门沟通。三是密集调度,跟踪问效。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党组书记余文武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细化具体举措,了解进展情况,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管理科室、营业网点认真履职、真改实改。

  (二)中心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动整改。一是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巡察问题反馈会后,中心党组迅速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中心主任和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问题整改的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二是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研究制定《中共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标巡察反馈具体问题,逐一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定期调度、督促落实。三是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将做好巡察整改与抓实以案促改贯通联动,与推进“三个提升行动”和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整改期间,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8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18日,巡察反馈的23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19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已申请不宜公开问题5个。

  (一)反馈问题:政治生态长期遭到破坏

  1.政治意识淡薄。贺国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盲目改变公积金放贷政策,在全市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即缴即贷”政策,造成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现任班子的整改措施仍然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第三次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问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强调要进一步规范资金运营管理,严格各类业务审核,严防骗提骗贷风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2024年以来,中心党组共计召开13次扩大会议,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关于依规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人民至上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关于住房问题、厉行节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防治统计造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班子成员均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通过认真学习研讨,领导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提高,遵规守纪意识、管党治党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领导班子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暨贺国胜案件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在合作银行列支宣传费用和贷款保证金清退问题开展检视剖析。四是按照“开源节流”的思路,对标对表开展提取和贷款等业务操作细则的修订工作。5月9日,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各营业网点通过会议或者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开发楼盘、合作银行、缴存单位和职工对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操作的意见建议。5月17日,中心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暨业务政策调整工作座谈会,听取和集中讨论各营业网点收集的意见建议。5月29日,中心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操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进行修订。

  2.规矩意识缺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2021年均只召开了1次会议。2022年、2023年我市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未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在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3次扩大会议,各营业网点、管理科室在2024年3月的周旬会,均组织集中学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二是2024年3月29日,中心党组召开2024年第6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了办公室提交的《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建议稿)》,同意将《章程(修订建议稿)》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三是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目前我市正在大力度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保留,中心将在下半年尽早提请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章程(修订建议稿)》并严格执行;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撤销,以后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重大事项,中心将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后严格执行。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贺国胜任党组书记期间,“家长制”作风和“一言堂”现象表现突出。现在的党组会也存在个别议题会前未充分酝酿、会上讨论研究不深入、会后落实不及时等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3日,中心党组召开2024年第4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益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强调要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决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严格遵守中心《党组工作规则》,2024年以来召开的13次党组(扩大)会议,会议议题及相关资料均提前上传至钉钉,供参会人员审阅。三是2024年1月15日、4月15日,中心党组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分别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暨贺国胜案件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征求意见建议、个别谈心谈话、查找问题不足、剖析思想根源、落实改进措施,领导班子对党的创新理论领会更深,“政治机关”意识树得更牢,从政治上分析、解决住房公积金业务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

  (二)反馈问题:部分运行指标长期“亮红灯”

  4.“最低缴存标准”长期高位。2020年以来,我市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为350元/月。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9日,发布了《巡察整改和业务政策调整说明》,就调整最低缴存标准征求各缴存单位意见建议。二是5月29日,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修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不得低于益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修改为“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益阳市人社部门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降低缴存企业的成本负担。

  待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我中心将草拟2024-2025年“限高保低”缴存标准,报批后公布实施,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5.“增值收益”长期低位。融资成本减少了增值收益。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4月20日提前偿还全部授信借款。二是针对公转商借款制定还款计划。根据资金实际情况,每月制定资金计划,在确保贷存比逐步下降到85%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提前偿还公转商融资借款。三是协商降低存量公转商贷款利率。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多次与工行协商,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公转商借款执行利率,从最初的4.65%降至3.75%,大大降低了借款利息的支出。四是2020年8月发布《关于停止从手续费中开支相关业务项目的通知》,不再从手续费用中列支相关业务支出,仅支付委贷银行的放贷及归集手续费。并与市财政沟通,明确手续费中开支的相关运营项目作为专项项目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6.“商转公贷款”长期低位。中心在推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上举措不多、力度不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5日发布《关于推广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决定联合全市各农商银行共同推广“商转公积金组合贷”业务。二是在2023年11月15日,发布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试点方案》,12月18日,我市首笔顺位抵押商转公贷款顺利发放。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中心共计发放商转公贷款347笔、8479万元。

  7.“休眠账户”处理长期低位。对已停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及时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基础数据,夯实治理基础。信息科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为基础,对现有核检问题数据建立台账,“点对点”分类推进整改。二是制定《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集中清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化部门联动。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2024年分别将睡眠账户清理纳入绩效考核,通过业务赋分的方式,推动各网点持续加大睡眠账户处理力度。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处理睡眠账户7560笔,提取金额共计3318万元。

  8.“风险防控意识”长期缺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第三次党组(扩大)会议和各部门周旬会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二是中心充分利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企业联动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持续推动公积金缴存余额的增长。2024年5月,中心资金缴存余额达129.20亿元,同比增长6.94%。三是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仅限于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2024年3-5月,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分别为85.21%、86.03%、85.11%,接近85%整改目标值,低于省住建厅202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个贷率保持在95%以内”目标。

  9.“贷后管理征信”一度缺位。逾期行为未纳入征信系统,也未建立逾期还款惩罚机制。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从 2023 年9月起,按要求分步骤推进征信数据共享工作,建立并完善征信相关管理制度。2023年10月10日,印发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从业人员问责制度》及《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业务应急处置操作规程》三项征信管理相关制度,完成了贷款数据上报的系统测试。二是从2023年9月-2024年5月,共计完成八轮征信数据上报验收申请。目前数据上报校验工作已完成,并已提交验收申请,待人民银行中征公司上线通知后,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逾期信息正式上报征信系统。

  (三)反馈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0.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有差距。内控制度不健全。《考勤休假制度》《收发文管理规定》等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没有建立健全《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执法队伍建设不规范。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违法行为处理衔接不到位。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安化一起使用伪造离职证明、公章骗提公积金行为,未将所涉中介公司违法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部门在2024年5月周旬会上集中学习《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资金追索操作细则》,熟悉业务操作流程,提升行政执法专业能力。二是修订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对骗提骗贷行为的处理措施。三是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9日分别发布《收发文管理规定》和《考勤休假制度》,各部门均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提高了文件流转效率,提升了单位整体面貌,浓厚了敬老孝亲氛围。印发了《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8月9日,安化管理部已向安化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就刘某文伪造用人单位印章案进行报案,并收到《接报案回执》,该案件目前正由安化公安部门处理。

  11.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没有落到实处。一些与主责主业相关工作长期外包。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在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3次扩大会议,各营业网点、管理科室在3月的周旬会,均组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了“过紧日子”思想。二是中心党组书记余文武就继续采购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管理服务情况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进行了当面汇报,取得了支持。三是将“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2024年新采购的贷款资产管理服务项目比2023年节约70多万元。2024年信息化建设预算比2023年减少215万元。四是2024年1月19日,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在机关一支部委员会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档案整理验收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导致中心运营费用增加”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2024年3月12日,中心主任就档案整理、验收等工作多头外包,对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五是2024年5月,办公室牵头,对外包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形成了事项清单。6月下旬,对机关和各营业网点档案制度执行、档案整理情况、服务外包质效等内容开展了检查,检查组由中心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不再聘请第三方公司。

  12.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部门在5月份周旬会上集中组织学习了《期房提取保证金(冻结)退付操作暂行办法》和《益阳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细则》,进一步熟悉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发布了《曹某购期房保证金未按要求解冻问题专项稽核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处理机制。三是在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大会暨2024年度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时任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哲民作了《践行宗旨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专题部署讲话,从树牢为民服务宗旨、增强政策业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狠抓窗口作风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四是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各营业网点,进一步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特别是新进员工和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4月23日,法制科召开12329热线人员培训会,对近期出台的政策文件、重点业务咨询等进行解答解读。

  (四)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3.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缺位。党组未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原党组书记贺国胜不但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还在大小会议上发表错误言论。开展谈心谈话不深入不全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与普通干部职工特别是南县、安化等偏远地方的干部职工交流较少,对新老体制干职工不同关切掌握不够全面,对部门存在的困难指导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在2024年第三次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3次学习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二是印发《2024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4年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党组书记余文武听取了陈哲民、蔡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四是班子成员分别与各自分管科室、联系网点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状态。五是在2024年度全系统干职工大会上,各管理部主任重点围绕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推进重点业务工作、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等内容向党组述职。六是在全系统开展贺国胜案件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分级谈心谈话、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旁听庭审、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推动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七是机关纪委深化日常监督,制定实施《业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不定期深入各网点就考勤休假、文明办公、业务服务等情况开展常规监督。八是认真了解老干部思想、生活情况,收集意见建议2条,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以电话形式进行了答复。老干部均表示满意。

  14.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对于巡察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整改中解释多、强调客观理由多,整改上打折扣。2021年以来,党组会议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对于其他事项则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离场。直到2022年8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出后,才得到纠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在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6次扩大会议,各营业网点、管理科室在2024年5月的周旬会,均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每次党组(扩大)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全程列席、监督,各项议题由责任科室负责同志简要汇报情况,其他科室负责同志、中心副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中心主任依次发表意见后,党组书记才表态。会后,均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了会议纪要。

  (五)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5.违规发放奖励、报销开支现象较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第13次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各部门在4月份周旬会上组织学习了《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益阳市市直单位经费报销会审连签制度》等制度,强化规范使用经费意识。二是规范奖励发放。2024年2月4日,中心班子成员召开了碰头会,专题研究规范绩效管理和绩效工资发放事项,决定时任班子成员、管理部主任、管理科室科长退回现任党组书记任职以来统筹分配的生育津贴。2024年2月5日,相关人员退回2021-2022年所获统筹分配的生育津贴共计42139元。以后,女职工个人生育津贴不再纳入中心绩效工资池。三是规范津补贴发放。中心自2022年12月13日收到审计报告起,即停止了交流人员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发放。同时,为严格规范异地交流人员津补贴发放,在与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和市财政局充分沟通汇报的基础上,中心参照《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益管发〔2024〕1号)有关规定,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第6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异地交流人员往返工作地与家庭常住地交通费保障暂行办法》,于2024年4月9日印发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2020年发放的优岗奖励1.8万元,已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四是规范工作服采购标准。中心深刻汲取教训,切实规范了采购流程和合同签订。2023年工作服采购,班子成员和营业网点主任自负30%,同时统一了男女职工工作服套件数和配备标准。五是办公室会同财务科,对上述3个问题开展了调查,调查报告提交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13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六是开展人员经费回头看的自查工作。财务科联合办公室对2021年以来,人员工资、各项奖励和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自查自纠。七是2024年4月15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暨贺国胜案件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和时任党组成员就相关问题的发生,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16.工作作风有待改进。业务基础工作不细致。贷款业务存在资料不齐全、填写不完整、留存不一致、贷款次数认定错误等情况,个别贷款审批不严格。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第32周稽核通报》中,对安化管理部配偶征信审核不严问题进行了稽核处理,对贷款资格受理人和初审人各处200元罚款。二是2022年以来,法制科针对业务差错频率高、风险隐患大的业务开展专项核查,先后形成《陈某谷公积金账户法院冻结期间销户提取问题专项稽核通报》《曹某购期房保证金未按要求解冻问题专项稽核通报》《2022年以来购买现房业务工作“回头看”通报》等专项稽核通报。三是法制科联合机关纪委开展二手房贷款业务专项调研工作,主动听取二手房中介对贷款业务、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四是2024年4月3日,时任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哲民与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针对贷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五是机关纪委牵头制定了《业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进行全过程监督。

  根据业务稽核处罚统计,2020-2023年,中心通报问题贷款分别为173笔、111笔、49笔、41笔,呈逐年减少趋势,中心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

  (六)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

  17.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党组重视不够,个别支部政治学习氛围不浓,支部换届程序不合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按照2024年市直机关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发展1名党员,同时积极吸纳优秀干部职工加入党组织。三是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再次强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的落实要求,提升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四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员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按月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通报,确保党员学习教育质效。五是机关党委对2023年各支部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回头看”,摸排相关程序是否执行到位。建立2024年需要换届的支部台账,指导老干部党支部按时按质完成换届。六是机关党委在发布2023年专题组织生活会通知时,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流程,对会前集中学习、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环节作出明确要求。七是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和党组成员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八是机关党委针对营业部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开展调查,向当时参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了解会议实际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并向党组汇报。九是由机关党委书记蔡澍分别对营业部时任支部书记和党务专干、沅江支部时任支部书记和党务专干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十是2024年2月28日,中心党组召开2024年第3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办公室提交的《2024年岗位交流方案》,并在3月2日的全系统干职工大会上宣布。此次交流方案制定、研究过程中,中心党组统筹考虑了各部门干部配备、男女比例、党员人数,确保了各支部均有3名以上党员。2024年3月18日,机关党委发布《关于机关党委组织机构及人员调整的通知》,公布了各支部人员名单。

  (七)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任务未落实

  18.没有完成整改。2020年8月,巡察组向党组反馈,存在涉企贷款保证金需要清退的问题。截至2023年7月底,因为相关企业存在楼盘烂尾、破产、账户冻结、经济纠纷等原因,仍有1309.5万元未清退到位。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加强管理。2024年3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网点建立台账,专人负责跟踪管理。二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网点通过行业咨询、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无法联系的相关开发商,财务科每季度收集各网点退保情况,并积极配合网点清查账务不清的开发商保证金。三是部门联动,化解难题。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对问题楼盘处置特事特办。2024年3月18日,根据益阳市、高新区两级政府和化解办的指示以及益阳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将105.70万元保证金退付至高新区化解办控管账户中。

  截至2024年5月27日,已退付保证金41963.12万元,剩余未退保证金979.49万元,退付率达到了97.72%。剩余保证金因开发商项目烂尾、破产、存在经济纠纷、账目不清以及保证金被法院冻结、开发商账户被冻结等原因无法退付,故完成时间无法确定。下一步,中心将确保法院解冻一家及时清退一家,力争保证金全部清退完毕。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阶段,中心党组将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持续落实落细整改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政策体系,以巡察整改的积极成效推动全市公积金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能力素养。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和防范金融风险等重要论述,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善改革发展的有效方法和实际举措,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应对风险挑战的强大本领,持续推动中心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增强政治自觉,深化整改落实。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中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更严实作风不折不扣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效。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机关纪委履行监督保障职责,跟踪督促,强化问责,推动各部门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聚焦主责主业,确保整改实效。将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作为巡察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融合起来,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将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推动制度发展、队伍建设、业务服务的长效机制,用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助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