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序推动问题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巡察整改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局党组研究制定《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益市监党组发〔2022〕37号),明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整改期间,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3项,进一步织紧织密制度“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推动责任落实。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崇文同志带领党组一班人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二是率先垂范,认真履职。在市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时,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崇文同志代表局党组表态,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完全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站在整改工作最前沿,对重大问题、全局问题、复杂问题,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10月28日,在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自我剖析,查找问题根源,进一步集聚力量、同频共振推动整改工作。三是加强调度,强化责任。聚焦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8次、中期调度1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1次,督促推动各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定期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材料,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一条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二、基本情况

截至10月30日,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问题31个,目前30个整改到位,1个基本完成。此次巡察未移交信访件。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担当履责不够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不扎实。

(1)党组中心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内容的学习不够重视。2019年以来,对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学习不深入;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对中央、省、市下发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性文件进行专题研讨不多,学习满足于完成“常规动作”、浅尝辄止。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8月22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实现学习常态化。2、8月29日,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专题研讨。3、中心组成员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撰写了调研文章。

(2)创新意识不强。用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开展工作多采用“老经验”“老办法”,对如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做好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思考不深、钻研不透、举措不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8月22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进一步传达学习了瞿海书记、陈竞市长在5月7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2、8月29日中心组成员围绕“如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做好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研讨发言,并撰写了发言材料。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量归集公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登记、许可、抽查、监管、强制、处罚、信用信息。4、全面推行涉企柔性监管。梳理制定柔性监管“四张清单”,推进提升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规范等人性化执法方式在执法监管、处罚强制中的准确适用和监管实效。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到位。

(3)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停留在学习环节,对国家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而制定的专门行政法规缺乏透彻分析、全面谋划、跟进落实,与自身工作融合不深,工作落实上存在“看上级、等政策”的路径依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完善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新技术,在推进线上线下和产供销一体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以鼓励创新为原则,分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引导规范其健康发展。2、严格规范检查督查。5月13日,统筹制定《“严控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及时报送市委政法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优办存查。6月28日,制定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执法检查督查工作方案》,传导压实控制检查、规范抽查、报备审批、纪律规矩、追责问责“五严措施”,严格控制市级检查督查和执法办案行为。

(4)对瞿海书记、陈竞市长在5月7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贯彻研讨不深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8月22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进一步传达学习瞿海书记、陈竞市长在5月7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2、8月29日,中心组成员围绕“如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做好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研讨发言,并撰写了发言材料。

(5)2020年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没有清仓见底。反馈的问题有1个未整改到位,整改工作中存在党组重视不够、有畏难情绪、应付整改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2021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别获得省政府、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2、2022年,市级36个成员单位和区县(市)211个职能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全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监管事项全面覆盖。3、除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安全监察、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食盐批发企业监管、市级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质量监督抽检、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由市局实施外,其他执法监管事项全部下派区县(市)局落实执行。4、综合执法支队立案前不得开展随意检查,处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监督抽检实行“一事一报批”。5、市局保留抽查检查事项实行严格审批程序,督查全部合并执行,明确牵头机构负责申报,防止多头申报、多头报账。

3.履职作为有差距。

(6)责任未夯实、执行力不高。不同程度存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位置摆得不正,看成是软指标、软任务的现象。领导班子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未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科室及二级机构普遍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层层递减,工作开展抓细抓实、抓常抓长不够,有的甚至敷衍塞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6月29日,组织召开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成功经验,查摆问题不足,明晰整改重点,明确目标任务。2、7月12日开始,制定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30条”,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通过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电梯轿厢、沿街显示屏等传统媒介和新媒体,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控涉企检查”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制度社会宣传,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益阳形象”浓厚氛围。3、统筹制定《“严控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执法检查督查工作方案》,严格控制市级检查督查和执法办案行为。

(7)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担当精神欠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仍有表现;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店小二”精神,深入企业走访、帮扶解困不经常,对企业及群众的关切回应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结合市委“万名干部联万企”行动,积极主动对接服务企业,实地上门走访企业351家,收集梳理企业问题111个,现场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6个。2、开展“中国专利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省知识产权战略”“省知识产权强链护链”“商标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前置保护”等系列重点惠企助企政策帮扶。3、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督促落实惠企降费政策,实现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电用水用气接入工程“零投资”,责令清退多收价款119万元。

(二)依法治市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监管执法不规范行为较为普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有短板

4.涉企检查制度落实不够严格。

(8)在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前未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进行报备。2021年我市46家行政执法单位中,仅有16家在市优办进行了绝少部分涉企检查备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益阳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益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已及时报送市优办、市政府督查室备案。今年各项抽查严格按计划执行。

(9)“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也未及时向社会公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2022年新增随机抽查参与部门,市直成员单位达到36个,区县(市)达到211个,全省唯一实现部门参与全覆盖市州。2、通过省级抽查平台统筹制定公示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达到398项,联合抽查事项达到125项。全市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综合)抽查任务完成全省排名第三,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全省排名第五。

(10)重大行政处罚不报备的情况较普遍。2021年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5件,均未报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已组织对2021年涉企的15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2、认真落实《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形成长效机制。3、强化责任落实,将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督导考核。

5.执法办案不够规范。

(11)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多有发生。实施行政处罚时以罚代管、重罚轻管,执法随意性较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8月3日,向省局反馈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意见。2、严格执行案件法制审核相关规定,全年出具51份审核意见。3、市局机关党(纪)委已对今年以来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了案件回访。

6.执法“缺位”“失位”现象依然存在。

(12)监管不严,导致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和依法打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办案人员执法过程全记录并制定电子光盘保存归档,将执法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上传信息采集站。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及办案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示意图,进行公示。执法人员将立案查处的案件按要求录入湖南省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和“两法”平台,今年以来已录入48条案件信息,对行政执法案件处罚决定按规定进行公示。2、自6月份以来,市局已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题讲座5次、省局组织的执法稽查培训3次、总局组织的市场监管“云课堂”10次。3、近期拟召开市场监管行刑纪衔接联席会议,加强联动,畅通监管,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直属大队主动与市局业务科室进行工作对接。对业务科室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人在办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业务科室。

(13)机制不顺。2019年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执法与监管没有建立无缝衔接机制,案件线索管理存在漏洞,甚至出现“两张皮”现象。群众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意见比较集中,2021年的投诉超3000起,而发改、住建、市监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要么多头执法,要么互相推诿”的现象;机构改革以来,未对物业收费进行过专项检查,对被投诉举报的物业公司违规行为处罚较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根据《益阳市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市价监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公示情况及转供电环节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物业公司48家,查办物业公司收费相关案件6件。2、由住建局牵头联合我局开展物业收费服务专项检查的抽查监管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按5%的比列抽取检查对象2家,开展专项检查。3、由民政局牵头联合我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抽查监管工作,对益阳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检查并开展政策宣讲。

7.执法软环境有待改善。

(14)执法目的不纯,逐利执法的情形仍然存在。某区市监局在2021年巡察整改后,变罚没任务为罚没指导目标,2021、2022年分别给执法大队下达目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9月28日,市局副局长刘志春组织执法稽查科、机关党委等科室,约谈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分管执法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督促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端正执法目的。2、10月11日,市局对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3、10月12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约谈会,进一步严格要求执法大队杜绝逐利执法。

(15)柔性执法任重道远。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政策落实不到位,巡察中发现某区市监局对门店电子广告牌涉及不当用语、某县市监局对小超市销售过期茶叶的行为拟给予过重处罚的情况,而且此类行政处罚比较普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8月24日,市局出台《益阳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进一步完善柔性执法长效机制。2、9月28日,市局副局长刘志春组织执法稽查科、机关党委等科室,分别约谈区、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分管执法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督促区、县局认真贯彻新《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柔性执法理念。3、10月11日,市局分别对区、县局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市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制度。

(16)执法不够廉洁。走访50多家门店,部分反映基层执法人员有收受香烟的情况,还有个别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7月25日至27日,市局对8个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责任追究。2、9月28日,市局副局长刘志春组织执法稽查科、机关党委等科室,约谈赫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分管执法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督促赫山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廉洁用权。3、10月8日至14日,市局对8个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执法专项督查,并对27家被处罚单位开展廉洁执法满意度回访调查,督促基层执法人员严守廉洁执法底线。

(17)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还有30多人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从6月开始,每月举办一期系统法制专题讲座。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2、新进人员执法证考证有待司法部门统一部署。

(三)政务服务质效不优、群众获得感不强,智慧、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有弱项

8.“只进一扇门、只跑一个窗”未完成落地。

(18)存在官本位思想,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不到位,导致本部门窗口成为“收发室”“传声筒”。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已对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154项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大厅集中。2、窗口全面实行审批人员AB岗制度,本局90%的政务服务事项已实行全程网办。3、从8月份起,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在月底以通报的形式,按时推送给了8个区县(市)局和相关业务科室,通过163邮箱和书面信息通报的形式按时推送相关单位。

(19)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未到位。未实现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好差评”系统事项全覆盖,部分事项无法接受监管和评价。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已加强对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2、涉及我局的“好差评”事项共163项,已产生办件事项86项,零办件事项77项。其中已产生办件事项实现了全覆盖,零办结事项因无人办件无法产生评价结果。

9.“智慧益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20)“一网通办”比例待提高。数据归集、汇聚、共享推进慢,数据资源更新不及时,政务审批事项多在各单位自有系统办理,导致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网办”受影响,在全省排名靠后。政务数据汇聚任务部分完成、证照数据汇聚任务未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积极开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宣传活动,重新印刷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办事指南。2、积极向省市场监管局汇报,11月7日已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与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并网,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目前“一网通办”比例在全省排名第二。

(21)电子证照软件平台功能缺失、系统性能落后、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汇聚的电子证照种类和数量偏少、应用场景不多,导致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体验感不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与政务管理服务局多次对接,对获证的700家食品生产企业、158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510家注册企业的相关数据和电子证照已全面汇聚至大数据中心。2、配合做好无证明城市项目相关工作。

10.政务服务、审批质效离群众期盼还有差距。

(22)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线上线下不一致、要素错误,“三化”工作落实有差距。存在承诺时限等要素线上线下未与“三化”成果同源并更新的情形。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安排专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三化系统”的要素内容和线下办事指南,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了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线上线下一致。

(23)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提效仍有空间。部分事项的承诺时限未压缩至法定时限50%以内,与省相关要求还有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已全面清理212项政务服务事项,2、采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由法定时限2916天压缩至承诺时限851天。为法定办结时限的29.18%。

(24)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服务态度仍需改善。个别窗口工作人员面对服务对象存在厌烦情绪,政策解释不细致,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没有完全落实。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组织窗口工作人员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9月2日,学习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9月16日,学习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办法》等内容,着力解决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服务不佳等问题。

(25)大厅管理有待加强,配套设施有待完善。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看微信、视频,上班迟到早退,被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的现象仍然存在;明察暗访发现,窗口进驻人员不在岗、请假手续不全、玩电脑游戏等情况仍有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严格日常管理。窗口负责人每天对窗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到位、着装、服务情况,督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政务大厅的各项工作纪律。2.强化监督检查。机关纪委于8月26日和9月27日对政务大厅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政务大厅对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通报中都没有扣分现象。

(四)要素保障的洼地效应尚未形成,降本减负、聚力赋能的市场环境不够完善

11.知识产权促进运用与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26)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水平不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与执法力度不大,大部分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比如我市凯清环保公司因技术人员外流引发商业秘密泄露,导致市场上出现同类产品,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部署了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印发了《2022年益阳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确定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保障措施。开展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立案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开展了商标使用行为和专利真实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查17个企业。全市办理了12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其中5件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今年2月成立益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处理知识产权纠纷84件。我局成功申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活动,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台账。指导某电子有限公司开展专利微导航,项目得到了省保护中心的大力支持,已安排专家组成工作组,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开发,进行专利检索分析。3、组织对全市16家重点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体检服务,一对一地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管理。

(27)运营体系不完善。我市虽然有3个省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但均不能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服务,对我市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发挥不明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向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我市辖区内高校18条专利开放许可信息。2、按照省局要求,指导三个综合服务中心加强了内部管理,完善了服务标准,落实了制度上墙。3、截止9月30日,全市登记18笔,出质专利81件,知识产权质押金额全省排名第四。4、5月28日,益阳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益阳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益知协办发〔2022〕1号)、《〈益阳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益阳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益知协办发〔2022〕2号)。

(28)激励政策力度不大。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征程中,省级财政对知识产权的投入资金逐年递增,但市级财政投入偏低。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6月15日,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发布了《益阳市知识产权高质量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9月25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益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试点期间,以2022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资金320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5%。

(五)助企惠企政策的宣传落实不到位,企业帮扶、纾困增效的稳企发展环境建设不够有力

12.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

(29)涉及惠企兴企的申报、争资、兑现等宣传不广泛。宣传途径不多、宣传方式较少、涉及面较窄,多以汇编手册发放、开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企业获取相关政策和信息的渠道闭塞、不及时,获得感不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7月12日开始,制定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30条”,通过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电梯轿厢、沿街显示屏等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将惠企兴企政策、政务服务流程等政策信息及时全面直达市场主体和对象企业。 2、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企业开办零收费”“企业跨部门联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5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已经完成任务。3、“企业开办”指标在2021年“第四名”基础上力争继续获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在2021年“第八名”基础上力争进位争奖,“市场监管”指标在2021年“第五名”基础上力争进入“前三”。 4、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五办五零”极简审批模式,截至10月底,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11305套,节省成本624万余元。

13.质量管理助推企业品牌建设的效果不佳。

(30)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资源投入不足,对体系的持续保持和改进力度不够,认证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对认证工作应付了事,存在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监管实效发挥不到位的风险,曾发生多起未按时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导致证书撤销的现象。截至去年底我市有效认证证书仅1880张,强制性产品认证、服务认证以及证书涉及组织的数量在全省均排10名以后。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7月25至29日,组织区县认证监管人员参与了全省认证监管业务培训班,对认证基础知识、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绿色产品认证基本知识等进行了系统学习。2、组织市县两级认证监管人员和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湖南分公司认证提升专家,对5家小微企业进行现场“诊断”和指导帮扶,结合企业提升发展需求,指导完善质量管理体系。3、借助“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为企业提供免费质量基础能力线上培训课程,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引导经营者树立质量管理意识。4、以6月9日“世界认可日”为契机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培训班;二是在市局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一周的认证认可基础知识竞赛活动。5、9月23日,结合“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等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认证意识。

(31)导向激励还有差距。对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进行专家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开展不多,帮扶、培育企业发展“益阳品牌”的动能不够明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对第三届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2、印制了《益美益阳质善质美--第三届益阳市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风采》宣传册,展现益阳质量管理标杆企业风采,全市树立“创牌争奖”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3、开展“公益孵化”质量大讲堂活动。10月10日至15日,在赫山、南县、安化三地开展“公益孵化”质量大讲堂活动,邀请知名质量管理专家对100多家企业的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相关管理培训,为企业提供“把脉问诊、对症开方”的咨询服务和“专题授课、经验分享”的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打通质量提升的“最后一公里”。4、借助质量大讲堂活动,向企业宣传湖南名品政策,待省里文件出台后,正式启动湖南名品的创建。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市监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

(三)围绕中心,强力推动市监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监事业发展的引擎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总体水平、市场服务发展水平、市场监管创新水平、市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量水平,为建设现代化新益阳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218780;邮政信箱(地址):益阳市海棠西472号(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21室);电子邮箱:76729787@qq.com。

 

 

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