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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益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27

坚持稳中求进  强化精准履职

推动新时代益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益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3日)

李永军


我代表中共益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市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作了讲话,强调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清醒,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市委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系统、抓重点带全盘,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

(一)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坚决落实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组织专题学习,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员会逢会必学,12次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走进“清风学堂”作辅导报告。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年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议题24次,瞿海书记作出批示56次。坚持把接受省委巡视作为严肃政治体检,做到即知即改。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监督涉企政策落实、分类查办涉企案件、区别使用调查措施”等支持举措。把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聚焦“两个责任”、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市“两个责任”问责279人,扶贫领域问责117人,环保领域问责351人,对中小担集资问题查处问责。全力配合省纪委监委对下塞湖矮围问题进行彻查,66名干部被严肃问责,6人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在年初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建立监察体系总体框架的基础上,推进纪委监委战略性重塑。采取全覆盖谈心谈话、人员交叉配备、业务培训等措施,推动职能、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完善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规范73种常用文书。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纪委监委办案突破能力得到提升,全市采取留置措施32人、联合政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14人。根据省纪委交办,组织力量深挖彻查,攻坚克难,历时7个月奋战,一举突破了市公安经侦支队和资阳国税局多名国家公职人员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益输送,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腐败窝案。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统一对派驻机构更名并赋予监察职能,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开创新局面,市本级有4个派驻机构立案数超过10件;协调推动市直单位设立机关纪委52家,出台了机关纪委责任清单,派驻“大探头”和内部“小监控”互为补充。全面推开实施乡镇纪检片区协作联动机制,着力破解乡镇纪检力量不足、抹不开情面等难题,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分别较上年增长81.1%、5.4%。

(三)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协助市委制定、完善《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总体目标、原则方针及规范化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创新方式方法,市委派出巡察组分3轮对1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3个县(市)、2个区分别开展扶贫、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对2个乡镇(街道)开展提级巡察,发现问题772个,移交问题线索102件,已立案53人,其中处级干部15人、占全市查处处级干部数的34%。积极实践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对3个副厅级单位开展延伸巡视,统筹安排对12个区县(市)直单位开展交叉巡察,指导推动区县(市)对9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对一般性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整改不力情况及时督察通报,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四)常态化监督格局日趋完善。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的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全市通报典型案件271期1306人次、曝光90期470人。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市纪委监委设置5个监督检查室,强化监督力量支撑。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监委提出暂缓(否决)意见10人次。组织对18个市直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40起。落实与市数字城管、市长热线办联动机制,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通过大数据对比,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0277件,交办42250起。建立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近万人次;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217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3.5%,谈话函询件次较上年增长91.4%。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64万余人次参与网上答题,联合市广播电视台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厅升级改造,全年接待260批2.1万人次参观。下功夫办好“每周一案”“益阳家风故事”, 创办“每周廉政提醒”“清风故事汇”等栏目,“每周一案”平均点击量5000余人次,“清风益阳”网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不断扩大。

(五)专项整治不断走深走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扎实开展“纠‘四风’、治陋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查处问题860起,处分585人。加大力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整治“中梗阻”式腐败,全市立案140件,处分133人。强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三察(查)一包”(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性专项督察、分类分行业系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重点区县(市)和乡镇开展专项巡察、对重点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全市立案368件,处分340人,组织处理2016人,追缴资金727.9万元、退还群众245.3万元。安化县“一口井”集中清查的经验在全省推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立案79件,处分93人。扎实开展“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加强劝阻、严查党员干部违规操办等措施,推动移风易俗,深受干部群众欢迎。统筹推进涉砂涉矿、教辅资料、学校食堂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治陋习的同时扬正气,公开为一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六)审查调查工作持续发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396件,立案1644件,结案1556件,处分1535人,移送司法22人,较上年分别增长79%、39.1%、27.9%、29.3%、69.2%;立案处级干部44人;查处行贿犯罪案件9件14人。强力查办了市公安经侦支队、市公路局、资阳国税局及围绕下塞湖矮围出现的腐败窝案,严肃查处了邓宗祥、王立旺、尹岑波、吴向阳、吴立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几个窝案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情节之恶劣,创近年之最。全力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采取领导包案下访等措施化解信访难题,中央纪委、省纪委下转件较上年同比分别下降29.4%、30.4%,降幅全省排名靠前。加大反腐败协调力度,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追回外逃人员2名,25小时劝返1名外逃境外人员的成功做法得到省追逃办肯定。党纪威慑力和政策感召力增强,全市有411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5人投案自首。

(七)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的“五个确保”要求。致力提升队伍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建立了相应的学习制度,市纪委监委清风学堂“每月一课”风雨无阻,举办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法纪衔接等4个全市性培训班,认真总结提炼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求及典型案件通报,在市主流媒体推出“卫士风采”9期。完善内控机制,家访、廉政档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启动了“智慧纪检监察”项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工作情况。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全市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86件,处分11人,诫勉6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5人。强化办案安全监管,严格留置审批程序和“走读式”谈话安全措施,各乡镇全部建成标准谈话室,全市开展“走读式”谈话4460人次;组建监察留置看护专门队伍,严格看护管理,实现零事故,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此充分肯定,批示作为经验向全省推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依然比较模糊,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仍然艰巨,“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对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着力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提高精准履职水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新益阳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落实到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的每一项工作中。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纠正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虚假应付等问题,保障政令畅通。强化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防“七个有之”等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纠正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敬畏、不在乎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五个必须”。强化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纠正喊口号、装样子与不认真、不严肃等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纠正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不断夯实管党治党基础。

(二)积极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彻落实上级加强作风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的15种突出表现和行为,突出政治纪律要求,坚持从机关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从失职失责问题查起。持续落实“九个一律”问责规定,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推拖卡拿”等“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严查快办,对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持之以恒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治,抓常抓长、落小落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培育良好家风。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持续推进“刹人情歪风”治理,抓住典型、坚决问责、通报曝光,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入落实《益阳市党政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益阳市委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若干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按“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好动机是为公还是为私,性质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情节是轻微还是严重,根源是主观还是客观,方式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擅为等界限,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正名,为好干部撑腰鼓劲。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进一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探索推进市县纪检监察系统上下交流挂职、跨区县(市)交流任职。全面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强化片区管理、协作联动,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公办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队伍。建立健全纪委(监委)负责人分管、纪检监察室具体联系、派驻机构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统筹、力量整合的内涵式发展。派驻机构要定位于监督的再监督,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提升“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着眼于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不断细化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运行规范及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纪法贯通、同向发力。积极探索法法衔接有效途径,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细化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不起诉复议等方面规定,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四)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实现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着力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提高监督整体效能。督促各级党组织在日常监督上唱主角、扛主责,领导干部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多做咬耳扯袖的工作。落实定期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必须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新方式,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对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动态把握,见人见物见细节,管好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要监督对象一一“画像”。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高运用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比例,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督促领导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整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作检查,把真管真严立足于早、立足于小。发挥“一网一微一基地”的重要作用,继续办好“每周一案”等品牌栏目,推出一批廉政视频,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不断拓展深化宣传教育平台的凝聚力、引领力和感召力。

(五)建立健全市县联动巡察监督网,切实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以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和重点,着力发现影响政治 生态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等,分类分层次推进巡察,全面扫描、重点突破,努力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市委巡察机构年内要完成30个左右单位的常规巡察任务。区县(市)要按照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巡察任务。

建立健全巡察监督网络。制定关于建立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实施办法,加强对区县(市)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报告工作,适时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紧紧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运用联动巡察、点题巡察、对口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实现市县巡察的一盘棋。通过“巡乡带村”,推动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

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全力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明确责任和时限,盯住不放。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从严问责。研究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研判和督办,提高成案率。坚持系统办案思维,依法精准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人身、财产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完善“追防一体化”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突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对多发频发或发生窝案串案和重大违纪案件的地区、单位和行业进行重点剖析,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坚持一案一整改,形成办案机构牵头督促落实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的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地方和单位切实整改,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坚持一案一警示,召开“点题”式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知耻知止氛围。

(七)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聚焦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情况不准等问题,加强对所辖地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地落实。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以及民生资金监督和精准扶贫监督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和比对,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继续强化“三察(查)一包”作法,加大对上级批办件、重大疑难问题直查直办力度,加大违纪资金收缴和退还力度。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立足职责定位,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强揽工程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坚决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

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度重视“送上门的监督”,落实信访责任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信访举报,特别要重视重复访、越级访等疑难问题的解决,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督促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强对医保等政策性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

三、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认识到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大了、考验更严峻了,带队伍的任务也更重了,必须下更大气力抓好自身队伍建设,确保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落实市委主题教育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不断提高精准落实水平。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对照党章和监察法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规定,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紧紧围绕政治站位、党员身份、职责使命、家风家教等方面,常查摆、严整改,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砥砺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品格,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机关党建,带头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队伍,带头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努力提升精准履职能力。深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职责定位,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要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方式,对问题全方位扫瞄,从全局高度发现局部问题。坚持用事实、用证据说话,既不扩大也不缩小,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要提升精准把握政策的能力。分层分类加强干部培训,运用以案代训、以学代教、以老带新等方式,对纪法知识学深悟透、熟练运用。继续办好“清风学堂”。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防止断章取义、片面理解、层层加码。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查调查,把握节奏力度,慎用善用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留置、技术调查等措施,坚决防止随意扩大、超范围使用,坚决杜绝违纪违法取证。确保每一起案子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提升精准问责处理的能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问题做出恰当处理,防止以人划线、厚此薄彼、畸轻畸重。根据失职失责事实,精准确定问责主体和对象,瞄准焦点、打到痛点,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组织开展精品案件、业务能手评选活动。

(三)自觉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把纪委监委的全过程请示报告与党委的全过程领导统一起来。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修订工作流程图和请示报告清单,把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回避等自我监督规定细化具体化。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和家访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政治、思想和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依照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强化内部巡察,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护短,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准发力、奋发进取,有力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益阳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