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策初探
点击数:    时间:2011-05-18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策初探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基层政权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社会矛盾和紧张的主要原因。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当前,农村党内生活不规范、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普遍存在。磴口县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有的村嘎查因制度不全,或制度落实打折扣,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及时、粗枝大叶,使群众看不清弄不明,导致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不满意,乃至产生误解和猜疑,集体上访和联名来信不断,民主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从而影响了农村的团结和稳定。

(二)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主要表现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个别村社集体经济收入不入账,存在“口袋账”“包包账”现象,群众意见很大。比如个别村社集体机动地、果园、海面承包收入不入账,而是直接坐收坐支,个别村社还存在村级财务人员形同虚设。还有的个别村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任意截留群众上缴的各项款物,并挪作他用;有的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捞取个人私利的资本,想尽办法侵占集体利益。还有个别的村社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现象严重。比如一个不足千人的牧区嘎查,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几十万元,为集体公益事业开支寥寥无几,很大一部分全部用于吃喝开支,挥霍浪费情况严重。由于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再加上村务、财务不公开,没有透明度,监督不到位,同时也掩盖了一些人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有的村嘎查干部在土地转让、出租和工程发包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在基础设施建设、征占地补偿、救灾救济物品发放、农用物资供应等工作中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履行如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时,自己不首先尽义务,包庇家属、亲戚,搞特殊化。个别村干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集体土地、果园、海面对外发包、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救灾基金、低保资金的发放等村内重大事项,既不召开村民大会也不召开村民代表会,某些村嘎查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家长制”,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大事小事就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监督难以到位。而其他党员干部又心存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好人”心理,怕“惹人”、怕惹事,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不敢揭露,使少数村嘎查不良风气成了“小气候”,群众反响很大。

(四)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一些村嘎查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工作漂浮。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得不够,解决得不好,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作风简单粗暴,不对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凡事一刀切;有的村支部、村委“两张皮”,村委与支部“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有的基层干部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廉政教育不到位。针对农村干部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较少,反腐倡廉 “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在农村中尚未完全形成。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使党风廉政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二)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差。有的村干部官德差,当官不为民做主,而是不择手段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从来不讲如何为人民服务,只懂如何与群众争利。

(三)制度落实不力。早在2000年,噔口县就早已经实施“村账乡管”制度,可大部分村嘎查只是将上级财政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交给苏木镇管理,而大部分的集体经济收入却放在村嘎查,自收自支。还有的村嘎查虽然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存在假公开、不公开、公开不细的现象,群众看不明白。

(四)干部监督缺。一是村民代表议事小组、理财小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这些组织成员中很多是村干部的亲戚、朋友或“支持派”,开会时没有人提出不同意见,甘当“墙头草”,人云亦云,监督无从谈起;二是村民代表会议开得少,不是村两委换届或建设等直接涉及村民切身权益的事项,有意回避村民代表会议,有事尽量不和村民代表商量,由少数人擅自决策或处理,引起群众不满。三是缺乏健全的责任制考核机制,对村嘎查干部没有制定细致的责任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在基层还属薄弱环节,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村干部廉政教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一是利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把先进的模范事例作为典型在全县推广,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二是以农村的违纪案例为教材,多角度解剖,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强化廉洁自律行为。如巴镇通过查办了某村委干部贪污腐败案,在全镇组织村干部召开了警示剖析会,聘请县纪委、检察院领导到会上廉政课。三是要大力加强广大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树典型、扬正气、找差距、查问题、抓整改,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如隆盛合镇推行“三一四全”工作法,促进党员干部间互相学习、扎实工作、强化监督、共同进步,从而达到勤政廉政目的。四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村嘎查干部知法懂法并守法,避免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健全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人。严格按照“四权四制”村治模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一备案”工作机制,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四权四制”村治模式的要求进行决策和实施,并在其过程中进行及时合理有效地监督。“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备案”指报苏木镇纪委备案,履行监督职责。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组织召开“两委”会议,就村党支部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定结果。在此基础上,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分别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表决。对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再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对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同时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以及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健全考核机制,用制度管人。一是要完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把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具体化。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积极提倡和鼓励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带头致富的好干部。严肃处理不干事、搞派性、闹矛盾的干部。二是要完善村“村两委”换届选举措施。格按标准选人,把党性强觉悟高的经济能人、致富能人、理财能人、治“乱”能人推上村干部岗位。三是要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村务、党务公开制度。纠正公开工作中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政议政作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和促进农牧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对群众上访和举报的各类信件及时处理,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整治。尤其是要严肃查处那些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通过查办案件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涉及到农村的长治久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只有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稳定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形成安定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