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思路 |
| 点击数: 时间:201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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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思路
2011年,我们将在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市纪委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做好“监督、管理、协调、参谋”八个字的工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抓监督,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一是强化对正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加强对区县(市)纪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案件线索报送情况的督查,完善与市纪委信访室、案件室和其他业务室的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线索报告、研处机制,进一步管好用活案件线索。二是严格监督执行办案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图,通过对每个环节相应文书、表格报送时间和要求落实情况、重要办案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对办案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积极开展案件查办回访监督工作。通过发放“回访卡”、上门走访等方式,向被调查单位、被调查人员等了解办案人员的廉洁自律、依纪依法办案情况,有效地预防办案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对区县(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的监督。对区县(市)办案措施的使用条件、时限、适用对象和审批权限,办案场地的安全措施情况认真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在全市范围通报。
(二)抓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办案点安全工作
一是抓好市纪委办案点的安全管理。在2010年市纪委办案点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传达室、总值班室、监控室三个关键岗位和对象的进出、在规期间等重要环节,针对办案干部、案管中心干部、聘用人员、陪护人员等各个群体,进一步完善案管中心各项安全管理流程和制度。二是积极推进区县(市)纪委办案点标准化建设。目前,区县(市)纪委办案点硬件建设标准不统一,与办案安全要求比存在或多或少的差距。市纪委新建的办案点也难以完全容纳所有区县(市)纪委自办案件“两规”对象。我们拟加强组织协调,对区县(市)纪委办案点硬件建设标准作出统一的规定,督促区县(市)纪委采取自建新房、改造旧房、租赁场地等方式,努力建成一批符合办案安全要求的办案点。三是进一步加强陪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对2010年市、区民政部门输送的拟安置的城镇退伍兵陪护人员的安置工作跟踪关注,继续与市民政局联系,要求其输送2011年拟安置的城镇退伍兵到市纪委协助执行办案陪护任务。在对新陪护人员进行培训时,安排2010年表现优秀并已被安置的陪护人员作典型发言。
(三)抓协调,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的有关规定,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对执纪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案件线索移送、情况通报、联合办案、配合调查和采取专业化办案手段等工作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形成更强的办案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大要案件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联合办案、异地交叉办案、一体化办案等有关操作程序。三是进一步加强市纪委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市纪委交办案件的监督管理和跟踪督办,加强案件交办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抓参谋,提高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案件统计工作。扎实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纪委领导提供统计资料, 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两规”、“两指”措施实施和解除情况、办案数据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县处级和正科级干部简要案情实行季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两规”措施备案工作。二是提高案件分析水平。及时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其发案原因和办案工作形势;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领导关心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加强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和依纪依法办案情况的综合分析。三是完善案件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大要案件剖析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四是加大对遗留案件的清结工作。将遗留案件清结问题列入日常工作范畴,要求各区县(市)纪委建立案件立案和处理台帐,进行动态化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梳理,每月更新一次并报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均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后超过6个月未结案件实行跟踪督办,限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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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