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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针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念,它是当前反腐倡廉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因此,我们要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一系列理论和方针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预防教育。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一体化工作。 一、正确认识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的相互关系,把握好一体化的重大意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惩治教育是通过对已经发生了的腐败行为给予党纪或国法惩罚,以达到惩处腐败分子和警示他人的目的;预防教育则是一种事前监督防范的教育方式,其目的是使受教育、受监督和受约束的对象在思想上不想搞腐败或不敢搞腐败,以达到人人自觉拒腐防变的目的。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通常,预防教育大多是使受教育者了解党纪国法的规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自警自律;惩治教育除了阻止违纪违法行为延续,使当事人认识到错误,改过自新,以预防其今后再次滑入腐败的泥潭;其次还可以通过反面教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使他人看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从而有效地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由此可见,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互相作用、互为促进,是反腐败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治中有防,防中有治,辩证统一,紧密联系。为此,我们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过程中,应将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有机结合,不仅有利于巩固惩治腐败的成果,而且有利于降低反腐败工作成本,减少因腐败造成的各种损失。因此,只有推进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一体化,着力研究和探索惩防腐败的新体制、新方法和新途径,才能实现反腐倡廉教育的协调可持续,从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我区在惩防一体化工作中的有益探索和存在的缺陷 当前,我区把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与我市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推进我区反腐倡廉建设进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责任监督机制。近几年来区纪委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区管委班子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大通湖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大通湖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大通湖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及每年都制定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区委区管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 二是创新形式,加强反腐倡廉预防教育。一方面,我们通过构筑“防范墙”、“责任墙”、“预警墙”和“高压墙”这四座高墙,切实加大了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廉内助”教育、树立廉政典型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净化领导干部周边环境,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虽然这些有益探索在不同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就目前我区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在构建预防惩罚教育一体化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惩治教育与预防教育出现两分离现象。早些年,我区在反腐倡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建立反腐倡廉责任制、组织反腐倡廉典型报告团、开展持久的党纪国法学习、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推介反腐倡廉事迹等等。然而,在查处案件、惩治腐败方面,并没有下狠心,惩治教育成效不大。这就让那些心存侥幸者认为,反腐工作不过雷声大,雨点小,以致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的存在,触及反腐“高压线”,出现“顶风作案”现象。近年来,一些大案要案的侦破,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现在,虽然我们侦破案件的力度加大了,但是,如何利用办案的成果,开展警示教育,做得还不够。我们在处理违规违纪现象时,受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处理到位,有时对腐败分子存在迁就纵容、顾及颜面的现象,对外只公布“刘某”、“陈某”,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做法使警示教育的作用大打折扣。由此可见,惩处教育和预防教育,两者不可分离,不能脱节,不能形成两张皮,而要有机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惩治教育与预防教育机制不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最首要的问题是要抓好预防教育,但是,教育并不是万能的。从目前我区侦破的一些大案要案的特点和规律来看,部分腐败现象是因为单位“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尽管我区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但纪检、审计等监督部门受时空限制,监督存在缺位现象,造成了一些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的现象,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我们亟需探索出一套周密的体制机制,管好权重利多的腐败重灾区,构筑起一座无空可钻的防腐屏障。 三、推进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一体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在深入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应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法律作措施,着重做到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共赢。作为专门从事反腐倡廉工作的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组织协调好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而且要积极参与发展实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探索出一条新时代的反腐倡廉之道。 (一)实事求是,把握好惩防教育对象。由于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和行为实践上存在差异,因此我们要实事求是的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育。对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要重点开展权力观、政纪观、利益观及党纪国法的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适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警示教育;对普通党员干部,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为重点,筑牢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石;对老党员干部要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拒腐蚀保晚节教育,令其永葆共产党本色。 (二)因时制宜,实现惩防教育两结合。从现实形势看,因时制宜的进行反腐教育是建立惩防教育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1、要结合反腐倡廉的工作实际及时开展教育。近年来,由于人们对反腐形势认识不清,有的人只看到了消极腐败现象,对反腐斗争失去了信心;有的人觉得反腐工作不重要,只要搞好经济建设就可以了;有的人甚至认为官官相卫,反腐只是表面形式而已。针对这些情况,要结合我区反腐斗争的实际情况,不失时机的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形势教育,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旗帜鲜明的宣传反腐败的重大决策和取得的成果。 2、要在腐败易发多发时段大力开展预防教育。每年,我区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来临之前,都要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下发廉政文件,并提出要求,及早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对违纪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领导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及早提醒,纠正错误。 3、要结合查处的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要紧紧抓住大案要案查处办结这一有效时期,及时、准确、深入的在全党内开展警示教育。目前,我区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在形式上大都比较单调,一般都是以媒体宣传和书面宣传为主。这些形式固然重要,也确有一定的效果,但长期如此,受教育者会感到枯燥无味,教育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所以,今后我们在开展警示教育时要力求形式多样、生动实在,切实提高教育的效果。诸如开展以案说法、图片展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丰富多彩的警示教育活动。 (三)与时俱进,丰富惩防教育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全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全面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各级党政机关要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做到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法规教育、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传统教育,同时利用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诫勉教育,促进全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此外,要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去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带头宣讲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党课达30堂次,区纪委组织对全区新提拔的党员干部进行任前廉政培训和对全区37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今年年初,区委书记龚政军同志在全区党员干部大会上讲了一堂生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课。上半年,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由区纪委、检察院、法院上了三堂课,开展了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廉洁从政,取得了很好的预防教育作用。 2、实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通过对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进行廉政谈话,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效的防止他们走上腐败之路。 针对当前我区个别单位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案件,我们已对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农林水利局班子成员集体进行了廉政谈话,其他重点单位廉政谈话方案也已制定。从目前谈话的情况来看,效果颇好。 3、积极探索廉政评价机制和廉情预警机制。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巡视工作、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纠风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教育工作。对于出现腐败苗头的个别现象要采取有力措施,该教育的不能失之于教,该惩罚的要坚决执行。从而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今年,我们就将对区内4个单位进行行风评议。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惩防教育一体化的保障机制 一要建立预防教育和惩治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从组织和机制上做到工作有人抓、有落实、责任到部门。二要自觉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 坚持把惩防工作与经济、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制的规定,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加强对履行党风廉政教育领导职责的检查考核。 构建惩防教育一体化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我们要以动态的眼光、发展的思路,深刻分析和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特点和任务要求,以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使惩防体系建设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相适应,与促进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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