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6日,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自贡宣判。2003年至2020年,整整17年,李元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力,在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118万余元,最终,李元峰因贪污受贿获刑十一年六个月。(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医疗是民生之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作为医疗领域“一把手”,本应医者仁心、以民为本,有人却利欲熏心、为物所役,成为啃食群众利益的贪腐“毒瘤”,必须严惩不贷。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风暴涤荡医疗行业领域,收受红包、“吃回扣”、不合理检查、过度医疗等顽症痼疾不断被整治,药品带金销售的灰色空间不断被挤压,但由于作风顽疾积弊甚深,一些“潜规则”“暗箱操作”成了阻碍深化医改的顽症之一。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持续纠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作为医院领航的院长、党委书记们,必须更加有力有效诊治自身“伤病”,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一旦失守,很容易掉进欲壑难填的深渊。李元峰咎由自取、祸患自招的教训,足以让人警醒。
一直以来,各级医疗机构诸如院长、党委书记等“一把手”的违纪违法案件是民众关注的热点。从曝光的医疗系统腐败案中不难看出,“一把手”腐败已成为一个典型特征。他们在医疗卫生领域长期深耕,既是行政领导又是权威专家,集决策权和话语权于一身,很容易形成个人势力、小圈子。谷东阳把医院当成“私人领地”,在担任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的12年中,多次违反议事规则,以院长办公会等方式,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研究通过重大项目,将医院项目指定给其熟人或特定关系人承揽;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天朝把医院当成“摇钱树”,通过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现金贿赂4500余万元,房产100套、车位100个……“一把手”腐败污染医疗系统政治生态,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玷污医疗行业形象,更加重患者负担、损害群众利益,党纪国法不容,群众深恶痛绝。
“善治病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塞其起弊之源。”医疗行业不仅要“医病人”,也要“医自己”。纠治“红包”“回扣”等行业“潜规则”,清除工程招标、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医保资金管理等环节滋生腐败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对内要加强对医疗系统负责人,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各级医院党组织要强化医德医风和行业自律教育,开设“廉洁大讲堂”、推送倡廉宣传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医务人员除私心、守公心,知底线、明红线,推动医疗系统“杀毒除菌”“祛病强身”。另一方面,对外要凝聚合力,形成市场监管、税务、审计、公安、财政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格局。医院要不断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与基建、药品、器械采购企业签订廉洁合同,让其明晰纪法底线,同时要将不良企业、医药代表纳入失信“黑名单”,严查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根本上解决医疗领域腐败问题。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惟有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营造良好行业环境,方能还人民群众一方满意的医疗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