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南县1000多个生产队试行了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但受极“左”思潮影响有部分干部认为这是走“回头路”,再加上某些媒体的片面报道,使南县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面临着一场严峻考验。是前进,还是倒退?成了摆在县委面前的一道重大政治和实践课题,对此,南县县委坚持问题导向,作出了对承包责任制进行实地调查,由实践给出答案的决定。
聚焦问题,抓住典型开展调查
根据县委安排,调查组于1979年8月深入到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得比较好的北河口、乌嘴两个公社开展实地调查。调查中,调查组坚持不带任何框框,聚焦生产责任制到底怎么样这个问题,全凭事实说话。北河口、乌嘴两个公社共有47个大队,502个生产队。这年春天,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的两个文件精神,认真发动群众,因队制宜地实行三种计酬形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成效。调查组发现,这两个公社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的成果。起初两个公社中也有部分人对是否实行生产责任制存在认识固化、举棋不定的问题,对此,两个公社党委认为,分组作业、联产计酬、分包到户的责任制到底是好是坏,绝不能关起门来坐而论道,必须到群众中去听意见,到实践中去检验。于是,北河口公社和乌嘴公社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被安排下队搞调查、办试点,通过调查和实践发现,群众纷纷反映生产责任制好。由此,两个公社党委大胆引导群众把联产承包干的热火朝天。
分析问题,事实胜于雄辩
两个公社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情形到底怎么样?县委调查组通过实地调查,归纳总结了四个方面:一是早稻产量实现特大丰收,二是集体经济得到了巩固,三是群众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四是干部作风实现了转变。调查组依据北河口、乌嘴两个公社的具体实践,得出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当时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与当时社员群众的认识水平相适应、与当时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结论和判断。1979年9月29日,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向县委作了《实践的回答是最有权威的回答》的专题汇报,后在常委扩大会议上又作了一次汇报,与会人员大受震动和启发,其他十几个公社的党委书记思想认识也得到统一,纷纷表示回去后要大干一场。
解决问题,用成果指导实践
解决问题是开展调查研究的落脚点。南县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后,就有三仙湖、中鱼口等7个公社的党委书记带领公社干部去安徽凤阳取经,回来后,各地分别办了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试点。到1980年底,全县4455个生产队中36.4%实行了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责任制,63.6%实行了分组作业、联产计酬责任制。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效果立竿见影,但群众对分组作业还是觉得不过瘾。1981年8月中旬,县委组织用十天时间,对全县7个公社、镇,46个大队,284个生产队的责任制情况再次进行了调查,调查组重点选择72个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生产责任制不同的队进行了解剖,其结果是大包干到户大大优越于其他生产责任制,正如群众反映说:“大包干,直来直去不转弯,交清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就是自己的。”由此,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在全县推广“包干到户”经验,南县农村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迅速发展起来,经过两年调整推进,全县农村田土全部承包到户,农村经济形势越来越好,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实践是最好的答案。南县县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调查为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前进”“是后退”找到实践答案,用调查研究推动了认识深入,用调研成果指导了实践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