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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与警示】(23)水政执法中的“内鬼”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8-11

忏 悔 人:余建新

职    务:南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

主要案情:

余建新在先后担任南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南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卡,折价5580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5000元;违反组织纪律,在填写廉政档案时,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婚姻状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在打击盗采砂石执法过程中,包庇、纵容盗采行为,收受他人财物34.8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向盗采砂石从业者通风报信、泄露工作秘密,违规执法,帮助其逃避处罚和打击,致使河道砂石被盗采10万余吨,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206万元,涉嫌滥用职权犯罪。2019年11月,余建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2020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余建新忏悔录1:

工作中,因为与盗采砂石的幕后老板吴某有了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的关系,收受了他的财物,因此有了庇佑庇护之心。对于吴某组织的盗采砂活动,抓获后,让其派马仔冒名顶替,到水政大队来接受处罚,从而让吴某用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逃避了公安部门的刑事立案处理。这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违法行为。

警示:

余建新作为一名分管水政执法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守护一江碧水、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本应是他的职责,但他却执法犯法、滥用职权,默许盗采者的冒名顶替行为,为盗采者提供庇护,帮助其逃避刑事处罚,给打击盗采砂石工作带来极大阻力。

长期与管理对象厮混在一起,余建新在吃喝玩乐、觥筹交错中,浑然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使命,逐步丧失了理念信念,完全抛弃了党性原则。余建新的腐化表面上看是损友的引诱,实则是其思想的滑坡,他与吴某的“交情”实际上就是权力和利益的交换。在“利”字当头的商人眼中,余建新成为了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成为了吴某的“猎物”。

余建新忏悔录2:

2018年分管水政执法工作以来,我逐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记了合格党员干部该有的行为标准,将水政执法大队的工作相关情况及机密告诉了吴某,让吴某避免盗采砂石被抓捕……在节假日或者重大恶劣天气,他会问我情况,我会告诉他有人在监管,你出来盗采砂肯定会有线报而被抓捕,没有安排人时,我也会如实告诉他,给他提供便利,避开直接被我们执法抓捕。

警示:

余建新利用职务便利,把掌握的工作秘密故意泄露给吴某,甚至与其约定“暗语”,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将水政执法大队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工作安排和出行计划告之,为其通风报信,让其规避执法。

执法者与被执法对象,本应是“猫与老鼠”的关系,余建新作为分管执法工作的局领导,却扮演可耻的“内鬼”角色,“猫”反而向“老鼠”通风报信,上演了一场真实而又荒唐的“无间道”。在权利交织的迷网中,余建新把权力变为“自留地”,其行径不仅仅是渎职泄密、以权谋私,更是典型的监守自盗、执法犯法。

余建新忏悔录3:

我违法收受了(吴某)所送的价值1万1千多元的手机,违法收受现金30万元,违法收受购车定金、配件财物合计33880元……收受财物后,(我)放弃了自己的党性,突破了党员的底线,丧失了组织原则,从而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警示:

执法对象吴某对自己的“衣食父母”余建新是各种套近乎,日常以“哥哥”相称,又是去医院接他,又是请他吃饭,还送上礼金、烟卡、名贵手机、汽车配件等财物,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对余建新进行“围猎”,其目的就是为了在水政执法时能得到他的关照,获取执法行动关键信息,从而能安全攫取砂石资源,从中牟取暴利。

当余建新一次次被自己的贪欲打败,将执法对象奉上的财物一次次收入囊中时,他便和他的执法对象一同成为“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表面上看,是余建新在掌控着执法对象的非法盗采活动,实际上,他早已被非法盗采者“绑架”,成为其“牵线木偶”,让人噤然无语。“猫”就是“猫”,“鼠”就是“鼠”,是“猫”就一定要尽责去捉“鼠”,希望广大执法者以此案为戒,在欲惑面前守住底线,切莫被“鼠”下了绳套,成为拉拢腐蚀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