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李胜林
职务: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胜林
主要案情:
2009年2月25日,益阳市纪委对李胜林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次日对其采取“两规”措施;4月1日,李胜林从“两规”办案点出逃;4月2日,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李胜林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指定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对其予以逮捕,并由公安机关予以通缉;4月,李胜林被撤销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5月,李胜林被开除党籍。2019年8月19日,出逃十年之久的李胜林主动投案。
经查,李胜林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2万元;违反工作纪律,长期旷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22万元。2019年11月,李胜林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胜林忏悔录1:
社会进步了,物质生活条件丰富了,自己的想法也就多了,要求也就高了。自己没有抓住思想改造这个关键问题,思想上退步、扭曲,只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不惜运用手中的审判权收受贿赂,来保护某些人的不当利益,自己虽然捞到了好处,但却失去了人民的信赖,抹黑了法律的尊严。
警示:
思想上退步、扭曲,是李胜林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法官面对各种物质的诱惑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如果平时不自觉加强思想上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面对物欲横流的诱惑时,就会轻易败下阵来。李胜林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其职责本应是维护人民的切实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但他却一门心思为自己谋取私利,腐败便成为了必然。
李胜林忏悔录2:
侥幸思想作怪,总认为自己一个人做的事,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别人猜不到、摸不到,所以做起事来,没有瞻前顾后,正义的思想不能主动击碎个人的私欲。不想轻易将到手的财物流出去,即使心里感到受人不义之财,面临党纪国法的惩罚,也只好胆大妄为。
警示:
“君子慎独”,一直被视为修身的最高境界。慎独,就是有人没人一个样子,在没人监督你的时候,你依然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分,依然克制、有分寸、不放纵自己。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求法官更要做到“慎独”。而李胜林却知法犯法,放纵自己的贪欲,明知接受他人请托、收受他人贿赂是违纪违法行为,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但却以别人不知道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来麻痹安慰自己,最终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李胜林忏悔录3:
我误入岐途,步入了犯罪道路。在迷茫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唤醒了我选择自动投案、走悔过自新争取政府宽大处理这条唯一的出路。我将深刻反思,接受司法部门的依法处理,重新做人。
警示:
李胜林出逃十年,躲在一个亲戚家中,常年不敢出门,活动范围最远就是到楼下的一家小超市,连母亲去世也不能回去见最后一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促使李胜林认识到出逃没有出路,这才结束长达十年的出逃生涯,主动投案。奉劝那些仍然在逃人员务必以李胜林案为鉴,尽快自动投案,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