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为众人,营私以为羞。人人能如此,世界即自由。”这是陈毅同志1961年“示儿女”诗篇中的两句。从陈毅同志工作中的几次说“不”的琐事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真正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
1963年底,陈毅同志陪外宾去南方参观访问。回到北京后,他突然接到国家建委转来云南省的一个报告,要陈毅同志审核。该报告称,经陈毅副总理批准,在洱海边建一个疗养院,请求批准建设经费。他看到这个报告很恼火地说,真是乱弹琴,我看洱海边风景好,气候宜人,当时就顺口说了一句,在这地方建个疗养院挺合适。基建方面的事不属我管,我怎么能批准他们建疗养院呀!他当即要秘书把实际情况转告建委,请建委审定。事后他对秘书说,一句赞赏的话,差点被人家利用,今后说话可得小心噢!他们这么搞太不对了,抓住一句话就说是指示,那还得了,我不搞雁过留声。
陈毅同志使用干部从不搞任人唯亲。有一次,陈毅同志的一位老战友向他推荐一位同志出任大使,被陈毅同志拒绝。推荐者不理解地问,这位同志表现不错,也有能力,原是三野的,是你的老部下,并且外交部有几个老同志也了解他,为什么不同意?陈毅同志严肃坦率地告诉他,外交部确有些老同志来自华东、三野,那是在我担任外长前组织决定的。我担任外长后,不能指名从华东调干部到部里。你推荐的这位同志我认识,也知道他的表现和能力,但正因为他是我的老部下,我个人不能同意把他调外交部。接着,陈毅同志还谈到我党历史上吃过不少“山头主义”的苦头,全国解放后,一定要避免搞小圈圈的现象。他的一番话,终于说服了那位老战友。
陈毅同志一生忠于革命,光明磊落,赢得了全党、全国人民的赞誉和爱戴。
清风寄语:
陈毅同志的“原则”很硬。作为执政党的干部,就必须坚守为人从政的原则。
讲原则,是干部为政的基本要求。原则是底线,也是保护伞。讲不讲原则,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是检验党性强不强的试金石。当面临两难选择时,坚持原则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讲原则,就要拒绝当“老好人”,坚守做人的操守和从政的道德,对歪风邪气敢“批”,对复杂矛盾敢“碰”,对私心杂念敢“顶”,以一身正气书写坦荡人生,以大公无私绘就民本情怀。
我们需要敢讲原则,善讲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