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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故事汇】(145)“不入流”的陆贽

来源:市纪监委宣传部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1

陆贽(754-805),字敬舆,苏州嘉兴(今浙江嘉兴)人,唐代政治家、文学家。大历八年(773年)中进士,后召充翰林学士,贞元八年(792年)出任宰相。

陆贽十八岁中进士,任华州郑县(今陕西华县)尉。他为官清廉,俸禄之外,分文不取。有一次,陆贽回乡探望母亲时路过寿州,前去拜见当时的名士寿州刺史张镒。张镒起初并不了解陆贽,也没怎么看重他,经过三日长谈,对他刮目相看,大加称赏,两人结为忘年之交。陆贽告辞时,张镒赠他百万重金,并且很谦躬的说,“请拿这些钱来供养太夫人一日的饭食”。陆贽坚辞不受,最后仅收下一串新茶,以谢张镒美意。

唐建中元年(780年),德宗李适即位。德宗在当太子时就听说过陆贽的名声,于是召陆贽为翰林学士、礼部员外郎,参与机谋。并对他越来越倚重,经常与他形影不离。贞元三年(787年),陆贽母亲去世,他按例辞职丁忧。各地藩镇都纷纷借机赠送厚礼,想要巴结这位皇帝眼前的“红人”,但陆贽一无所取。

陆贽的清廉操守让很多地方官员不能理解,觉得他行为怪诞,不近人情,多有怨言。群臣的议论传到了皇帝的耳朵里,唐德宗竟专门给陆贽下了一道密旨,劝他不要过分清廉,“卿清慎太过,诸道馈赠,一皆拒绝,恐事情不通,如鞭靴之类,受也无妨。”陆贽听后道:“监临受贿,盈尺有刑,至于士吏之微,尚当严禁,矧居风化之首,反可通行。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金玉……”(行贿受贿,哪怕数量微小也要严格量刑,一般的读书人和小吏都是如此,为什么引领风气的朝廷官员反而不必遵守呢?行贿的口子一旦打开,就会愈演愈烈,收受了马鞭靴子这样的小礼物,就必然会逐渐演变成收受黄金宝玉。)

清风寄语:

同僚非议,皇帝下旨申饬,不入流的陆贽在官场上颇有些不合群。他没办法改变那个时代的官场,却坚守住了自己的操守,没有被时代所改变。

陆贽的不入流,始于自律。周遭的风气,是持廉路上的难关,却绝不能成为同流合污的理由。一个人能否守住底线,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如果你随波逐流,你就有可能涅灭于历史长河。

君子和而不同、群而不党,党员干部在为人处世过程中,要时刻守住自己的底线,不能随波逐流,更不可同流合污。同志之间,既要讲友谊,更要讲原则;要讲人情,更要讲党性。

在党风政风日益向好的今天,“合群”的党员干部,应该是时时自律、处处警醒的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