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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205)行贿,不可能“全身而退”!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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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随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利剑高悬,不法分子竭力腐蚀、精准“围猎”还能“全身而退”的情形,必将化为“泡影”,行贿者也必将作茧自缚、自食恶果。

  【典型案例】

  2017年至2019年,私营企业主周某某为在湘潭某建设公司业务承揽、方案审核等方面谋得关照,单独或伙同他人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胡某、莫某、李某某、朱某某(均另案处理)现金共计人民币284万元(其中既遂224万元,未遂60万元)和茅台酒一箱,周某某因此以其他公司名义承接了多个融资、企业债券发行中介业务。2022年10月,周某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典型案例】

  2007年至2013年,云南省玉溪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为在矿山工程承揽、收购公司股份、矿山经营等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以代为持有等隐蔽手段,向国家工作人员郭某、邓某、和某(均已另案判决)输送房产、商铺、车辆及现金等巨额财物折合共计5527.54万元。2021年12月,郭某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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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上案例看,行贿人千方百计“腐蚀”领导干部,企图以贿赂换资源,本质都是想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利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手中权力,规避市场竞争,为企业在项目承包、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特殊关照”。种种行贿行为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有的还影响民生安全、危害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击贿赂犯罪,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是党和国家的鲜明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时强调,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

  [学习时刻]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出自《诗经·小雅·小旻》,原文为“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意思是:修身处世小心谨慎,要常怀恐惧惕厉之心,犹如站在悬崖的边缘,或踏在薄冰上一样,时时唯恐失坠。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此句,告诫广大党员干部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