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李某某同志于2024年2月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到现在还没有申请恢复党员权利?”近日,沅江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就发现的问题向单位进行了反馈。
处分决定执行是监督执纪执法的“最后一公里”,事关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切实防范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打折扣”“打白条”“搞变通”等问题,沅江市纪委监委针对2024年以来处分执行情况,对全市41个单位开展了一次全覆盖、拉网式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及时归入个人档案、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是否按规定调整、处分期间及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次是否合规、恢复党员权利是否按期办理、违纪违法所得是否追缴到位等6个方面内容开展。通过查阅人事档案、财务凭证、处分文书、会议记录,并座谈问询相关责任人等方式,共梳理出4大类52个具体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一单位一清单、一问题一编号”,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沅江市纪委监委将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同时,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横向联动,针对执行中遇到的“中梗阻”问题,召开联席会议集中会商,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