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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监督护航生态修复 7.1万亩湿地 重现生机

来源:沅江市纪委监委 作者:盛拥军 刘小英 发布时间:2025-08-25

  8月15日,盛夏的南洞庭湖湿地,风吹草浪,绿意盎然。“依法解除违规承包湿地洲滩的造林合同后,违规种植的16463亩非防浪林已全部清理。撒下的狗牙根草籽长势喜人,湿地生态正逐步恢复。”面对前来回访的沅江市纪委监委干部,市水利经济经营服务站主任周学来介绍道。

  今年以来,沅江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织密立体监督网络。通过“专项监督+包片监督+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聚焦湿地保护修复、日常巡护巡查、禁渔禁猎禁牧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同时,综合运用问题交办、下发提示、跟踪督办、约谈通报等手段,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压实部门责任,推动形成“挂号-督办-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

  针对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洞庭湖湿地生态破坏突出问题,沅江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先后召开案件研讨会10余次,组织现场查看7次,访谈干部60余人。通过深挖彻查问题根源,共对17名责任人立案调查,其中市水利局原局长彭某某、市林业局造林股股长彭某某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强化问责的同时,市纪委监委着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完善5项生态环境问题监管成效机制,推动7.1万余亩湿地完成生态修复。

  “这里是禁钓区,禁止垂钓,请立即离开!”8月4日,在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联合督导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南洞庭湖甘溪港水域开展禁捕退捕专项监督行动,巡护人员对违规垂钓者进行劝离。这也是沅江市纪委监委强化一线监督,全面护航南洞庭湖湿地保护区的一个缩影。

  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职能部门履责的关键环节,压紧压实相关责任单位和属地乡镇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督查组深入一线明察暗访,严查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守护好南洞庭湖湿地,是沅江的政治责任和生态使命。”沅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紧盯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利剑,推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为筑牢洞庭湖生态屏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