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证,关于举报桃花江镇金花桥村党总支部书记马某私吞组集体林地征收款的有关情况不属实。”日前,桃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来到桃花江镇金花桥村,对马某此前受到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不久前,有群众实名反映马某利用职务便利私吞组集体林地征收款二十多万元的有关问题。受理举报后,桃花江镇纪委工作人员立刻前往金花桥村,通过开会座谈、走访询问、翻阅资料等方式对所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失实,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程序给予马某进行了澄清正名。
“衷心感谢纪委同志帮我澄清正名,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卸下思想包袱,继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厚爱。”马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近年来,桃江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积极稳妥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制定《桃江县纪委监委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暂行办法》,在精准核查检举控告的基础上,审慎把握澄清正名的事项、方式和范围。对于经查不实的信访件,坚持一线澄清、精准澄清、温馨澄清,让干事创业提士气、让监督执纪有底气、让组织关爱接地气。截至目前,共为受到失实举报的22名干部予以澄清。
“金柳桥组和响石庙组的 8.3343亩组集体林地的征收款共计456901元。其中70%比例的征收款已分配领取,30%比例的预留款已入村账。”
“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明明白白、干干净净的公开。账算得清楚,知道上面拨了多少钱,明白大家该得多少钱,剩下的钱去了哪。心头敞亮了,自然也不会怀疑被人私吞了。”在得到纪委工作人员的答复后,村民们表示。
在及时澄清的同时,县纪委监委注重抓好实名举报答复反馈,让实名检举控告人及时了解受理情况、知晓办理情况、看到办理结果,降低重复访、多头访等现象发生。今年以来通过召开现场反馈会、书面、电话答复等形式,答复反馈实名举报35件次。
“我们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桃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