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替我‘伸冤’,让我倍感温暖。今后我将卸下思想包袱,继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不负组织和群众期望!”在赫山区纪委监委为其澄清不实举报后,赫山区某乡镇党委书记陈某如挺直了腰杆说道。
2021年4月,区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反映陈某如以拆迁户优先为由,高价征收S211旁集中村十几亩水田用于拆迁安置,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人员前往当地核查,经过多番调查走访,证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对该线索予以了结。“那段时间确实很委屈,总感觉身边的干部群众都对我议论纷纷,我都提不起精神干事。”陈某如提起那段日子,心里还是会觉得很憋屈。
同样感到委屈的还有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汤某。“舒某秀两次报送的材料均不符合认证要求,所以我才退回的,现在材料补齐了,认证通过了,可群众却对我误解了。”2021年9月,因退回认证资料,汤某被群众实名举报不受理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导致笔架山乡花门楼村老人一年多未领取养老金,后经区纪委监委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这次关于澄清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在微信、网站和报纸上都刊登了,我立刻转发分享到了我的朋友圈,这下可算还我‘清白’了”,汤某紧握着纪委干部的手感谢地说道。
不实举报让干部蒙冤受屈、名誉受损,个别干部甚至萌生了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的消极思想,极大地打击了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近年来,赫山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相关文件精神,针对不实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采取公开通报的形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给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鼓劲”。今年以来,已为4人澄清正名。
“开展澄清正名不仅是保护干部,也是对诬告错告者的回击。我们利用澄清正名的契机,倡导健康规范的信访举报秩序,引导党员干部理性看待检举控告,督促干部规范用权,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的全方位监督。”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