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度市纪委监察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 点击数: 时间:2018-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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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82号)精神,对2017年度市纪委监察局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7年,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益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至2017年末,机关核定行政编制89名,工勤编制2名,内设副处级部(室)19个,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 1.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纪委2017 年度收入总计2867.41万元,比上年增加679.61万元,上升31.06%;支出总计2818.57万元,比上年减少50.94万元,下降1.78%。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根据文件规定,对公职人员普调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相应增加,这是收入增长的最大原因;支出同比上年小幅降低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等各项规定要求,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进一步强化了公务接待审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同时,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和成本控制。 2.年初预算完成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626.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26.89万元;当年实际收入2867.41万元,为当年预算收入的176.25%;当年收入决算合计3285.3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626.89万元,实际支出2818.57万元,为预算支出的173.25%;支出决算3285.35万元元,为预算支出的201.94%。 3.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 当年收入2867.41万元,加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17.94万元,收入决算合计3285.35万元;当年支出2818.57万元,加上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66.78万元,年末支出决算合计3285.35万元。实现年度收支决算平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共性目标分析。 (1)预决算公开情况。2017年度市纪委预决算均按要求在益阳纪检监察网站进行了公开。 (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等,较好按制度要求进行了落实。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加强了“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89.97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03.3万元,同比下降12.9%。 2、个性目标分析。 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的同时,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市直单位开展了巡察;收缴较大额违纪资金至国库。联合各区县(市)纪委与益阳广播电视台、益阳日报社、益阳电台交通频道合作开办《清风益阳》栏目。开设“清风益阳”微信公众号,在“清风益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每周一案”通报曝光栏,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进一步优化了风气,净化了政治生态。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度,财政将年初预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1.本年度基本支出管理使用情况 ⑴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指标情况。 基本支出956.74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672.5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09万元。 ⑵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基本支出1213.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2.1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2万元。 基本支出决算较预算增加25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规定,对公职人员普调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相应增加,这是收入和支出增长的最大原因. 2.本年度“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⑴“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整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89.97万元,为预算数的86.93%。其中:公务接待费44.95万元,为预算数的94.6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2万元,为预算数的80.39%;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当年预算数为0万元。 ⑵决算只占预算数的86.93%的主要原因。 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面推行公车改革,采用了更加严格出车管理制度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幅度较大,决算数只占预算数的80.39%。2017公务接待决算数较预算数少2.5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等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审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等,确保公务接待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⑶“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03.3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5万元,为预算数的45.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为预算数的54.1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当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97万元,为预算数的86.93%。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较2016年减少13.33万元,同比降低12.9%。 3.部门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2017年度项目支出1604.76万元。含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75.7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05.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70.35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市纪委监察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单位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及资产管理等情况。督促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通过加大益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益阳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得到净化。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7〕8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明确财务人员按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前期准备。成立由分管财务的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会审联签小组组长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和会审联签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一名财务人员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确定了实施时间。 2、现场评价。⑴核实数据。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5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⑵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⑶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⑷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⑸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⑹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主要包括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和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市纪委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70.91万元,比上年增加699.11万元,同比上升33.7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61.2万元,比上年减少37.71万元,同比降低1.45%。财政拔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根据文件规定,对公职人员普调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相应增加。财政拔款支出同比上年小幅降低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等各项规定要求,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进一步强化了公务接待审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同时,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和成本控制。 2、效率性、效益性分析,主要包括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市纪委2017 年度收入总计2867.41万元,比上年增加679.61万元,上升31.06%;支出总计2818.57万元,比上年减少50.94万元,下降1.78%。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根据文件规定,对公职人员普调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相应增加,这是收入增长的最大原因。支出同比上年小幅降低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等各项规定要求,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进一步强化了公务接待审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同时,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和成本控制。 四、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市纪委监察局虽然开展了绩效管理,但绩效目标设立指向、内容、指标选用重点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五、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建设。要在规范会计核算、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支付质量方面下功夫,将绩效管理真正融入平时的财务管理、支付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尽量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二是围绕绩效目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确保预算资金在正常轨道上运行;三是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下级单位再评价,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财务核算。对项目资金实行单列核算,便于准确反映单位项目支出情况,及时启动项目实施,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益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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