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7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经信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伟志,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郭勇干,副组长段芝英向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刘正良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郭勇干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经信委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陈伟志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刘正良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经信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巡察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体现了党内监督严肃性,放大和延伸了震慑效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郭勇干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经信委党组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改进“四风”问题,有效增强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政治意识不够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人事基础工作较薄弱,没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问题;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不太到位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照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郭勇干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加强党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要强化组织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依法依规决策,防止重大决策失误。二是要狠抓党的建设。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创新支部活动开展形式,提高党员教育学习实效;要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纯洁党内同志关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切实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完善干部人事基础工作,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三是要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进一步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纪检组要深化“三转”,严格执行纪律,敢于动真碰硬;四是要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陈伟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以整改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政治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落细落实落小上下功夫,在推进标本兼治上出实招,在净化政治生态上见成效,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要把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新成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刘正良表示,这次政治巡察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是对我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我们完全接受并认领巡察反馈意见。面对问题,市经信委党组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镜子,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市经信委将本着“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整改态度和决心,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实行“销号式”整改管理,并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把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工作、推动工作、加快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动力,为建设“五个益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经信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经信委其他市管干部,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近三年退休的处级干部,老干支部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