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调度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整改情况。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要求、纵深推进我省巡视巡察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覆盖巡视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的重要举措,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办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规定结合起来,与当前巡视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对本地本单位巡视巡察整改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结合各自承担的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大整改监督力度,尤其是对省委巡视整改评估认定未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事项,要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加快改到位、改彻底。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办法》明确应予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以及违反益阳巡视巡察整改“七个严禁”规定的,坚决严肃问责。
益阳市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去年以来,3次部署开展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巡视益阳情况后,市委先后组织召开7次市委常委会会议、4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政府先后召开调度会、推进会16次,对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督查落实。自今年9月份省委巡视整改评估反馈问题以来,市委已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熊炜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会分别组织召开3次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加强对评估反馈的痛点难点问题研究调度,并明确到11月底各牵头单位负责的问题整改情况要取得实质性效果,12月初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12月中旬市委常委会会议再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