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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坚持同类同改 推动清理“沉睡”的诉讼费

来源:益阳市委巡察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2

  一笔600元的诉讼费,在“沉睡”4年之后终于退还了。面对南县县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回访电话,家住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天子坟社区的曹娭毑连声道谢,“4年跑了多次,原本不打算要了,没想到跟巡察组反映后真能把诉讼费要回来。”

  2024年3月,市委第六轮暨市县政法专项巡察启动,南县县委交叉巡察组进驻赫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巡察,曹娭毑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巡察组驻地反映。

  原来曹娭毑的女儿4年前在赫山区人民法院与他人进行民事诉讼,官司打赢了,按规定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之前预交的600元诉讼费应该退还。因女儿长年在外地,一直由曹娭毑代理申请退费,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授权委托书,加上当时受理案件的法院工作人员已调岗,所以迟迟没有退费成功。

  民生问题无小事,立行立改暖民心。收到反映后,巡察组立即向赫山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通过翻阅原始案卷并对缴费票据进行对比,巡察组认为曹娭毑反映的情况属实,要求法院立行立改。“既然回不来签授权委托书,是不是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授权委托。”在巡察组的提议和协调下,法院最终认可了曹娭毑女儿的远程委托申请并办理了退费手续。同时,巡察组将该问题纳入了中期汇报里。

  中期调研后,市委巡察办对本轮市县政法领域对口巡察的共性问题进行研判,发现诉讼费应退未退是市县两级法院存在的普遍问题。对此,市委巡察办靠前指挥、主动作为,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发出工作提示,要求相关巡察组督促做好整改:一是会同法院进一步摸清底数,要求逐一联系当事人,了解清楚应退未退的情况及原因。二是做好分类施策,对于巡察期间能够找到当事人清退的,督促做好立行立改。对于因客观原因短时间无法清退的,将相关情况写入巡察报告,要求法院集中整改期内持续整改。三是督促整章建制,要求法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后续应退诉讼费及时清退。

  截至目前,市委第六轮暨市县政法专项巡察以来,市、县各巡察组共推动两级法院清退应退诉讼费252.87万元,涉及当事人807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民办实事也是政治巡察的应有之义。”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