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做实做细监督 守护一江碧水
▲沅江市南洞庭湖,翘鼻麻鸭成群飞翔。(图/李剑志)
为推动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成效,益阳市纪委监委把政治监督融入共抓大保护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少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包案监督、清单管理、工作提示等方式,加大对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及时跟进湿地生态修复、禁捕退捕等开展监督,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12.4万亩的大通湖水质不断改善,“水下荒漠”蝶变成了“水下森林”。(图/刘捷圆)
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面广、点多、任务重,需要全面打通条块壁垒,汇聚监督合力。在开展“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动”的基础上,益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积极探索“区域联动”“组组联动”监督方式,推动大通湖区、南县、沅江市三地纪委监委实行区域“清廉共建”,厘清地域边界、责任边界,明确截污、增绿、活水、湖泊保护分区管理等4个监督重点。通过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检查,形成监督闭环,督促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入湖口引排水管控等问题的解决,截至目前,推动解决问题11个,问责5人。
益阳市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举措,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净化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发布典型案例、督查情况通报53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警示教育82次,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56项。
▲南县茅草街镇经过专项整治后,地绿水清,生态宜居。(图/易立新)
今年以来,益阳市纪委监委出台《益阳市纪检监察机关2023年政治监督事项清单》《益阳市2023年度“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以“清单制”抓实监督措施,实行“1+N”工作模式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重点围绕“蓝天保卫战”“十年禁渔”、尾矿库治理、涉煤涉砂涉矿治理等开展监督工作,严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虚假整改、数字整改、拖延整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等问题。
“我们将紧盯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实质效果,做实做细‘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坚决查处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促进系统治理,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青山绿水的自然生态。”益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欧阳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