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对大通湖区河坝镇银海社区原党委书记曹永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永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以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曹永华身为中共党员和社区班子主要负责人,本应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但其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全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通湖区纪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曹永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