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资阳区纪委监委查处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套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0年,新桥山村套取棉花目标价格补贴2873.4元用于发放村民灾毁农田恢复资金;2019年,新桥山村套取稻谷目标价格补贴16071.36元用于其他村务开支。2022年5月,时任新桥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龚柳英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资阳区长春镇幸福村套取造林补贴资金问题。2022年7月,幸福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江丹青虚构申报资料套取造林补贴资金20000元,拟用于本村其他项目建设。2022年12月,江丹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