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桃江县纪委监委对3起干部作风不优、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桃江县武潭镇勤耙田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蒋立军,原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詹国富,原村委委员、计生专干詹玉娥,原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兼便民服务员蒋亚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问题。
2018年2月,时任勤耙田村党总支书记蒋立军以村委困难为由,向承包该村小农水工程项目的老板莫某某索要了现金人民币5万元,用于其个人支出;2018年12月,蒋立军伙同詹国富、蒋亚辉、詹玉娥等其他村支两委成员以该村困难为由,向莫某某索要了现金人民币15万元,后将此款以发放“辛苦费”的名义予以私分,其中蒋立军分得3.4万元,詹国富、蒋亚辉等人各分得2.9万元。2021年7月,蒋立军、詹国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蒋亚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桃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中队副中队长刘冰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在综合监督检查中发现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刘冰涉嫌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经查,2020年8月29日,刘冰在工作中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存在超载行为,将车扣回五中队后刘冰授意文书制作人员用虚假磅单制作了案卷予以结案。2019年3月,刘冰的战友陈某找到他请其帮忙销售“飞天接待白酒”,承诺给予提成,刘冰分别在2019年5月和2020年8月向管理对象两次推销白酒共32件。2021年12月,刘冰受到记过处分。
3.桃江县原公路局马迹塘治超站站长陈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
2014年6月,负责海电公司运输车辆路面协调的欧阳某某找时任马迹塘治超站站长陈剑,请托其为海电公司的运输车辆提供方便,陈剑收受欧阳某某1万元人民币现金。后以买“月票”的形式按每月0.5万元收取3个月共1.5万元费用,用于站内其他开支及发放补贴,陈剑个人获得0.2万元。在担任马迹塘治超站站长期间,陈剑多次接受运输车队老板安排的宴请及营利性陪侍唱歌等活动。2021年11月,陈剑被立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