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资阳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1

日前,资阳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

1.资阳区长春镇白鹿铺社区垸子塘组组长刘佳林违规借用管理的集体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利27259.55元、扣留组集体征地及青苗补偿款124654.9元的问题。

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刘佳林利用担任垸子塘组组长的职务便利,违规挪用其管理的本组征地及青苗补偿款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合计27259.55元。另外刘本人擅自扣留组集体约1.94亩面积的征地及青苗补偿款124654.9元,2021年9月,刘佳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其退赔扣留的组集体资金124654.9元,其所产生的利息341.79元一并退赔,另追缴违纪所得理财收益27259.55元并上缴财政

2.益阳市黄家湖渔场会计杨志刚、渔场原副场长颜晓剑填报个人虚假信息违规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

2012年1月,杨志刚在明知本人及家庭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以填写虚假个人信息方式,通过民政部门低保审批,在2012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杨志刚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32280元;同年颜晓剑明知本人及家庭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以填写虚假个人信息方式,通过民政部门低保审批,在2012年1月至2020年7月,颜晓剑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30260元。2021年10月,杨志刚、颜晓剑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明纪,引为镜鉴,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守住底线,确保民生资金一分一厘合理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