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现将5起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澄清反映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四清在公租房、廉租房分配中分配不公、暗箱操作的不实举报。2020年10月,有群众实名举报姚四清在赫山区公租房、廉租房分配中分配不公、暗箱操作。经查,赫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源是按照《赫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初审、分配,申请人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由申请人所在地乡镇(街道)将申报人资料提交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关于房源分配,除符合分配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和持证的残疾人外,均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公开摇号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邀请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公安干警、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监督。未发现姚四清在赫山区公租房、廉租房分配中存在分配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2.关于澄清反映会龙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吴艳梅在资管委规范整顿中收受贿赂的不实举报。2020年11月,有群众实名举报吴艳梅在担任桃花仑街道党工委书记时,在桃花仑资管委规范整顿中收受贿赂。经查,桃花仑资管委于2002年8月由原桃花仑村设社区时成立,所辖人口和资产涉及3个街道和10个社区。2019年7月,赫山区召开全区资管委整顿规范工作会议,要求对全区资管委进行整顿规范。在桃花仑资管委规范整顿工作中,桃花仑街道对老村干部、党员、组长进行了走访,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并成立了以街道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风气监督小组,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箱,对规范整顿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也没有收到相关问题举报,整个规范整顿工作均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政策。未发现吴艳梅在桃花仑资管委规范整顿中收受贿赂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3.关于澄清反映岳家桥镇纪委书记姚云明未经户主同意砍掉其十几棵树且无人处理的不实举报。2020年9月,有群众实名举报姚云明在枫树山村路段维修时未经户主尹某某同意,砍掉其十几棵树,无人处理也无补偿。经查,岳宁公路提质改造是岳家桥镇镇级工程,经镇村两级共同研究决定将岳宁公路两旁影响公路提质改造的树木进行砍伐。枫树山村路段树木砍伐涉及农户近十户,按照枫树山村村规民约,凡是砍伐影响公益事业建设的树木,均不予赔偿,且在砍伐树木前,经镇村两级干部与户主沟通,除尹某某外均同意无偿砍伐。2020年9月,姚云明与村党总支书记等人一道上门做尹某某工作,并当场同意了尹某某妻子提出的要求后,组织人员将该户的12棵树木进行了砍伐。未发现姚云明未经户主同意砍掉其十几棵树且无人处理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4.关于澄清反映兰溪中心卫生院院长徐国强违规发放新冠病毒防护补助费的不实举报。2020年4月,有群众匿名举报徐国强违规发放新冠病毒防护补助费。经查,兰溪镇中心卫生院根据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细化成7条发放依据。医院多次召开班子会及核算人员、科主任、护士长专题会议,成立补助核算发放工作小组,医院班子成员和核算人员经研究,决定按照标准核算补助,上报区卫健局审核同意后,在医院微信工作群公示后发放。未发现徐国强违规发放新冠病毒防护补助费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5.关于澄清反映兰溪镇新沙村党总支书记蔡双喜与村干部贪污公路修建资金6万元的不实举报。2020年7月,有群众实名举报蔡双喜与村干部贪污公路修建资金6万元。经查,为方便新沙村三亩土片黄谷堤组村民出行,2019年6月,新沙村向区财政局申请公路硬化资金6万元,同年12月,区财政局下拨公益事业奖补资金6万元,新沙村委开票入村账。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湖南林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承包了该公路硬化工程,工程款全额支付给了施工方。该工程项目由村项目理事会全程监管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竣工后通过了村、镇、区三级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项目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公示。未发现蔡双喜与村干部贪污公路修建资金6万元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