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江县灰山港镇源嘉桥村村民张女士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其患有精神二级残疾的女儿咨询特困人员护理相关费用的申领条件与发放标准。
接到工单后,桃江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向张女士详细解读政策。特困人员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经核查,张女士女儿系精神二级残疾,目前已纳入低保范围,享受相应兜底救助政策。但因其父母均具备劳动能力及抚养能力,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标准,暂无法纳入特困救助范围、申领相关护理费。
考虑到该家庭照料重度残疾人员的实际困难,民政部门告知相关帮扶措施:当事人可凭医疗、护理等刚性支出凭证申请调整低保待遇标准,民政部门将结合其家庭收支及实际困难情况,依规适当上调低保待遇,精准减轻家庭生活压力。此外,民政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踪该家庭情况。若后续其家庭经济状况、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能力或残疾人员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可补充材料重新申请,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复核调整救助标准,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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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周明瑶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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