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浙江省宁波市无线电管理局接宁波移动干扰投诉,称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基站受不明信号干扰。技术人员对受扰基站周边进行信号监测,在某驾考中心发现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3台手机信号屏蔽器。该屏蔽器用于防止驾照理论考试作弊,占用公众移动通信多个频段,对其他合法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二、处理结果
该驾考中心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启示
该案中,某驾考中心行为虽出于维护考试公平的初衷,却因违法使用无线电设备对公众通信造成实质损害,最终被立案处罚,暴露出部分机构在技术应用中的典型误区——以“管理便利”取代“法律合规”。手机信号屏蔽器具有强干扰特性,非经无线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使用。根据以往工作中掌握的数据,此类情况在湖南省同样存在,以交警驾考中心、机关单位会议室、各类学校较为普遍。2024年,工信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国家重要考试考场手机信号屏蔽设备无线电管理规定(试行)》,对手机信号屏蔽器的设置使用管理做出详细规定,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应出台《湖南省国家重要考试考场手机屏蔽设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有关具体工作落实做出部署。在法治框架下,技术应用的正当性永远高于功利性,设置手机信号屏蔽器的相关单位应积极主动加强与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避免因“技术无知”或“便利驱动”触碰法律红线。
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