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公司擅自设置、使用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行政处罚案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9-13 11:5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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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2024年3月,江苏省南通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排查民航无线电干扰过程中,发现异常信号,通过现场监测排查,确定异常信号来自该市某养殖企业,并在该养殖企业内发现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2套,设备无生产厂家标识、型号核准代码等。该养殖企业为防止他人利用无人机对养殖基地进行空中探测和破坏,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

  二、处理结果

  涉案企业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非法用频设台,依据《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参照《江苏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设置、使用的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2套,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启示

  军用、民用飞机使用的卫星导航系统一旦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将直接影响飞行安全。近年来,随着无人机的广泛应用,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已成为干扰卫星导航系统的主要源头之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工信部、公安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军队、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安、国安以及公安机关授权的高风险反恐重点目标管理单位,方可依法配备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并从严控制和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拥有、使用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同时,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需经工信部型号核准颁发证书后方能进行生产销售,湖南省目前仅5家企业有生产、销售资质,各单位如有采购需求,一定要注意辨别,避免违法和造成经济损失。为加强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的规范管理,今年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了相应的专项行动,目前正联合公安、民航等部门对全省存量反无设备的设置使用进行评估测试。下一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继续加大反无设备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电磁空间安全。

  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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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曹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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