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通湖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眼中的纪检工作”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大通湖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11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反映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气象、新风尚,充分展现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风采,经区纪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我眼中的纪检工作”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文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征文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队伍建设、党风政风、感悟体会方面的征文面向纪检监察干部为主,具体文章格式可参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纪检人·手记】栏目有关稿件,字数1000—1500字;二是针对身边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所见、所闻、所感方面的征文面向全区党员干部,可以用“微故事”、“微小说”、“廉政评论”等形式体现,字数1000—1500字左右。

二、具体安排

1. 征文活动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

2. 全区各单位须上报至少1篇,区社会发展局须上报至少10篇。并将此项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内容,所有获奖稿件均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工作考核内容。

3. 所有获奖稿件将在“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并择优向上级媒体推送。

三、投稿方式

1. 邮箱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776225337@qq.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作者姓名+我眼中的纪检工作征文投稿”,联系电话:0737—5661615。

2. 信函投稿:请将作品及本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邮寄至“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收,邮编413207”。

3. 现场投稿:请本人亲自携带作品到中共大通湖区纪委办公室(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205室)投稿 。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时间安排

1. 信息发布阶段(6月11日—17日)

通过大通湖区电视台、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大通湖区公众信息网微信平台、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局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

2. 征集阶段(6月18日—7月10日)

收集整理各类来稿文章。

3. 评审、结果公布阶段(7月11日—7月22日)

对收集整理的各类优秀稿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五、奖励办法

根据大通湖区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一等奖800元/篇、二等奖500元/篇、三等奖300元/篇、优秀奖100元/篇的现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宜

1. 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 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全部征文作品享有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发表等其他出版权;参评作者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3. 凡参评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抄袭、作假以及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4. 本活动由大通湖区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大通湖区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