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一把手”须签字背书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大通湖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01

    近日,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委党群部、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牵头对议事不规范、选人用人不严格、财政财务和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等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

  “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行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一把手”签字背书,不整改到位绝不收兵。”区委书记何军田听取汇报后对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意见,明确要求务必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通过巡察发现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议事不规范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制度制定质量不高、落地执行不力、力量保障不强等问题,选人用人不严格还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临聘人员管理不到位、年轻中层骨干培养不够等问题,财政财务和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公务接待把关不严、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出差管理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项目管理变更和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仍然存在的这些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大通湖区委态度鲜明、意见具体、决心坚定。

    何军田指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必须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反馈清单中的问题整改要逐一销号,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一把手”,区纪委、区委党群部、区委巡察办要严格督查问责和跟踪问效,采取三个步骤处理,第一次反馈问题清单,第二次约谈提醒突出问题,第三次发出问责建议。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重复发生的问题要形成制度来管理,区委巡察办要对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