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07

    端午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过端午。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大通湖区北洲子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联军公款报销私人餐费问题。2019年,大通湖区北洲子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联军将因私宴请朋友的5400元餐费放入本部门工作会议用餐的费用中报销。2022年12月,赵联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大通湖区金盆镇原卫计办工作人员龚金彩、主任彭跃飞、负责人万正坤公款报销私人餐费问题。2016年至2021年,大通湖区金盆镇原卫计办工作人员龚金彩、原卫计办主任彭跃飞、原卫计办负责人万正坤将因私宴请朋友的8900元餐费放入本部门因工作加班用餐的费用中报销,其中龚金彩报销1500元,彭跃飞报销2400元,万正坤报销5000元。2022年1月,龚金彩、彭跃飞、万正坤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全区各党组织要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握节日特点,紧盯公款购买和赠送烟酒土特产、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以及“天价”粽、“人情”粽等以粽为媒的风腐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严肃快处、从严纠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