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波
李伟波,男,汉族,湖南益阳人,1973年9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大通湖区纪委委员、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委员。
1992.09—1996.06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员
1996.06—1996.07 待业
1996.07—1997.01 湖南省原大通湖农场二分场团总支书记、国土水利员
1997.01—1998.02 湖南省原大通湖农场二分场八队党支部副书记
1998.02—2000.10 湖南省原大通湖农场团委副书记
2000.10—2002.02 湖南省大通湖区河坝镇党委委员
2002.02—2005.05 共青团湖南省大通湖区委员会副书记
2005.05—2007.11 湖南省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副镇长
2007.11—2009.10 湖南省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党委委员(武装)
(其间:2009.03—2009.10挂职益阳市水利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9.10—2011.03 湖南省大通湖区河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1.03—2012.10 湖南省大通湖区河坝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兼工会主席
2012.10—2014.01 湖南省大通湖区沙堡洲办事处党工委委员、人大政协联络委员会主任、纪工委书记
2014.01—2016.01 湖南省大通湖区沙堡洲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工会主席
2016.01—2020.02 湖南省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2020.02—2021.05 湖南省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2021.05—2021.07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一级主任科员
2021.07—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委员、区监察工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