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雄
刘义雄,男,汉族,湖南长沙人,1963年3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四级调研员。
现任大通湖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79.11--1982.07 原益阳农校农作专业中专班学习
1982.07--1994.04 益阳市原大通湖农场糖厂、农科所、农场农业科、组织部工作
1994.04--1995.12 益阳市原大通湖纱厂副书记、副厂长
1995.12--1997.01 益阳市原大通湖农场五分场副书记
1997.01--2000.12 益阳市原大通湖农场五分场书记、场长
(其间:1998.09--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员)
2000.12--2006.10 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执法室主任、委员、区优办主任
(其间:2004.05--2006.10兼任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招商局副局长)
2006.10--2009.10 益阳市大通湖区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办主任
2009.10--2016.01 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副书记(2015.02明确副处级)
2016.01--2019.03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委党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19.03--2020.07 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常务副书记(2019.06四级调研员)
2020.07-- 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