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来源:资阳区纪委 作者:资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30

近日,资阳区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资阳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吴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2012年至2016年期间,吴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旅游、宴请。此外,吴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吴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开除公职处分,牵涉的其他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资阳区农机局原副局长王丙炎违规收受农机经销商红包礼金案。2012年至2014年,王丙炎在担任区农机局副局长期间,利用中秋节、春节之机,违规收受农机经销商袁某、王某某送的红包礼金共计12000元。另王丙炎还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2019年9月10日,王丙炎受到记大过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12000元。

3.资阳区长春镇黄箭村原村主任田新平在项目资金中违规开支KTV娱乐、烟酒、餐饮等各项招待费共计17450元案。2019年9月,长春镇黄箭村向省厅申报了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并得以批复,黄箭村和香山村共同获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150万元(目前已拨付120万元)。2020年4月至10月,黄箭村原村主任田新平在上述项目资金中违规开支KTV娱乐、烟酒、餐饮等各项招待费共计17450元。2021年4月,田新平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