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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来源:资阳区纪委 作者:资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8-19

资阳区纪委区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加挂调研法规室牌子)、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此外,设有中共益阳市资阳区纪委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有资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具体为: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调研法规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参与起草、修改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机关、派驻机构以及区委巡察机构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策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方面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承担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具体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协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监督检查巡察整改;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以及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的情形,精准适用“四种形态”;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等。

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区追逃办):履行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职责,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对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区纪委、区监委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市管干部以外干部、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区委巡察机构干部、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黄家湖新区)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区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及其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等。

二级机构信息中心职责简介

信息中心:统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应用系统的部署实施;负责系统涉密专网及普通密码设备建设与管理;负责监督执纪数据平台、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公共信息核查和情报信息研判;负责监督执纪专用技术装备、信息系统、信息终端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