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赫山区纪委监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简称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机关设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为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及区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公用经费等在本部门核算。

  截至2022年12月,赫山区纪委监委实有编制数110个,包括106个行政编制、1个工勤编制和3个全额事业编制,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5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收入决算数为278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7万元,项目支出357.6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4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2.12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1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57.64万元,其中巡察专项经费129.87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开支;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经费56.5万元,主要为支付给各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办案支出111.27万元,用于办案线的工作开支;乡村振兴资金6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

  1.绩效考核指标:年初制定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办法,与部门履职挂钩,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分到各部室组及乡镇街道纪(工)委,年底对各部门履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预决算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把审核审批监督关,重大开支实行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各项开支严格符合国家财经纪律要求。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每月定时汇总统计分析收支数据情况,控制把握好整体支出实施情况,确保资金运行高效。

  根据年度财务数据如实填报决算报表,综合分析决算情况,为财政资金运行提供参考依据。

  3.资产管理:为了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建立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配置、登记、维护、处置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由专人负责管理。至2022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88.54万元,累计折旧232.2万元,账面净值156.34万元。

  4.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出台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机关公车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行为。2022年“三公经费”总额13.54万元,其中公务车辆5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4万元。

  5.内部控制管理: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相关部室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并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成立评价小组。抽调委办公室、组织部、财务相关人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评价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二是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包括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组织实施步骤等内容。三是实施绩效评价。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度、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3.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经过对2022年的履职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出,区纪委监委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在2022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整体支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如下:

  (一)坚持管党治党不动摇,政治监督呈现新高度。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提请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次,协助区委制定并落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会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不断夯实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扣赫山实际和区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既战又督,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问责37人,推动整改问题14个,建立和完善制度7项。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问责19人。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领域专项整治。对全区863名领导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实现履责清单化、督责常态化、政治生态分析精准化。严格廉政审查,叫停6个单位、13人的评先推优、选拔任用资格。配合区委区政府抓实区委书记、区长重要批示件的闭环管理工作。

  (二)坚持“三不一体”不停步,惩治腐败呈现新成果。出台《线索处置、案件办理考核办法》,加大线索处置和“清仓”力度,全年立案282件,党纪政务处分276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678万余元。我们抽调精干力量办理了省纪委监委“2.28”专案,市纪委监委“9.26”“11.19”桃江都好养老专案、“12.07”沅江涉粮专案、“4.28”市国土专案、“10.21”黎某某专案。严格办案安全,实现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646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86.4%,彰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治效果。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帮助“跌倒干部”站起来,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92人次。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编发《以案示警》,制发监察建议14份,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25人次,指导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次,教育党员干部上万人次。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1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干部撑腰鼓劲。廉政公益广告大范围投放,一批廉政视频反响良好,200余篇稿件登上了央媒省媒。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5人主动投案,43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三)坚持纠治“四风”不歇气,作风建设呈现新进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协助区委出台基层减负十条措施,处置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起41人。开展重要节点督查,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约谈部门一把手6名,处理6人(其中免职3人),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26笔,共计25.76万元。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服务54家重点企业,收集企业反馈诉求清单83条,查处问题线索32件,处理14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区2179名干部签订了承诺书,查处问题线索9件,处理14人。靶向整治“吃空饷”,督促整改问题4个,处理24人次。全面推进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阳光处访,有效化解信访积案6件,信访处置实现“零积压”。

  (四)坚持全面覆盖不留白,巡察监督呈现新活力。协助区委积极扛牢巡察主体责任,听取巡察情况、研究审议巡察工作、学习巡视巡察新精神,切实促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和区县市交叉巡察各一轮,发现各类问题790个,移送问题线索87条。制定村(社区)巡察工作负面清单,依托片区协作开展村(社区)交叉巡察的经验做法,被《湖南巡视内刊》予以推介。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省市区巡视(巡察)常见问题专题调研,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强化日常监督,开展全覆盖巡察“回头看”,持续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整改率达97.5%。

  (五)坚持聚焦民生不偏移,基层治理呈现新风貌。出台《赫山区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员工作职责规定》,构建“1+2+3”立体监督体系,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乡镇(街道、开发区)共立案157件、结案147件,同比分别增长120%、172%;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93件、结案94件,同比分别增长86%、114%,实现质效齐升。扎实开展“一卡通”整治、“清廉医保”工作,着力开展养老保险、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整治,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共立案90件,党纪政务处分78人。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处分18人,追缴资金125万元,以全省第二名的成绩获评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和推进县综合序列一类单位,助力赫山成功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举措被中央、省、市媒体刊发推介,市纪委书记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六)坚持纵深推进不松劲,清廉赫山呈现新画卷。协助区委出台了清廉赫山建设工作方案和考核方案,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清廉赫山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统筹推进六大清廉单元建设,着力培树龙洲小学、胡林翼村市级清廉样本,培树区级清廉样本33个。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揽子意见和措施,成功创建胡林翼故居、金家堤党支部陈列馆两个市级廉洁文化教育基地,接待3万多名党员干部和游客研学打卡。建成了竹山廉洁文化公园、竹根岭廉洁屋场、苦竹湖廉洁文化公园等基地,全区廉风劲吹、廉花竞放。

  (七)坚持严管厚爱不变调,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和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提高政治执行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班子成员下沉包村,精干力量一线蹲点,接待来访群众319批次482人次,解决群众问题和困难25个。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择优选聘13名特约监察员。完成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执法监察专项工作。全面整改市纪委“内部小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班子家访”和“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共开展谈心谈话312人次。采取以案代训、参与省市纪委监委专案办理等多种方式开展实战练兵,41名干部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用参与办案。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十二条“负面清单”,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查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处理2人。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非税收入财政返还部分根据单位上年度非税收入情况象征性地编制年初预算,但是财政未作严格要求,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能很好地控制这部分收入支出,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预决算的指导,预算执行情况直接影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要重视预算执行效果,严格把控资金运行,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