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1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简称区纪委监委。截至202112月,单位实有编制数111个,包括106个行政编、2个工勤编和3个全额事业编,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20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3.53万元,非税收入490万元,其他收入53.01万元;支出预算2086.5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021年部门收入决算26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625.39万元,其他收入完成21.61万元支出决算275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78万元,项目支出758.26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170.86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31万元(包含项目支出758.26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78.62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1绩效考核指标:年初制定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办法,与部门履职挂钩,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分到各部室组及乡镇街道纪()委,年底对各部门履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预决算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把审核审批监督关,重大开支实行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各项开支严格符合国家财经纪律要求。根据年度财务数据如实填报决算报表,综合分析决算情况,为财政资金运行提供参考依据。

3.资产管理:为了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建立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配置、登记、维护、处置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由专人负责管理。至2021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83.99元,累计折旧190.38元,账面净值193.61元,与实际在用的固定资产一致,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4.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出台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机关公车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行为。2021三公经费总额13.54万元,其中;公务车辆5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4万元

5.内部控制管理: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相关部室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并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

(四)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

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每月定时汇总统计分析收支数据情况,控制把握好整体支出实施情况,确保资金运行高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成立评价小组。抽调委办公室、组织部、财务相关人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评价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二是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包括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组织实施步骤等内容。三是实施绩效评价。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度、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经过对2021年的履职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出,区纪委监委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明确,“预算配置”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完整,“资产管理”合法、规范,“履职产出和效果”真实、相关,2021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三: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整体支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如下:

(一)持续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不断落实落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三高四新”战略定位、使命任务,深入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7类15个问题。开展疫情防控督查700余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03个。严查严办典型案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立案5人,诫勉谈话4人。扎实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督查,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清单式”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8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7项。五届区委巡察工作圆满收官,实现“全覆盖”,整改完成率超过97%,促推各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制度300多个。六届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局,发现问题339个,移交问题线索40条,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三不”推进不断加速加力。全年处置问题线索668条,组织处理415人,立案1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其中开除党籍34人,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司法13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3600余万元,实现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成建制协助市纪委监委办理系列专案,其中“3·03”专案3人由我委办理移送审查起诉,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860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行贿人“黑名单”信息库。积极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办政法干警问题线索114条,组织处理54人,立案24件,追缴违纪违法资金20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谢文彬涉黑涉恶案组织处理58人,立案32件,“打伞”5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869万元。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24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1.6%。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推动建章立制16项。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73人次,帮助“跌倒干部”站起来,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市纪委书记欧阳艳同志批示肯定。讲好正风肃纪反腐赫山故事,490余条稿件被上级媒体采用,廉政短视频《人生的第一堂课——识廉》登上学习强国全国平台。组织党员干部100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家庭廉洁教育活动。50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问题,9人主动投案。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持续增强。

(三)持续深化“四风”纠治,党风政风不断向好向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处置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3人次,查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25条。严格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督促清退工作群68个,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查处问题线索10条,处理处分9人。强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清理变更和注销529名公职人员经营或参股,查处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37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督查18次,党纪政务处分5人,追缴违规资金36万元。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四)持续推动监督下沉,基层治理不断走深走实。围绕“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等信息化手段,深入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违规侵占等问题,查办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线索182条,立案113件,处理处分303人,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9项。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开展社保、清廉医保、“一卡通”专项整治,督促整改问题136个,处理处分11人,追缴违规资金748万余元。强化防汛备汛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个。切实回应群众呼声,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73人次,受理信访件191件,接收率和处置率均达100%,信访总量较去年下降40%,中央纪委下转件下降65%。抓实信访质量提升,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29件。

(五)持续加强打铁锻钢,队伍建设不断从严从紧。区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作表率。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区纪委监委先后获评市级文明单位、全区平安创建先进单位、全面依法治区优秀单位,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委机关干部分别荣获全国“最美家庭”、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大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林翼学堂”精心选题、按期开班,全员培训突出实战练兵。坚决落实省纪委监委“三防”“四慎”要求,防治“灯下黑”,对纪检干部党纪政务立案1人、组织处理4人,切实以铁的纪律管好干部队伍。

四、存在的问题

非税收入财政返还部分根据单位上年度非税收入情况象征性地编制年初预算,但是财政未作严格要求,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能很好地控制这部分收入支出,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五、有关建议

加强预决算的指导,预算执行情况直接影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要重视预算执行效果,严格把控资金运行,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区纪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