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赫山区委巡察办 作者: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01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2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2020年3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强。一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二是党组核心作用总体上发挥不强,个别班子成员甘当“好好先生”,班子互相支持配合不够密切,干职工对班子满意度、认可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由局党组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交流沟通,增强班子凝聚力。三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强化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四是党组书记对工作中发现的“好好先生”进行提醒谈话,思想认识得到提高。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全区“三农”工作在打造亮点村、重点线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业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距离,产业帮扶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全域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制订全区受污染耕地全面治理方案,合理调整全区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引导经营主体加大品牌宣传,积极参与创建。三是各业务股室与科研院所对接,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指导服务。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担当不够,“项目经费养人”成了共识。二是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流于形式,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方面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对巡察整改动员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把关不严,存在多处错漏。四是个别班子成员对其分管的二级机构财务监管不力,账务未及时办结,集中在年底处理,比较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一次,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使用项目资金,杜绝“项目经费养人”现象。二是由办公室、财务室牵头制定并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三是对在本轮巡察中对党组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把关不严的责任人由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给予严肃批评,并对撰写材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局班子对分管工作实行月计划、周报告制度。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强。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多、作用不明显,“融入式”监督不够,没有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组长主动督促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二是主动加大“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三是派驻纪检组开展“融入式”监督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局监督力度,尤其是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融入日常工作不够,没有很好地做好结合文章,学习不够深入,有应付思想,有些同志应知应会知识还没有真正入心入脑。

整改情况:党组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学习强国”学习竞赛,全局干职工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印发应知应会学习资料,并做到人手1份,加以学习,力促干部学以致用。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重视不够,2017年未见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会议记录,2017年、2018年班子分工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落实不足,2017年以来中心组未按要求全面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及有关内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三是认识不强,学习强国参与率不足70%,人均日学习积分不高,巡察谈话反映有30余人未注册。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学习,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2019年11月已制定《“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应用奖励方案》,将学习强国积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确保参与率、确保学习效果。目前全局已有126名干职工在“学习强国”平台注册,人均日学习积分达35分以上。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一是公款报销休闲娱乐费用(立行立改)。二是违反禁酒令,接待餐、工作餐违规饮酒。

整改情况:一是在规定时限内清退了公款报销休闲娱乐费1850元、违规用酒400元。二是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提出严肃批评。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2月整改到位。

8.超范围违规发放补助。超范围发放基层农技推广补助、扶贫补助(立行立改)。局二级机构区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2016—2018年发放拜年费。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规定时限内清退超范围发放补助。二是规范了二级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二级机构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三是对区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警示提醒。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2月整改到位。

9.违规多报销差旅费。违反相关规定,违规报销生活补助(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600元。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2月整改到位。

10.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在巡察进驻动员会上,参会人员交头接耳,随意进出,会场极不严肃。干职工日常管理不规范,部分办公室关门上班,请销假制度过于宽松,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干职工教育,严肃各类会议纪律,对干职工日常管理不断加强,完善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一是挤占项目资金,在项目经费中开支租车、餐饮、办公用品等。二是项目资金审核不严,分配随意,如2018年度集中育秧补贴共41家,有的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有的未按程序审批。三是项目资金跟踪监管不到位,个别经营主体未按要求使用项目资金。

整改情况: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租车、餐饮、办公用品等日常开支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项目,使用项目资金。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监管失职,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一是审核把关不严,经营主体虚报灾情骗取救灾资金。二是履职不到位。在野菱原生境项目中随意变更设计建设内容、建设性质,项目未发挥实效。在推广绿肥种植中,协议单位低价收购高价转卖,未按协议落实,经营主体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加强干职工教育,严格进行项目监管,严格按项目协议办事,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补充完善项目建设资料,加强与各经营主体的沟通,得到经营主体的认可。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财务制度执行缺位,存在“两张皮”现象。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发票上经手人、证明人、事由三要素不全报账现象普遍。二是支付有风险,开支费用直接支付给单位干职工。三是报账附件不齐,公务接待无函报销。四是虚列开支套取费用。五是国有资产出租收益不按规定上缴非税,区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收取门面租金后直接用于本单位开支。六是虚开发票。

整改情况: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报账程序,加强对发票及附件的审核,严格执行国库支付原则。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一是行政经费违规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二是工会活动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

整改情况:工会经费严格按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专项管理。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租车管理不规范。租车开支大,违规开支租车费,去常驻地以外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而自行租车,租车报销造假。

整改情况:完善了机关用车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16.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混为一谈、概念不清。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到位,未进行个人事项报告,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书记认真组织开好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并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三会一课”敷衍。支委委员业务不熟。2016年度党小组未正常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按月组织各支部开展“党日”活动,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管理水平,按“三会一课”要求,机关党总支每月组织召开各支部的支部委员会议,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6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档案归档不严谨。党员档案存在发展时间节点错误、程序不严谨、资料缺失等问题。近三年发展的党员档案未及时归档,甚至有党员档案遗失。

整改措情况:明确党支部支部委员的各项责任,对党员档案及时清理,规范存档,并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5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9.未严格执行“三定”方案。不按“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将招商办从办公室分设,将下设于一类事业单位农技推广中心的植保植检站、土肥站、农业保险站设为局内设机构。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股室站所的分工,按照“三定”方案进行职能配置。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3月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电话号码:0737-293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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