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2020年度市纪委监委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3

一、项目概况

办案项目,市纪委监委通过深化问题线索核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收缴违纪违法资金等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提高办案工作质量,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社会风气。

巡察工作项目,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确保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政治监督不断走向具体化常态化,推动中心工作落地落实。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市纪委监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单位项目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有效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净化,促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我单位明确财务人员分步骤自评:

1、前期准备。成立由市纪委监委分管财务的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会审联签小组组长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和会审联签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一名财务人员具体实施,确定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依计划组织实施。

2、现场评价。⑴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和2020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⑵查阅资料。查阅2020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⑶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⑷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⑸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⑹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2020年的履职情况、项目开展情况、财务情况的综分析可以得出,项目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明确,“预算配置”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完整,“资产管理”合法、规范,“履职产出和效果”真实、相关,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办案费:年初部门预算收入为600万元,年度追加预算919万元,全年总收入151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956.79万元,年末结转562.21万元。

巡察工作经费:年初部门预算收入为130万元,年度追加预算260万元,全年总收入39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254.53万元,年末结转135.47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办案费:全年实际支出为956.7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办案顺利进行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详见部门项目支出-办案费情况表)

部门项目支出-办案费情况表(万元)

项目

2019年决算

2020年决算

比上年增减数

备 注

办公费

142.07

58.10

-83.97

印刷费

39.68

35.23

-4.45

水电费

2.12

7.85

5.73

差旅费

223.34

97.40

-125.94

公务接待费

32.78

27.31

-5.47

公务用车运行费

10.31

21.0

10.69

办公设备购置费

12.22

11.43

-0.79

其他

462.33

698.47

236.14

含2020年“监务通”专用终端费用210.29万

合计

924.85

956.79

/

巡察工作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为254.5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办案顺利进行发生的办公费42万元、差旅费10.55万元、印刷费4.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4.15万元,会议费1.22万元、培训费6.31万元,其他费用175.46万元(含租用办公场所费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办案费:单位制定完善了办案差旅费报销制度、留置案件加班餐报销、关于省纪委监委指定我委管辖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委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经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总的来说,审查调查工作经费遵循了依法开支、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办案人员数量和费用支出规模,对经费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严格审核把关。

巡察工作经费:完善了巡察工作经费会审联签制度,对办公场所租赁、住宿费、差旅费、会议和培训费开支作出规范,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办案费

2020年,处置问题线索3535件,给予组织处理2008人,立案1262件,结案1185件,党纪政务处分1136人,移送司法37人。加强反腐败协调和上下联动,统筹市县办案力量对重点个案攻坚。突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的查处,严肃查处移民系统套取、侵吞移民专项资金等问题。深化政法、金融等领域反腐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408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8人主动投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办案项目支出保障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履行,加强了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提高了办案工作质量,净化了政治生态,优化了社会风气。2020年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716.8万元。

2、巡察工作经费

巡察工作经费保障了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了巡察全覆盖。实施两轮常规巡察,开展巡察“回头看”和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2020年发现问题642个、移送线索32件。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统筹指导区县(市)开展常规巡察、交叉巡察,市本级和县级巡察覆盖率分别达87.4%、90.6%,政治监督不断走向具体化常态化,有力推动了中心工作落地落实。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办案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内容为案件合格率95%以上,完成值为100%,质量指标内容为坚持纪法双施双守,全要素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完成情况为扣押、冻结、查封等措施全要素使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内容为违纪违法资金及时追缴, 实缴应缴比例达到100%,完成情况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716.8万元,实缴应缴比例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内容为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完成情况为立案1262件,结案1185件,党纪政务处分1136人,移送司法37人。

生态效益指标内容为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在全省营商环境年度评价中排名较上年上升2位,完成情况为排名较上年上升6位。

可持续影响指标内容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完成情况为全市有408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8人主动投案。

2、巡察工作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内容为有序开展巡察监督,开展2轮常规巡察,完成情况为开展2轮常规巡察,完成24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

质量指标内容为高质量推动巡察工作,完成情况为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

时效指标内容为一届任期内巡察覆盖率100%,完成情况为巡察覆盖率100%。

(2)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内容为强化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为整改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问题:

1、绩效指标设置应更符合实际,绩效目标设立指向、内容、指标选用重点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2、部分追加的预算资金下达较迟,来不及使用,导致资金结转较多。

改进措施:

1、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尽量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2、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建设,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支付质量,将绩效管理融入平时的财务管理、支付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3、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追加预算经费。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报告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促进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围绕绩效目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增强办案承办室的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将在“清风益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