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5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桃江高新区进行了专项巡察。7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桃江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桃江高新区党工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桃江高新区党工委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扎实有效地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以下简称方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局室、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了整改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其中党工委书记带头认领问题23个,管委会主任认领问题9个)、分管领导牵头抓、局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动真碰硬开展巡察整改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发现并反馈桃江高新区存在的四个方面32个问题,桃江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切实整改。《意见》反馈后,先后16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碰头会等会议,就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进行了研判和分析。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期,经自审自查,《意见》反馈的32个问题中29个已经完成整改,3个正在继续整改,对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了收缴或清退;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由“一把手”开始,层层开展了廉政谈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强调举一反三,整章建制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充分总结与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要求每个局室对每项问题都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就解决一类问题。制定或完善了涉及日常管理、工程监管、城市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13个,形成了避免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重视不够;学习浮在表面;学用结合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与研讨交流。从2023年9月开始,共召开党工委会议10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0次,并对7、8月份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6次党工委会议进行了补学。

  (2)补充制定了《桃江高新区2023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下同题”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园区建设重要论述纳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第一议题”、干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学习内容。

  (3)重新修定了《2023年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23年5月开始,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期间1名班子成员因病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按要求履行了请假手续。同时,严格按照自学、领学、中心发言、研讨发言、小结、通报“六个环节”组织中心组学习。

  (4)定期通报机关干部“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情况,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得到大大提高,进一步浓厚了学习氛围。

  (5)强化学用结合,以学促改。一是强化了高位调度。7月份以来,提请县级层面召开“五好园区”创建调度会议2次;二是强化了制度保障。依据2023年《桃江县“五好”园区创建重点任务》《产业建设大会战行动方案》《产业建设大会战行动考核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了与上级考核部门对接。进一步补齐短板,优化各项指标,力推“五好园区”建设进位争优,并取得明显效果。

  2.关于“招商质效有待提升;小升规培育力度较小”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建立了湘商回归企业库、湖南先进装备制造基地配套企业信息库;二是围绕“一主一特一新兴”产业布局积极开展了招商活动。主要领导带头外出考察35次,引进项目20个,其中竹产业链项目2个,光电光学产业链项目5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项目2个,产业链逐步完善,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三是多措并举培育已入园优质企业增资扩产。目前有4个入园存量企业准备增资扩产。

  (2)加强了要素保障。一是完成了20万平米标准化厂房的规划。其中,马迹塘笋竹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已完成,马迹塘笋竹产业园二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完成90%,启动了标准化厂房六期项目建设,完成了标准化厂房七期的部分前期工作;二是盘活了土地资源。解除被抵押土地2宗,面积205.02亩。

  (3)组织梳理了被巡年度全部合同。清查出退出企业20家、僵尸企业2家、低效企业9家、退规企业3家,对所有企业情况进行了分析与研判,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置。

  (4)加大了企业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小升规”培育孵化,2023年10月已上报小升规企业名单2家。

  3、第三项问题因涉及隐性债务化解,根据相关规定属于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故不予公开。

  4、关于“土地资源有待盘活。至2022年底,园区累计抵押土地961.67亩,可处置出让土地仅79.15亩”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解除被抵押土地2宗,面积205.02亩;启动建设土地8宗,面积331.12亩;出让土地2宗,面积104.57亩;司法收回土地1宗,面积67.5亩。截至2023年11月份,已完成土地盘活708.21亩,处置率已达73.6%,能够确保全部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2023年三地清理任务。

  (2)制定了《湖南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三类低效土地盘活处置方案》并严格实施。

  5、关于“产业结构有待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分析,制定方案。11月27日,党工委召开班子会议,就如何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出台了《桃江高新区“一主一特一新兴”产业结构优化方案》。

  (2)加强培训。组织产业局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了《桃江经济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及《桃江经济开发区发展战略及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

  (3)精准招商培育增量。今年7月,实现招商企业中上市企业破零。

  (4)优化服务做强存量。截至目前,已申报5家企业入规;成功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家;成功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5家;新增发明专利23项;培育数字化转型企业4家。

  (5)推动产业集群发展。2023年7月,成功创建省级中小企业生态竹木特色产业集群。

  (6)全力以赴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主导产业。支持入园存量装备制造企业扩产增效,装备制造产业税收较2022实现稳中有增,增长速度达到15.49%。

  6、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未完成,继续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对业务局室(部门)就工程建设全过程相关知识进行了授课,进一步查找问题根源,纠正了业务上的错误认识,提升了业务能力。

  (2)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签订程序。由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规范性、合法性审查。重大工程合同签订前,由法律顾问提交法律意见书并报班子会讨论审查。

  (3)开展了自查自纠。组织竹乡公司对近两年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回头看,分别就合同约定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没有经过财评的情况、无资质单位设计的情况、工程完工不竣工情况、审计决算前违规超额拨付工程款情况进行了清查,深刻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及其过程,逐一列出了清单。

  (4)完善了竣工验收程序。建立了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竣工验收台账。

  (5)建立了长效机制。制定了《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6)加强了管委会对工程建设的监管。要求竹乡公司定期向管委会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管委会对竹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情况纳入竹乡公司年度绩效考核。至目前,管委会开发建设局已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工程建设项目巡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3次。

  (7)桃江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反馈的“59个工程类项目由无设计资质单位设计或无设计”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形成了初核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县纪委向桃江高新区管委会、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监察建议书。

  7、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失责失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10月9日,组织园区75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对园区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调整,重新明确了领导班子和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3)加强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对存在隐患问题整改不力的2家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4)正在加快推进园区智慧信息化平台建设,为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电子台账,形成排查、整改全闭环。

  (5)由分管领导对局室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8、关于“绿色发展履职尽责不到位,2022年11月,因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十查十做’工作推进不力,园区企业被县蓝天办通报4次。有园区企业露天堆场的扬尘和污水排放问题未及时解决,引发当地群众阻工。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生活污水排放工程实施进度明显滞后,辖区内有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资江。”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快了施工进度。至2023年9月,已新建雨污管道6181米,实现了雨污分流,做到了园区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并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已提请县委县政府将畜禽养殖废水收集处理交由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处置。桃花江镇政府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要求养殖户新建了沉淀池,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3)加强了环保工作日常监管,对园区企业、道路、污水厂、园区管网进行了日常巡查;截至2023年10月止,园区共有12家企业申请创建了绿色工厂,9家企业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4)园区纪工委对产业局负责环保工作的副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9、关于“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不力,对有关违约企业未进行履约清查和违约处置,导致租金难以收回,土地被冻结”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竹乡公司全体干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邀请顾问律师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授课。

  (2)多次上门催缴企业厂房租金,对欠缴租金的10家企业发放了催缴函,委托律师事务所对2家违约企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已进入诉讼程序。2023年6-10月,共收缴欠缴标厂租金1621469元。

  (3)已制定《桃江高新区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厂房租金减免的统一标准、审批程序。

  (4)通过诉讼,桃江县人民政府已收回被冻结的67亩土地。

  (5)竹乡公司纪委对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0、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有3户拆迁户反映的征拆遗留问题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对其中2户已经补偿安置到位,受其影响的安置户桩基础工程已经开始施工。

  (2)对剩余1户提出的安置方案已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其救助资金因对象诉求过高,正进一步协商处理。

  11、关于“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普法不深入,园区组织的统计培训不多。对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措施少、力度小,加之大部分企业缺少专业人员,对园区布置的统计工作敷衍塞责,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园区各企业统计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班子成员、局室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统计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上级部门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3)制定了统计资料查询登记册,完善了统计档案调阅制度。

  (4)通过会议和上门宣传的形式对企业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宣传。

  12. 关于“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园区务工人员通勤不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潭沙河东路、长港洲西路两侧绿化苗木大面积枯死。部分标准化厂房、公租房建成后,消防、安防等配套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有关政策对园区企业职工子女就读情况进行了摸排,与相关部门或学校积极进行对接,解决了部分员工子女就学问题。

  (2)对园区主次干道公交路线、班次进行了现场勘测,并已将相关情况与交通部门多次对接,目前已开通两路公交车;

  (3)对园区公租房进行了安全巡查,安装了部分安防设备。

  (4)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了树木移栽承包合同,及时补种了枯死苗木。

  (5)制定了《桃江高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办法》并已严格实施。

  (6)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企业服务水平,已组建园区物业公司。

  (7)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在园区内建设了公共食堂;成立了桃江首个人力资源市场等;目前正逐步完善休闲、娱乐等业态,对新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均规划了相关配套设施。

  (8)对绿化苗木养护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13、关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举措不多。未形成常态化的招工用工服务机制。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联合桃江县职业中专举办了培训,共计36人参与了技能培训。

  (2)联合县人社局为竹材科技安排了2名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才,另有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正在走程序。

  (3)在园区成立了桃江县首个人力资源市场并于8月28日投入运营,截至目前,招聘会入场超过500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超3000人次,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对接服务;加强了与高校的对接,为企业引进人才200余人。

  (4)协助园区企业成功申报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截至目前,成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创新型中小企业9家、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5个、高新技术企业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64家、生产服务性机构11家。

  (4)建立了无偿政务服务帮代办制度,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帮代办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了企业跑腿次数。截至目前已为园区企业提供了全程帮代办200余次,在全省“五好”园区创建推进大会上被通报表扬。

  (5)对9家企业反映的11个问题列出了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领导及工作措施。其中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不具备解决条件的3个问题做好了解释并获得认可,对其余3个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6)针对企业提出的电力问题,通过多方协调,对园区电力线路进行了优化,完成了月明洲变电站建设,完善了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解决了企业电力不足、用电闪跳等问题。

  14、因第14项问题涉及意识形态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不力方面。

  15、关于“主体责任扛的不牢。2021—2022年未对标对表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并分解责任到岗到人。‘一岗双责’落实有缺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2019—2021年未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未开展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隐患排查整治,多名干职工未按要求报告婚丧事宜,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仅一半人员上交承诺书。”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了《桃江高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桃江高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桃江高新区纪工委监督工作清单》。

  (2)集中整改期内党工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5次。

  (3)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

  (4)已于2023年9月12日前组织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并梳理汇总形成廉政风险清单。

  (5)组织各局室对2021年1月以来,机关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回头看”,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补充备案。

  (6)对巡察发现的工作作风不严谨、落实机关制度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问责处理。

  (7)县委主要领导对园区党政负责人进行了落实“两个责任”约谈。

  (8)已组织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分层分级开展了廉政谈话,开展了纪律教育和自查自纠。

  16、关于“监督执纪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协助党工委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重要事项决策清单。

  (2)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协助党工委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和市县相关部门、园区内部的沟通协调及业务指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1轮监督检查。

  (3)开展了园区管党治党的调研分析,参加了市纪委监委组织调研座谈会,撰写了1篇调研报告。结合桃江实际,研究制定了《桃江高新区纪工委2023年政治监督事项清单》。

  (4)开展了1轮“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绿色、文明施工”问题专门督促检查;对“干部职工违规入住公租房问题”开展了1次督促检查。

  (5)协助工委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并形成重点廉政风险清单。

  (6)自主办理案件1件(酒驾)并开展了“四个查清”;协助市纪委初核线索1件。

  (7)高新区纪工委、竹乡公司纪委牵头为主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18人次;督促指导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22人次。

  17、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实。2020年因公文拟稿错误较多被县政府点名通报。巡察要求报送的资料多处重要数据出错。巡察组暗访工作现场发现1人躺沙发玩手机,1人刷抖音视频,另有2人脱岗外出未请假。”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园区企业负责人对园区的内设机关和派驻机构的作风建设进行了测评,并已将测评结果严格运用于单位内部绩效考核。

  (2)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了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已完善修订了“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规则,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财务内部控制等制度。

  (3)组织开展了“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结合园区各类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并分层分级分类组织开展了廉政谈话。

  (4)对公文拟稿错误较多的和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处分和问责处理,对1名违反党纪法规的干部做出了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但情节轻微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18、关于“乱补滥发津补贴、物资。2021—2022年违规发放防寒暑物资、保温杯、农产品共计价值18.02万元。2019—2021年自立名目发放消防应急救援值班补贴6.36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内控制度。

  (2)对违规发放的资金制定了退款明细表,收回或清退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资金。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19、关于“超标准、超范围列支活动经费。2021年11月,联合工会组织48人开展为期2天的工会活动,其中25名机关工会成员‘搭便车’参与。2019年6月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赴韶山、花明楼参观学习,违规报销旅游服务环保车全票。”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工会相关负责人员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2)25名机关工会成员“搭便车”参与联合工会活动的费用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员退回;收缴2019年6月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赴韶山、花明楼参观学习,违规报销旅游服务环保车票款0.098万元。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20、关于“向平台公司转嫁负担。2022年5月政企关系理顺后,管委会当年度在竹乡公司违规列支水电费等费用38.92万元,违规使用竹乡公司下属子公司一台价值27万元的商务车。12名干部职工违规占用公租房16间。”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快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发展的实施方案》(桃办发电〔2022〕17号)文件精神,厘清了与竹乡公司的职能职责边界。

  (2)桃江高新区管委会已将由竹乡公司列支的38.92万元水电费支付给竹乡公司。

  (3)桃江高新区管委会对使用下属公司公车问题进行了自查,其中不涉及责任追究问题。同时,已将商务车辆退回竹乡公司并办好交接手续。

  (4)提请桃江县纪委监委对1名违规占用公租房问题情节较重的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并作出处理。已责成12名干部职工对违规占用的公租房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腾退,并补齐租金630元。按照组织人事关系管理权限,由高新区纪工委书记、竹乡公司纪委书记对违规占用公租房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2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不实。2018年以来竹乡公司收取应由经开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120万元。2019—2020年机关工会无住院证明列支住院慰问费0.65万元。2018到2022年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补助5.3万元。2018年以来食堂公务接待白条入账7.32万元。2022年2月有干部无出勤记录领取驻村工作补助0.4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内控制度。

  (2)收回了对2018年至2022年期间超标准报销的市内交通补助。

  (3)2019-2020年机关工会无住院证明列支11人次住院慰问费0.65万元,其中3人已补齐住院证明计0.15万元,收回退款0.5万元。

  (4)根据所附的企业押金名单,竹乡公司已将应由管委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120万元,按照规定转至管委会账户。

  (5)管委会与食堂重新签订了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食堂应使用合法票据进行账目报销,不再允许使用白条入账。

  (6)对干部无出勤记录领取驻村工作补助0.4万元情况再次进行了核查,查清了事情发生的原因,查找到了原始凭据,并出具了说明材料。

  22、关于“资产管理有漏洞。部分企业欠缴租金。部分公租房租金、水费未收”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摸清底数并建立了台账。组织对园区资产、企业、公租房开展了全面摸底,根据摸底情况与合同信息建立了资产、标准化厂房、公租房台账。

  (2)分类制定了收缴措施。一是收回了部分标准化厂房租金;二是经核定,认定4家企业达到约定的税收免租条件,并对租金进行了相应减免;三是对拖欠租金现象严重的2家企业发起了诉讼;四是拖欠租金现象较轻的10家企业通过采取上门催缴、发送书面催缴函的方式进行了租金催缴。对其中经多次催缴仍未及时履约的企业,委托司法人员进行调解无果后采取了相应法律措施;五是对8家已采取相应措施并结案的企业进行了账务调整。

  (3)厘清了政企关系。经管委会班子会议研究,拆迁户入住公(廉)租房所产生的租金抵过渡费后,该部分租金由管委会补贴给竹乡公司,现已支付到位。余下的企业及个人欠缴的租金已完成收缴。

  (4)规范了后续管理。一是拆迁户入住公(廉)租房所产生的水费,已由管委会支付给竹乡公司。二是举一反三,为防范此类水费垫付后难收缴的情况,已完成两栋公租房IC卡智能水表安装改造,现正在试点阶段,试点成功后,将对园区水表进行全面改造。

  (5)制定了《桃江高新区厂房租赁暂行管理办法》并实施,后续将严格按照该方案完善厂房租赁及租金减免流程,实现及时动态调整。

  (6)(6)竹乡公司纪委对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3、关于“合同管理不严格。部分招商项目、工程建设所签合同存在权责约定不对等、无日期、无签章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3年9月,邀请法律顾问对经济合作局及竹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2)完善了招商项目评审、合同审批流程。

  (3)举一反三,对近两年的招商、工程、采购、服务等合同进行了清理,并补充完善了相关程序。

  (4)对2014年—2023年招商引资合同建立了书面和电子台账。

  (5)由园区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对经合局6名招商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竹乡公司纪委书记对工程项目部部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24、关于“存在班子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研究具体工作未实行末位表态,有的议题‘议而不决’‘决而不议’,会议记录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议事决策的真实情况……”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了办文办会办事制度,严格对相关程序进行规定,并明确了会议记录人员的相关责任。

  (2)制定了《中共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了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3)巡察反馈意见后,班子会议严格按照要求收集议题并制发了议题登记表,避免了不成熟的议题上会讨论。

  2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相关人事任命未见会议记录,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研究制定了《中共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程序和制度。

  (2)集中整改期内1名进一步使用人选以及11名2022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人选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了规定程序。

  (3)重新完善了机关单位资金内控制度,将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了《桃江高新区党工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清单》,并要求严格执行。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2020年度机关支部书记和副书记述职报告基本相同。民主评议记录造假,请假人员参与党小组民主评议。未对民主评议为基本称职的支部书记提醒谈话。”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完善了桃江高新区机关学习制度,邀请县委组织部专业人员对支部书记、党建专干进行了1轮业务知识培训。

  (2)由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对当年度民主评议为基本称职的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3)对时任机关支部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了检讨。

  (4)已对民主评议资料造假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27、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还有差距。未定期召开机关支部会议,联点领导、支部书记缺少上党课记录。2018—2020年无党建年度计划、总结报告。2018年9月机关支部委员会未专题研究部署支部换届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了对党建专干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列》及选举工作业务知识。

  (2)2023年8月以来,机关支部按月定期召开了支部会议,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

  (3)制定了《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督导园区非公企业党支部工作实施方案》,班子成员每月到所联系支部指导督导工作一次,支部书记均按规定上党课。

  (4)重新完善了《2023年桃江高新区党建工作计划》。

  28、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非公党组织未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党员组织管理松散无序。有企业支部的2名党员未按要求转移组织关系。周某党员身份认定材料与其入党有关情况说明信息不一致。部分党员档案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无意见、无盖章、无入党介绍人签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严格党员组织管理,组织园区各支部的支部书记和专干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台账管理。

  (2)制定了《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督导园区非公企业党支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班子成员每月到所联系支部指导督导按要求开展工作。

  (3)下发了《关于开展园区发展党员档案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支部就园区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专项清理,形成了《发展党员排查汇总表暨问题整改清单》和《发展党员工作排查情况登记表》,共排查2019年以来入党人数35人,发现入党资料不齐的1人,缺少党员转正申请书的2人。

  (4)将园区所有企业党员档案归集到园区档案室统一管理。

  (5)涉及的企业支部已按要求将两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转移。

  29、关于“干部运用管理不够规范。经开区与竹乡公司存在交叉任职、混编混岗现象,经开区有4名在编在岗人员、7名聘用人员在竹乡公司工作,6名与竹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人员在经开区任职。另外,还存在聘请签约第三方公司的退休公职人员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完善了4名在编人员的抽借调手续;已明确由管委会聘用的7名人员调回管委会工作;由竹乡公司签订合同的6名劳务派遣人员,3人已解聘,另3人返回竹乡公司安排工作。

  (2)强化了对人事政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责任。

  (四)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视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30、关于“整改意识不强”、问题整改不彻底。近两年领导班子及中层骨干调整后,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重视不够。巡察组个别谈话中、部分班子成员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5个方面30个问题、上届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经责审’涉及经开区问题的整改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的问题。

  整改进度:未完成,继续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1)班子会议先后两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了班子成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

  (2)组织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同类同改,将省市县巡视巡察发现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及反复出现的遗留问题纳入了本轮巡察整改,一体推进。已明确“经责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部门,涉及园区整改部分已分解至竹乡公司和相关局室,并已整改落实到位。

  (3)党工委书记已经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局室长开展集体谈话,强化巡察整改责任。

  (4)县委主要领导对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进行了约谈。

  31.关于“整改措施不实,问题整改‘治标不治本’。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工程建设、施工变更、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工委集体研究’‘以班子会代替党工委会’,且记录不翔实、不完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中心组学习走过场’‘落实‘三转’不到位’等问题,本次巡察发现仍然不同程度的地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分别于2023年5月和10月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和局室长及派驻机构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

  (2)出台完善了《中共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13项相关制度性文件。

  (3)先后16次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压实了整改责任。

  (4)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谈话,添置了录音笔、电子记录本等会议记录设备。

  32、关于“整章建制不够,存在问题反弹回溯现象。对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抓整改过程中不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导致‘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整改后又出现类似情况。”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重新修订完善了工程项目建设、三资管理、意识形态等领域的相关制度,并分发到各局室,督促抓好制度落实。

  (2)主动对接市纪检监察、组织、巡察部门寻求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召开了高标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党工委书记对分管领导、各局室长进行了集体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737-8821418;邮政信箱:桃江县桃花江镇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牛潭河工业园);电子邮箱:thjkf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