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社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至7月,市委第十巡察组对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3日,市委巡察办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市委巡察组开展的社保基金专项巡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对全市社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推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有力举措。市委巡察办反馈问题后,局党组迅速研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照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市社保经办机构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出台整改方案,层层明确了任务书、责任人和时间表,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靠前督办、涉改机构具体抓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与此同时,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每周向市纪委社保工作专班报告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分类施策,确保工作推进到位。一是齐头并进填补管理漏洞。认真落实了一事双岗双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取消社银人工报盘等制度。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配强稽核人员,制定并实施了稽核工作计划。二是分门别类处理多领问题。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对同时领取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由本人选择续发其中一项,重复领取的待遇,足额退还;对同时领取了城居保待遇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追回城居保待遇。三是多措并举破解冒领难题。对向丧失领取资格的服刑、死亡人员发放待遇的问题,有能力退还的,全额追缴;确属家境贫寒,难以一次性退还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之签订还款协议,从其后续养老金中逐月偿还;对拒不退还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内外互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与公安局联合发布打击多领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公告,形成催款追款震慑。组织专人追缴违规领待金额,赴岳阳、津市等监狱与服刑人员见面,催缴冒领待遇;向各大银行调取银行流水,及时划转违规领待资金;进村入户对违规冒领人员及其家属宣讲政策法规,追缴多领待遇。鉴于省厅未开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功能的实际情况,利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申报之机,由各单位对本单位退休人员生存状况予以核实,最大限度避免了违规领待现象。采取政府主导、银行联动方式,逐人逐张对社保卡进行排查,及时清理了死亡卡、滞留卡、僵尸卡。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职业年金逐步做实,推进了社保关系转移、个人帐户合并等工作。

(四)建立长效,确保机制健全到位。坚持把“抓当前”与“管今后”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剖析问题根源,由此及彼查找薄弱环节,推动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们从“制防”着手,健全完善了一事双岗双审、内部业务协同、部门信息共享、劳动仲裁、补建补缴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扎紧了社保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制度“笼子”;往“技防”使劲,加快“智慧人社”建设,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共享办,从技术层面进一步防止了社保基金“跑冒漏滴”;向“人防”发力,充实经办业务人员和稽核力量,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切实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让群众更多更好共享发展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政策法规不到位

1. 未严格执行人社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存在一人多岗、重要岗位使用临聘人员、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未轮岗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纠正了一人从事不相容岗位、重要岗位使用临聘人员问题,对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同时,已通过遴选方式向社保中心业务科室充实工作人员。

(二)反馈问题:稽核工作形同虚设

2. 2018年6月发现,市人社局劳务派遣人员欧某某贪污、挪用社保基金10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欧某某因贪污、挪用社保基金,已被判处有期徒刑,所涉资金已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追回。

3. 2020年,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第三方审计时指出,该局机关社保虽建立了内部稽核制度、制定了内部稽核计划,但执行稽核工作的仅一人,仍然无法有效履行稽核职责。另外,企业社保也未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其中2019年更未对参保企业开展稽核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增配了1名稽核工作人员,解决了市社保中心执行稽核工作仅1人的问题;制定并实施了社会保险年度稽核工作计划。

(三)反馈问题:生存信息认证有漏洞

4. 一直以来,市本级机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认证仅凭参保单位的上报信息来进行确认,存在未及时上报死亡信息而多支出养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内部业务协同机制,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所在单位须先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停待手续,工资福利科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出具的停待证明为其办理丧葬费、抚恤金结算手续。

5. 2021年4月,经核实省人社厅下发的疑点数据,市本级9名未及时上报的死亡人员共计违规领取机关养老金37.4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9名死亡人员因死亡信息不明导致冒领养老金,现已全额追回。

(四)反馈问题:社会保障卡管理不规范

6. 对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底数不清,大都没有台账资料,社会保障卡新老卡、存折交叉使用,导致出现大量库存卡、滞留卡、僵尸卡,且这些卡存在被重新激活并变相套取社保金的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政府主导、银行联动,采取现场调查、电话核实、信息匹配等方式,全面对社保卡进行了排查,摸清了底数、完善了台账。排查发现,全市共有库存卡76757张、滞留卡14447张、死亡人员卡254326张,已采取切换社保卡、本人激活、注销等方式进行了整改,目前潜在风险已经消除。

(五)反馈问题:异常支付待遇管理风险突出

7. 2017年9月至2021年5月,市社保经办机构违规向13名死亡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43.6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问题系因信息不共享所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9人(在上述第5个问题已报告)、企业4人,已根据省厅文件规定,采取一次性退还、按月抵扣等方式完成整改。

8. 违规向64名服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327.6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问题系因部门间信息不共享所致,已采取一次性退还、按月抵扣的方式,完成56人整改,其余8人已起诉至人民法院。

9. 违规向337名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重复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5.6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问题系因多头参保、信息不共享所致,已采取一次性退还、按月抵扣方式完成整改。

10. 76家单位未通过系统报盘支付,违反了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采取社会化发放待遇等形式予以整改。

11. 1190条数据违反“一岗双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按“一岗双审”原则重新赋权,并对所办业务重新进行了复核。

12. 工作人员失职为他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问题涉及领待人员刘某某,因其曾从事特殊工种,按政策可提前退休。但在申办退休手续时,误填出生年份和退休时间。现已重新办理退休手续并将多发的养老金退回。

13. 工作人员错误办理死亡终止。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11月,朱某某在申办其父亲丧葬费和抚恤金时,误将其父亲名字填写为本人名字,导致社保经办机构错误拨付待遇。2018年1月已纠正。

14. 原市某管理处钟某某刑满释放后,市人社局违规为其办理补缴手续,将原本应该取消的视同工龄时间计入工龄办理退休,导致养老金增加。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取消钟某某视同工龄并清退其违规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重新核算了其养老保险待遇,多领养老金已追回。

(六)反馈问题:对审计监督部门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15. 截至2020年底,益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存在暂收款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采取原渠道退回、转为收入等方式予以清理。

16. 非全额拨款单位实施准备期基金收支结算不到位。截至2019年底,仍有30家单位需拨款,15家单位需缴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完成“错后期”缴拔结算。

17. 益阳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不严,违规向25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问题涉及市本级15人、区县(市)239人,已根据省厅文件规定,采取一次性退还、按月抵扣的方式完成整改。

18. 截至2021年6月30日,市人社局共收到省厅下发的本级疑似数据,应整改1353条,仍有125条未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1353条数据涉及服刑领待、死亡领待、系统权限不相容等问题,已分类完成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认识不“滑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关系到社保基金安全、参保人切身利益和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驰而不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责任不“下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分别牵头、涉改机构具体抓实的整改工作机制,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杜绝和防止整改问题“回潮”“反弹”。

(三)长效不“打烊”。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深入落实一事双岗双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等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从源头上防范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等问题;深化“智慧人社”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阳光”人社。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引导经办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