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三个抓牢” 实现“三个转变” 推动巡察工作持续深化提升

来源:沅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作者:刘慧峰 发布时间:2022-10-17

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沅江市委巡察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实际推动我市巡察工作在探索中得到发展、在巩固中得到深化、在规范中得到提升,为沅江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抓牢主体责任,由“要我巡”向“我要巡”转变。市委将巡察作为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聚力服务中心大局,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贯穿使用,围绕脱贫攻坚、行政执法、医疗服务、社保基金、粮食购销、违规举债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利剑直插问题。市委换届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5次,书记专题会3次,制定《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2-2026年)》,把准政治巡察方向,有力推动巡察工作发展。针对问题反映较多的单位,市委作出巡察批示;市委常委会听取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组织5个被巡察单位党组书记列席,现场交办整改任务,通过盯住“关键少数”,压实责任,将巡察利剑牢牢抓在手中。

抓牢贯通联动,由“单独干”向“一起干”转变。实现各类监督贯通的措施、力量、行动协同,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督查等部门协作机制,在实践中深化贯通联动的有效途径。如市委换届以来,由两办督查室提供主要领导关于被巡察单位的重要批示、日常督查情况等资料,巡察发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比例提高12%,有效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两办督查室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对涉粮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通报问题13个。建立《工作提示函》机制,将巡察进驻、巡察情况向分管市级领导通报,市级领导通过参加反馈会、约谈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进行联审,对整改情况开展评估,打造巡察整改监督闭环。

抓牢成果运用,由“督着改”向“主动改”转变。强化巡察工作同题共答,巡察组既严肃交办“任务书”,也分析病因“开方子”,对巡察发现的部门机制不顺畅、职能监管乏力等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建立《关于市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情况的工作制度》,详实指导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4个单位共106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7%,3个单位整改情况评为“好”。强化共性问题整改,印发《关于对照益阳市委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三个通报”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巡察整改不力突出等问题,全市各单位主动做到未巡先查、未巡先改,切实把风险漏洞关进制度笼子,实现治标与治本一体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