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处办公室(监察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逐项研究讨论,并于2021年8月31日和9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讨论通过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成立了由党组书记赵立峰任组长的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巡察组要求,我处于2021年9月13日,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呈报给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审查。根据审查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于9月18日正式行文,下发给各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要求各科室、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对标对表、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目前,所有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以上率下的表率作用不强。党组中心组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上标杆作用发挥不够,存在先学先用、急学急用、不用缓学的思想。学习多以会议形式、任务式的“照本宣科”,无讨论环节、未撰写心得体会,对下属单位的学习安排、指导、督促较少。

整改情况:1.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多以会议形式、任务式的“照本宣科”,无讨论环节、未撰写心得体会问题:严格落实县里中心组学习制度,已按六个程序环节进行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都有中心发言、讨论、小结等环节,学习后有学员撰写心得体会。先后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干职工、二级机构负责人前往马迹塘战史陈列馆、张子清村红色教育拓展基地、桃花江竹海廉政基地等进行了参观学习,丰富学习内容。2021年9月份党组书记赵立峰撰写题为《关于对桃花江竹海风景区创建国家4A景区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报告,5月份副主任夏海燕撰写题为《国有林场竹产业融合调研报告》,6月份建设管理科科长刘胜江撰写题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2.关于对下属单位的学习安排、指导、督促较少问题:已制定《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意识形态考核细则》,将二级机构支部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2021年6月份以来,党组成员多次到二级机构指导和点评工作,7月1日党组书记赵立峰到桃花江林场参加“建党百周年庆祝大会”,参加二级机构支部学习,给全系统党员上题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能力》的党课,对林场工作进行点评。6月16日,副主任夏海燕到浮邱山林场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对林场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进行指导;6月21日到石井头林场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并对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进行点评;8月27日到浮邱山林场列席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11月24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胡倩进行提醒谈话。

(二)反馈问题: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深。学习上满足于一些基本概念观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湖南工作的指示精神,缺乏深入研读和理解把握,存在过关心理;干职工“学习强国”后台积分偏低,部分党员及非党干部没有参加学习、未达到全覆盖;访谈提问发现,部分应知应会知识不熟悉。

整改情况:1.关于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湖南工作的指示精神缺乏学习问题:已于2021年3月份中心组集中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部分章节及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9月份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10月份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4月份中心组自学《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5月份中心组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

2.关于干职工“学习强国”积分偏低,部分干部没有参加学习、未达到全覆盖问题:已于2021年8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的通知》文件并下发到科室和二级机构,推进“学习强国”的学习。9月底对全系统上岗干职工“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收集,全系统86名在岗人员中除桃花江林场4人年纪偏大等原因没有参加平台学习外,其余82名干职工已参加学习,能进行学习的已达到了学习全覆盖。

3.关于部分应知应会知识不熟悉问题:已于2021年6月份,印发应知应会相关业务资料给干职工进行自学,组织全系统上岗人员对党史知识进行了测试,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占70%以上。

(三)反馈问题: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没有做到“融会贯通”,缺乏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能力,没有很好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破解难点问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1.关于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问题: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更注重对二级机构的调研、指导,组织人员到二级机构对相关工作开展调研,其中2021年5月份联合县人大到二级机构调研竹产业发展;9月份陪同分管副县长庄立辉到桃花江林场调研森林防火工作。部分二级机构充分运用领导调研时的意见推进工作,9月份浮邱山林场肖勇军撰写题为《如何加强浮邱山林场管理的调研报告》、桃花江林场撰写题为《桃花江国有林场连续36年“零火灾”》等。

2.关于破解难点问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问题:已于2021年8月2日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将县林科所退役军人社保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分管副县长庄立辉、常务副县长李丰已批示后已报财政部门申请解决;9月6日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支持解决二级机构职工医保经费的请示》,分管副县长龚胜芳批示后报医保部门解决,三个二级机构分别与县医保局签订2022年1月份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承诺书;向残联、税务等部门申请为县林科所、浮邱山林场、石井头林场减免残保金13万元;桃花江林场积极向林业部门争取低效林提质改造资金210万元,提升林场培育森林资源;石井头林场向省乡村振兴局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解决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等,二级机构多年以来的医保、残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得到部分解决。2022年4月组织全系统干职工围绕“如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如何促进森林公园发展”两方面的主题,开展“强队伍、谋发展”座谈会,进一步收集建议意见,统一干职工思想,促推工作。

(四)反馈问题:责任落实不力。至今未传达学习市委〔2016〕24号文件,“三个带头”作用发挥不够,部分班子成员未将其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1.关于未传达学习市委〔2016〕24号文件问题:经与宣传部门对接,建议我处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学习,我处党组在2021年9月份第9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中进行了学习。

2.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问题:班子成员充分发挥“三个带头”作用, 2021年1月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召开了2020年民主生活会;11月份党组及班子成员在2021年述职述廉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报告。

(五)反馈问题:工作走过场。制度不健全、“四个纳入”不到位,未按要求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级机构至今仍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2017年以来的工作报告基本雷同,实施方案、工作资料照搬照抄,部分党组专题会议记录为迎检补记。

整改情况:1.关于制度不健全、“四个纳入”不到位,检查督促没按要求开展,二级机构至今仍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已制定《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已于2021年4月19日、4月25日、5月10日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组三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支部的建设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处机关对二级机构的绩效考核等。

2.关于2017年以来的工作报告基本雷同,实施方案、工作资料照搬照抄,部分党组专题会议记录为迎检补记问题:组织对2017年以来意识形态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已于2021年11月24日由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组对现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赵勇、彭爱军、李浩、刘跃武、邹合群、王琪、谢玉龙、王柯、胡倩共9人进行提醒谈话。坚持实行材料审核机制(主要领导把关科室负责人材料,科室负责人把关干职工材料),杜绝工作报告、实施方案、材料等雷同。

(六)反馈问题:宣传工作实效性不强。新媒体建设滞后,信息宣传激励措施乏力,考核奖励机制不健全,新闻报道时效性差、传播路径少、覆盖面窄、传播内容单一。景区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禁毒等宣传内容尚不多见。

整改情况:1.关于宣传奖励机制不健全,新闻报道不到位问题:利用中国旅游网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专栏和竹海景区公众号,对景点进行宣传推广;2021年全系统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稿24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1篇、市级3篇、县级18篇) 。

2.关于景区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内容不多问题:在桃花湖、浮邱山、竹海三个景区增设有宣传牌、宣传栏等,加大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

(七)反馈问题:规划的战略引领力不强。对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8-2015)修编迟缓,至2018年才完成修编(2018-2025)的审定,2016、2017年形成2年的空滞期;3个景区中还有1个景区未完成详细规划。规划的实施也差强人意,与2008版及2018版中的分期建设规划时段节点要求差距较远。目前,森林公园各项建设尚处于起步与自发的交替阶段,缺乏统筹规划指导,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的结合,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结合,森林公园与旅游区的关系,景区建设与城镇建设、民生关系的改善等方面尚未破题,制约了森林公园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整改情况:1.关于对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8-2015)修编迟缓,形成2年的空滞期问题:已于2021年9月2日向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组作出情况说明。

2.关于景区规划实施差强人意问题:已于2021年 10月组织下发新版规划纸质版电子版至二级机构,由二级机构组织对规划进行学习。在桃花湖、竹海、浮邱山景区各增设规划宣传牌一块。根据景区发展现状,制定了桃花仙湖景区起步森林康养基地、浮邱山景区起步建设项目、竹海胜境景区起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一览表。助力景区投资建设,浮邱山景区东游客接待中心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已经过审查通过,计划资金600万元,现已基本完成建设;竹海景区东门通景公路建设规划已审查通过,并已完成部分建设投资100万元;罗溪通景公路已纳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正在提质改造中。

3.关于森林公园各项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指导,制约了森林公园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问题:已于2021年10月申请加入湖南省自然保护地协会(已通过申请,会员证统一制作中),通过入会学习,助力破解森林公园发展思路,推进森林公园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4.2021年11月24日对负责规划修编工作的责任人刘胜江进行提醒谈话。

(八)反馈问题:发展步伐缓慢。党组对加快森林公园发展的思考不深,内生动力不足,工作因循守旧,创新意识不强。对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小,整体建设水平不高,无论是片区景区开发,还是公园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都尽显不足;在林相改造、森林管护、服务水平、品牌建设、宣传推介和经营管理上明显滞后,缺乏竞争力。坐拥益阳市一流的旅游资源,但稀缺国家森林公园品牌资源,未形成强大的旅游产业,竹海景区作为益阳市域旅游景区的先行者,2006年4月通过招商引入投资者,十多年来景区等级仅由2A进阶3A,争先创优步伐缓慢,未能带动区域资源开发和旅游发展。

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党组对加快森林公园发展的思考不深,争先创优步伐缓慢,未能带动区域资源开发和旅游发展问题:已于2021年9月份党组书记赵立峰撰写题为《关于对桃花江竹海风景区创建国家4A景区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报告,为后阶段森林公园发展提出了建议意见。配合县文旅广体局创建文化创意+的模式,助推后阶段我县旅游发展。根据桃江现状,结合系统实际,就景区创建和PPP项目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提出建议意见。

2.关于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小,整体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积极立项争资,全力加大旅游资源投入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已完成石井头秀美林场30万元项目计划申报;乡村振兴扶贫建设计划资金40万元项目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位,10月全部完工。(2)已完成桃花江国有储备林建设,资金50万元已到位;已完成桃花江林场计划资金100万元的千亩笋用林基地建设。(3)2021年配合县城投集团申报竹海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总投资4亿元,申报地方政府债券2亿元。(4)桃花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总投资1.0689亿元,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拟申报中央预算资金4810.37万元,已经省发改审查通过并上报国家;拟申报地方专项债券5879.22万元,已上报省财政厅。

(九)反馈问题:项目硬核支撑乏力。2017年7月,桃花江森林公园4A旅游景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综合开发旅游PPP项目中唯一的森林公园试点项目,但至今仍未实质性启动;2017年2月、2019年10月争取的省级、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目前仍未落地;2017年年底出资1.028亿元回购的竹海风景区,现仍无新的投资者接盘。

整改情况:1.关于PPP项目至今仍未实质性启动,争取的省级、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目前仍未落地问题: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调度PPP项目工作,积极与中标方对接PPP项目。合同签署后,因江西建工联合体组成单位体制改革、管理层人事变动,国家PPP政策调整、疫情影响,加之我县在项目推进工作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江西建工联合体一直未依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后我处与江西建工联合体多次谈判,要求社会资本方履行合同,而社会资本方要与县人民政府解除合同,但就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政府PPP法律顾问就本项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导致项目终止的主要责任在江西建工联合体,江西建工联合体应承担赔偿政府损失的违约责任。为依法维护我方权益,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以诉讼方式追究江西建工联合体的违约责任,并全权授权我处处理诉讼及诉后执行相关事宜。

2.关于竹海风景区,现仍无新的投资者接盘问题:积极协助竹海景区现在的经营管理主体县城投集团按照2019年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竹海景区竹海旅游公路入口段规划设计方案,现已完善景区部分基础设施;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已于2021年9月16日在桃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上审议了竹产业融合发展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出具的审议意见,提出了“切实支持桃花江竹海景点建设,推动竹海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共同发展”的要求,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城投集团积极推进。2022年3月县城投集团对接邀请北京江山多娇规划院专家到竹海风景区进行了实地考察,签订了《桃花江竹海景区策划合同》,拟将竹海打造成竹、旅、文、体、康相结合的桃江热门IP。配合完成A级景区创建,实施文旅活县战略,围绕“楠竹之乡”“美人窝”两张名片,根据两办《关于印发桃江县桃花江竹海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各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已进入设计环节,推动“竹旅文体康”融合发展。

(十)反馈问题:生态保护监管不力。行政执法缺失,至今未申请委托执法,未开展案件查办和行政处罚。生态保护不严格,存在违规占地、未批先建、少批多用等问题。如S324公路建设时在桃花江林场内修建的临时搅拌场,至今未予拆除;部分景区内职工养殖牛羊的情况也多处可见。

整改情况:1.关于至今未申请委托执法,未开展案件查办和行政处罚问题: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二十条、《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已于2021年10月11日向县林业局提交《关于请求桃江县林业局委托行政执法权的请示》,县林业局于10月20日已批复(桃林委〔 2021〕4号文件),林业部门对相关执法权进行了委托。

2.关于生态保护不严格问题:已于2021年10月11日再次下发《关于加强二级机构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各二级机构组织在辖区内开展生态保护问题自查,从10月份起已逐月报送清查报表;2021年处机关已按季度向县林业局执法大队提交森林公园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情况登记表。桃花江林场已于2021年9月完成了搅拌场的拆除、复绿工作。

3.关于部分景区内职工养殖牛羊的情况也多处可见问题:已制定《督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9月起,逐月收集景区内种、养殖业情况,进行规范管理。

(十一)反馈问题: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部分班子成员进取精神不足,缺少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斗志,面对困难和问题,缺乏主动出击、迎难而上的胆识,存在“等、靠、望”的思想。二级机构目前有172人待岗,占总人数的70%,生活补助、“五险一金”、医疗保险等保障不充分,不稳定因素较大,党组对此破解的办法不多、收效不大,还存在违规为干职工报销医疗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1.关于二级机构生活补助、“五险一金”、医疗保险等保障不充分,党组对此破解的办法不多、收效不大问题:已在第三项问题中回应。

2.关于存在违规为干职工报销医疗费问题:已完成对违规为干职工报销医疗费用情况清查,2021年9月18日向市纪委市监委报送《关于二级机构单位报销医疗费用的情况说明》。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违规报销医疗费的相关责任人许婵姣、邹合群、王琪、王柯、谢玉龙5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二)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民主决策不主动不充分,表态多、建议少,大部分都是“同意、无意见”,行政会议、党组会议混开,发文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不严格,二级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审批财务的情况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1.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已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干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强化了民主集中的意识,促推工作的民主正确决策。

2. 关于行政会议、党组会议混开问题:已于2021年3月制定了行政会议、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做到了行政会议和党组会议区别对待。

3. 关于发文不规范的问题:严格发文程序,由撰稿人起草文件,经办公室及业务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在登记发文序号后,方可发文。

4. 关于“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不严格,二级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审批财务的情况仍然存在问题:已全面建立会审机制,各二级机构已制定新的财务制度,确定了账务会审人员名单,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财务相关人员及四个二级机构负责人邹合群、高朝霞、王琪、王柯、李浩、刘胜昆、谢玉龙、刘跃武、刘连跃、夏海燕10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三)反馈问题:指导管理二级机构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管理失之于宽,对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缺乏有效督导。林场业务工作依赖林业主管部门,缺乏监督指导;大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力、监督缺位;竹海景区回购后,未按县政府要求抽调专人参与竹海景区的过渡期管理等。

整改情况:1. 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失之于宽,对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缺乏有效督导,大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力、监督缺位问题:出台《进一步规范林场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二级机构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对二级机构的项目、财务、档案、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督查、巡查、指导,其中建设管理科督查指导二级机构项目建设5次。

2. 关于竹海景区回购后,未按县政府要求抽调专人参与竹海景区的过渡期管理问题:2019年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明确规定竹海景区由城建投进行经营、管理,从2021年5月份开始,组织人员对竹海景区不定期开展了12次巡查,建有巡查台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给景区运营管理机构(桃江县瀚宇城市经营公司)进行整改。同时,在景区适当位置设有横幅、标牌、功能分区规划牌等。

(十四)反馈问题:制度建设滞后。档案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建设缓慢,导致机关档案管理混乱,部分年度学习、党建资料丢失,还存在私车公用的现象;个别二级机构至今还未实施会审联签制度。

整改情况:1. 关于制度建设缓慢,导致机关档案管理混乱,部分年度学习、党建资料丢失等问题:完善了机关制度,共归纳总结了包含学习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在内的13项制度,重点对档案管理、公务用车、党组议事规则等进行修改补充。2021年9月份组织人员对2020年处机关档案资料及缺失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文书、会计等共归档35盒,其中文书档案269件,补充整理以前档案7册。制定并下发档案自查表,已于2021年10月处机关对四个二级机构档案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2021年11月24日对档案遗失或没有及时进行归档的由管理处党组对档案分管领导、经办人刘胜昆、曹伟军、赵勇、刘跃武、刘斌、龚美华、许婵姣、文斌8人进行提醒谈话。

2. 关于存在私车公用的现象问题:完善了公务用车制度,印发了《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务租车申报单》《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务出差(下乡)申报单》《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财务“会审联签”单》,从2021年1月份起公务用车申报、派车、下乡都按照流程进行。

3. 关于个别二级机构至今还未实施会审联签制度问题:已在第十二项问题中回应。

(十五)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2020年自查自纠清退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4.8万元,巡察中仍发现2017年以来,管理处在竞聘上岗考试中违规发放考务费1.46万元,以工会名义发放防寒防暑物质1.56万元。

整改措施:1. 关于以工会名义发放防寒防暑物质1.56万元问题:已于2021年11月1日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对《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学习。2021年6月8日对违规发放的工会防寒防暑物质1.56万元逐一收回,并上缴非税专户。

2.关于管理处在竞聘上岗考试中违规发放考务费1.46万元问题:已于2021年9月份对违规发放考务费1.46万元的情况向市纪委、市巡察组作出说明。11月24日管理处党组对违规发放考务费的相关责任人员刘连跃、刘胜江、许婵姣、周骤辉、王琪、王柯、夏海燕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规范竞聘上岗考务管理,明确今后竞聘时不再向考务人员违规发放费用。

(十六)反馈问题:公务接待执行有偏差。存在部分接待无公函、超标准接待等问题,用餐与接待时间不一致、发票与附件不一致等。“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桃花江林场2020年开支公务接待费6.6万元,超预算120%、较上年增长160%。2016年还存在工会活动、会议聚餐饮酒的问题。

整改情况:1. 关于部分接待无公函、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已于2021年11月1日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对《桃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桃江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 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2016年还存在工会活动、会议聚餐饮酒的问题:已于10月组织对四个二级机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及时整改问题。由管理处党组对于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相关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高朝霞、曾怀忠、赵勇、刘跃武、曹伟军、肖勇军、许婵姣7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七)反馈问题: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工作重安排部署、轻指导督促,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文山会海”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部分工作以转发文件部署、下级以抄发文件落实;绩效考核方案形同摆设,绩效奖无视考核结果平均发放等。

整改措施:1. 关于部分工作以转发文件部署、下级以抄发文件落实问题:已于2021年7月制定了《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系统2021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调动干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克服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2. 关于绩效奖无视考核结果平均发放等问题: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方案,对科室和二级机构2021年工作进行检查与评定,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金。

(十八)反馈问题:官僚主义仍有表现。党组加快发展的紧迫感不强,部分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的硬。部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指导较少,对下属单位的情况了解不多,二级机构“小圈子”略有浮现。

整改情况:1. 关于部分工作不求过得硬,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指导较少,对下属单位的情况了解不多问题:班子成员每人下基层调研2次以上,其中撰写报告共计2篇。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关于请求化解林科所历年欠缴社保的报告》《关于请求支持解决二级机构职工医保经费的请示》《关于请求解决国有林场、林科所工会经费困难的请示》《关于请求将县林科所退役军人社保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切实为干职工解决社保、医保、工会经费等问题。

2. 关于二级机构“小圈子”略有浮现问题:已于2021年 1月28日开展“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脱贫攻坚主题活动、3月12日开展了植树活动、11月4日开展“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等,加强对干职工的学习教育。2021年12月开展“凝心聚力,共建清廉森林公园”演讲比赛、“怎样因地制宜、贯彻两山理念、发展桃江的美丽经济”大讨论大调研活动,2021年4月开展森林公园系统“强队伍、谋发展”座谈会,通过以上活动,让干职工们有讲述身边故事,提合理化建议意见的平台,进一步提高干职工凝聚力,统一干职工思想,全力化解二极机构“小圈子”现象。

(十九)反馈问题: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财评、未进行招投标、未办理结算审计直接支付工程款、提前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其中桃花江林场新广场项目,在预算资金未落实、无设计方案、无工程量清单情况下直接开工、分散零建,至2020年末,该项目已支付工程款31.4万元。

整改情况:1. 关于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等问题:已于2021年10月下发《进一步规范林场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通知》至二级机构和相关科室进行学习,组织对二级机构的项目进行督查指导,2021年以来各二级机构所申报项目均已到建设管理科进行报备。

2. 关于桃花江林场新广场项目,在预算资金未落实、无设计方案、无工程量清单情况下直接开工、分散零建,至2020年末,该项目已支付工程款31.4万元问题:根据桃花江林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规现象,举一反三,组织对各二级机构近年来所施实的项目进行了自查和抽查。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项目建设不规范的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刘胜江、李浩、高朝霞、邹合群、王柯、王琪、刘胜昆7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反馈问题:会计监督缺位。桃花江林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现了会计出纳职责“倒挂”现象。经营收入未经会计开具合规票据、由出纳根据销售股自制的过磅单或未编号的记码单直接办理收款业务,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未经会计审核由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直接交由出纳支付。

整改情况:1. 关于桃花江林场未按照规定实施会计监督制度问题:已于2021年11月1日由处机关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文件。

2. 关于桃花江林场经营收入存在较大财务风险问题:已于2021年4月21日邀请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桃花江林场财务进行了指导,从6月起桃花江林场完善了会审流程,规范了收入入账程序,每笔收入都开具了税票,做到了收入与收据、码单能互相匹配。

3. 关于桃花江林场费用支出由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直接交由出纳支付问题:已于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桃花江林场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相关人员高朝霞、邓娟、邓辉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一)反馈问题:现金管理紊乱。二级机构现金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坐收坐支现象较严重,还存在公款私存、白条抵库的问题。如桃花江林场,近两年超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付就有193笔;经营收入未存入银行直接用于支出,日均库存现金余额超10万元以上,至2020年底库存现金余额17.84万元。

整改情况:1. 关于二级机构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2021年10月下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四个二级机构现金管理进行自查和抽查。

2. 关于桃花江林场现金支付、经营收入、日均库存现金余额超10万元等问题:桃花江林场已于2021年6月注销了邓辉个人账户,从6月份起每月组织进行现金盘底,现金盘底表由出纳、会计、财务分管场长签字后存档,确保现金存量不超过1万元,多余现金及时存入林场对公帐户,将场地租金等及时上缴县财政非税局。2021年11月24日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和管理处党组对桃花江林场单位负责人及财务相关人员高朝霞、邓娟、邹合群3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直接责任人邓辉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十二)反馈问题: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2019年10月才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但至今未建立单独的工会账簿。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1月1日由处机关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习《工会法》等,严格执行机关工会制度;已于2021年1月份开始机关工会单独建账、记帐,四个二级机构工会于2020年以前已单独建账、记帐。

(二十三)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年度党组未召开党建专题会议,近三年党建计划雷同,双重组织生活执行不严格,班子成员给支部党员上党课不经常、对支部党建工作联系指导较少。

整改情况:1. 关于部分年度党组未召开党建专题会议,近三年党建计划雷同问题:已于2021年4月25日和5月10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严格审核把关计划,做到党建计划与往年不再雷同。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机关党建专干肖勇军进行提醒谈话。

2. 关于双重组织生活执行不严格,班子成员给支部党员上党课不经常问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已于2021年7月1日党组书记赵立峰在桃花江林场给全系统上党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能力》;副主任杨锦人6月16到林科所上党课《学好百年党史,走好新时代长征路》;副主任夏海燕6月16日到浮邱山林场、6月21日到石井头林场上党课《学好百年党史,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3.关于对支部党建工作联系指导较少问题:已在第一项问题中回应。

(二十四)反馈问题:基础工作不扎实。主题教育规定动作未完成、部分主题党日活动未开展、“双述双评”落实不到位,党务公开不规范、党建材料错漏繁多、党费收缴不合规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主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规定动作,全系统103名党员已足额交纳党费。组织对各支部党建活动、党费收缴、党务公开、“双述双评”等开展自查和抽查,举一反三,及时整改。

(二十五)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不严肃。个别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不认真不深入,“我局”“党委书记”等抄袭痕迹屡有出现。部分会议程序不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多以领导讲话代替。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2019年民主测评表7张、有5张空白,其中一张背面写有“中午安排中餐吗”。

整改情况:1. 关于个别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抄袭痕迹屡有出现,部分会议程序不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多以领导讲话代替问题: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方案,严格按会议程序进行,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邀请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领导列席指导党史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机关党建专干肖勇军进行提醒谈话。

2.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问题:组织对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资料进行清理,查出机关支部民主测评表存在不规范的现象。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处机关原党建专干许婵姣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六)反馈问题:党员管理不规范。党务干部专职不专,党员管理未落到实处,部分党员党建知识不熟悉,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存在组织关系“挂空”的现象等。

整改情况:1. 关于党务干部专职不专问题:2021年年初明确文斌为专职党建专干,4月因文斌借调县委办,由肖勇军负责党建工作,为扎实做好党建工作,经请示和对接,12月文斌回单位继续任党建专干。

2. 关于党员管理未落到实处,部分党员党建知识不熟悉,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存在组织关系“挂空”问题:已于2021年11月1日组织上岗党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和测试。组织对近年来新发展党员的发展程序进行自查,对程序不到位的及时纠正,报组织部审批通过。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党员发展程序不到位的经办人员赵勇、刘跃武、李浩3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七)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二级机构党支部普遍存在“三会一课”不到位、支部设置不合理、阵地建设不达标、“隐形”党员普遍等问题,迎检补记材料较多。待岗人员中的党员除交纳党费以外,基本未参加组织生活,还存在部分二级机构采取违规发放交通补助的办法要求党员参加党员大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1. 关于二级机构党支部普遍存在不规范,迎检补记材料较多等问题: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活动,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传红星云。明确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支部,定期调度指导,组织对二级机构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2. 关于待岗人员中的党员除交纳党费以外,基本未参加组织生活问题:加强待岗党员管理,明确专人联系,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待岗党员、退休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对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待岗党员、退休党员通过微信和电话等形式传达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提高党员思想觉悟。

3. 关于部分二级机构采取违规发放交通补助的办法要求党员参加党员大会问题:组织对违规发放交通补贴要求党员参加党员大会的林场支部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督促抓好贯彻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对桃花江国有林场、浮邱山国有林场等部分二级机构支部班子进行了调整,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扎实开展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指导督促各支部按照“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的标准及要求开展各项党建活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完善班子成员联络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党建“一岗双责”责任,每季度到各自联系点指导督促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2021年均按要求进行了上门指导,进一步压实了二级机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2021年11月24日由管理处党组对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的相关支部负责人和经办人赵勇、杨大生、李浩、龚美华、肖勇军、刘连跃6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八)反馈问题:“三定方案”执行不到位。股级干部配备与“三定方案”不符,二级机构班子超线数配备4人。干部混编混岗较多,如处机关与景区编制混岗3人,下设二级机构混编混岗3人。

整改情况:1. 关于股级干部配备与“三定方案”不符,二级机构班子超线数配备4人问题:对问题产生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已作出说明。已制定《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国有林场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在2021年年底即将进行的新一轮竞聘上岗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股级干部,二级机构超线班子成员进行了免职(整改时限为2022年1月)。

2. 关于处机关与景区编制混岗3人、二级机构混编混岗3人问题:对问题产生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已作出说明。积极与县人社、县编办等部门进行了对接,2022年1月县编办分别核定三个景区管理所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明确编制从管理处调剂(桃编办发﹝2022﹞3号)。2022年4月13日管理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个景区管理所所长编制划到各景区管理所。2022年4月14日已办理编制使用手续,机关与景区编制不再混岗。

(二十九)反馈问题: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林业、旅游、财会等专业人才缺乏,管理处及其下设机构财务人员共10人,其中仅有2人有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以来,党组多次研究专业人才招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20年新招录2人,均未留住。

整改情况:1. 关于专业人才缺乏问题:2019年通过人才引进招录公园管理与森林休憩专业人员1名(文斌),12月到岗上班;2021年通过人才引进已招录财务人员1名(肖英杰),8月份已到岗上班。2022年向组织、人社部门继续申报人员招录计划,拟招录4名旅游管理等专业人才。积极组织全系统干职工外出学习,其中6月21日-25日桃花江林场场长邹合群、6月24日-29日浮邱山林场场长王琪和石井头林场场长王柯分别参加了国家林草局管理干部学院组织的森林和草原防火基层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020年10月组织二级机构财务人员参加省林业厅的财务业务培训。

2. 关于2017年以来,专业人才招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20年新招录2人,均未留住问题: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申请落实引进人才相关政策,2020年、2021年共发放人才引进补贴3.25万元给文斌,通过发放补贴等提高新招录人员的待遇,留住人才;加大新招录人员任用力度,2021年1月提拔文斌为市场营销科副科长(正股级)、4月安排文斌到县委办跟班学习,提升工作水平,让其更适应工作、更安心工作。

(三十)反馈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存在全程纪实未按要求进行、推荐干部未表决、提拔干部未公示、任用干部无任免文件等问题。如2019年、2020年推荐2名副科职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无党组会议记录。干部交流力度不够,有的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11年以上。

整改情况:1. 关于干部选拔纪实、推荐表决、公示、任免等2019年、2020年推荐2名副科职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无党组会议记录问题:组织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法规。对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组织对近年来推荐的副科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2021年11月24日对负责政工人事工作的经办人许婵姣进行提醒谈话。

2. 关于干部交流力度不够,有的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11年以上问题:对问题产生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已作出说明。已向组织部门推荐,对任职时间长的干部请求交流使用。已制定《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国有林场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在2021年年底即将进行的新一轮竞聘上岗时,结合林场实际,优先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对任现职时间较长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干职工工作技能。

(三十一)反馈问题: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不严格。个别证照未及时收集保管,个别干部护照遗失未作后续处理等。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1月1日举办培训班,组织对因私出国(境)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组织对护照持有人进行摸底,至2021年11月底全系统共有7人办有护照,其中汪斌、彭海望、胡雄三人遗失护照已找回并集中保管浮邱山林场党支部对胡雄护照管理不到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已建立因私出国、出境台账,从严管理个人证照,全系统2021年以来无干职工因私出国、出境。

(三十二)反馈问题:主体责任有缺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存在压力责任层层递减的现象。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能严格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7日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让全体党员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常怀敬畏之心,不断增强森林公园系统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开展了警示教育,已于2021年7月1日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警醒2020》警示教育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管理处党组书记、主任赵立峰上了题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能力》的廉政党课。11月4日,开展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3》,前往桃江县廉政教育基地竹廉博物馆参观学习。不定时开展纪律检查,2021年共发出通报4期;加大违规案件的处理力度,对人社社保系统数据比对发现的王映中、李勇、何明3名服刑人员作出开除公职的决定。

(三十三)反馈问题:监督责任弱化。监督执纪不规范、问责机制不完善,量纪过轻,用组织轻处理代替纪律处分,部分问题线索未深究,对巡察组交办的举报线索处置不力。对二级机构财务、销售等重点岗位,对招投标、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1.关于对巡察组交办的举报线索处置不力问题:已于2021年6月桃花江林场对举报线索的3个问题开展了“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2.关于对二级机构财务、销售等重点岗位,对招投标、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问题:已在第十九项和第二十项问题中回应。

(三十四)反馈问题:纪律执行不严格。“慵懒散”问题仍然存在,迟到、早退、办事拖拉等现象时有发生,巡察中发现部分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有上班不在岗、打瞌睡的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参照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规范作风纪律。对二级机构上班时间作风纪律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发出通报4期。进一步严格作风建设和纪律要求,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对干职工予以警醒。其中,全系统2021年度共运用 “第一种形态”37人次。对市巡察反馈的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共涉及谈话对象26人,提醒谈话25人,诫勉谈话1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全力抓实问题整改。党组将继续盯紧巡察反馈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深入整改的问题,实时跟踪、持续用力,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组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实用的工作机制,力争同类问题不再重复出现。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防止巡察整改“一阵风”,真正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巡察整改既是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动力,自觉把整改落实与推动落实森林公园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抓导向,抓融合,抓创新,不断提高森林公园的影响力,促推森林公园的良性长远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118199;邮政信箱(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谷山路353号;电子邮箱:5129940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