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8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努力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医保事业长远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8月30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波才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祝宏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调度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做到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中心)、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巡察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基本完成1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精神有欠缺,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未对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未结合益阳实际,就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智慧医保”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

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将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范围。10月22日,局党组(扩大)会再次讨论学习《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1年以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的通知》、《关于益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阳光采购的通知》、《关于印发〈益阳市肺结核防治多渠道筹资和医保支付方式与DIP融合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制度,完善医保制度改革,8月26日,通过省医保局验收后在全省第二个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慧医保”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2.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有差距。引导医院使用带量采购药品办法不多,医院积极性不高,解决群众住院贵问题手段有限;未按国家和省医保部门建立医保社会共治机制要求,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医保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指导。

整改措施:下发了《关于确保我市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益医保函〔2021〕51号),就完善监管措施、落实配套政策、强化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对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及市外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及查勘业务三项险种的管理,建立了我市对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做实市级统筹工作,出台了《益阳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管理与考核办法》、《益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与考核办法》、《益阳市市外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及查勘业务管理与考核办法》。

3.完善医保市级统筹存在不足。

整改措施:针对医保市级统筹存在不足的问题,通过专题会议在9月10日已下发《关于对完善医保市级统筹存在不足问题处理的督办函》(益医保函〔2021〕42号),要求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省局明确要求各市州对于门慢特病种范围、标准等不再出台市州政策。因此我市不再自行出台相关待遇政策文件,待省局文件下发后,统一按省局的标准执行。

4.“四个纳入”有差距。未将意识形态列入机关纪检工作计划、任前考核内容;个别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其中。

整改措施:我局出台了《2021年度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四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工作计划、任前考核内容及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

5.队伍建设有欠缺。局网评工作人员仅2名,截至2021年5月,全局还没有人加入市网络评论员工作群。

整改措施:出台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网评员队伍管理办法》,每个科室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为局核心网评员,所有干职工为基层网评员,建立梯次网评员队伍,明确专干加入全市网络评论员工作群。确保我局有一支“核心网评+骨干网评员+基层网评员”的强大网评员队伍,实现“队伍力量明显壮大、战斗能力整体提升、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的网评员队伍建设工作目标。

6.网络安全有短板。市医保大数据分析平台存在弱口令漏洞,易导致敏感信息泄露;未见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制度,没有开展局里重要系统平台安全实时监控和定期应急演练。

整改措施:1.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2021年8月26日正式在益阳上线,上线后系统直接设置了业务账号的密码必须为字母加特殊符号和数字组成,符合密码设置要求;2.制定并完善了《益阳市医疗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益阳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网络管理办法》和《益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制度》并下发各区县(市)医保局遵照执行,让益阳市医保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有章可循;3.在5月11日至5月20日,在湖南省委网信办的组织下开展了应急演练,益阳市医疗保障局较好地完成了演练任务,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通过省局网信办验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负债均衡系统进行了漏洞扫描并及时处理修复。

7.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中心组理论学习未对学习情况进行小结;个别中心组成员未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

整改措施:我局制定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将坚持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流程,抓好落实。

8.推进落实医疗基金监管力度不大。未按照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基金监管系统,缺乏行之有效的基金监管手段,致使医保基金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让部分不良的协议医疗机构有机可乘。

整改措施:立即成立了以杨智华副市长为组长的平台上线领导小组,并于5月6日印发了《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益阳上线实施方案》的通知,8月中旬通过省局项目组对益阳新医保平台验收后,市局于8月20日向省局提交了新医保平台上线的申请,新医保平台于8月26日正式上线。省局于11月8日至9日上线了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子系统和场景监控与生物特征识别管理子系统等相关业务子系统,并对益阳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我市将依托医保新平台对医保基金进行全场景全方位的监控,为医疗基金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9.参保机制不健全。征缴体制改革后,医保、税务业务系统不兼容,参保数据不共享、不完善;重复参保和选择性参保的现象仍然存在;老百姓参保存在差距,部分区县参保率低于全省要求的考核水平。

整改措施:1.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2021年8月26日在益阳正式上线,新医保平台严格落实了“一人一证”,目前在省内杜绝了重复参保现象。2.在今年5月份,已将重复参保数据进行汇总、清理。

10.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滞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DIP支付方式试点改革以及医疗机构手术、疾病编码贯标对码工作进度有待加快。

整改措施:成立了以杨智华副市长为组长的平台上线领导小组,并于5月6日印发了《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益阳上线实施方案》的通知,8月中旬通过省局项目组对益阳新医保平台验收后,市局于8月20日向省局提交了新医保平台上线的申请,新医保平台于8月26日正式上线。益阳市成为DIP试点单位以来,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并出台了年度培训计划,制定了相关结算细则和监管措施,为DIP工作推进提供了政策支持。针对医药机构贯标工作缓慢的实际,于3月份组织了全市15项贯标培训。结合新医保平台上线对贯标的要求,经过2个月对医药机构新平台上线的验收工作,于8月26日前完成了全市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和大型连锁药店的贯标工作,后续将结合国家局对益阳贯标验收工作的契机,指导督促其他医药机构完成贯标工作。

1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面不够。群众看病就医仍存在“跑腿垫资”情况。

整改措施: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借国家医保平台上线契机,扩大医疗保险市内联网直接结算面,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益阳市范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购药行为,我局出台了《益阳市医疗保险市内联网结算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12.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1.召集各涉及单病种结算的10家医疗机构分管副院长及医保科长,集中告知巡察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并就单病种结算要求再次做出强调,明确《协议》中单病种相关要求的变更。2.对于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上门督导,着重强调单病种结算的要求及与年度考核、结算、清算挂钩的情况,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协议》,提升单病种结算率。3.对于涉及单病种结算业务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发送《整改通知书》,明示单病种结算的各项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

13.违规借用他单位工作用车。

整改措施:因我局已于2021年3月将借用的公车归还,修订完善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公车维修审批流程,要求维修前有申报表、故障证明照片,维修后有修复照片。

14.财务审批不规范。个别会议开支没有预算审批单;个别次数接待区县人员无派出单位公函;行政经费列支工会开支。

整改措施:1.制定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对接待无公函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确保无公函不接待。2.工会已于2021年10月22日将在行政经费中列支的应由工会列支的慰问干职工住院费0.2万元归还至行政账户。同时,再次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15.经费开支把控不严。给在医保局政务大厅办公的保险公司、银行工作人员充值餐卡;2019年购买系统、办公室装修等,项目未验收即付款。

整改措施:1.我局已于2021年10月22日责令各保险公司和银行分别将我局充值的伙食补贴退还至市财政往来结算户。2.对2019年购买系统及办公室、会议室装修和卫生间维修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3.6月25日已印发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所有固定资产投资、装修、维修、软件开发等项目支出,事前必须签订合同,事后必须按照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制定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项目验收管理制度》,明确验收范围、内容、人员、程序等。

16.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工会活动购置服装超标准;工会举办活动组织不规范,2020年举办“医保杯”健步走活动无签到册,用餐无用餐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1.工会会员已将购置服装超标准部分进行了返还,并已将退款退至我局工会账户;2.今后工会活动将严格执行工会活动制度,按规定组织工会活动,确保活动前有方案,活动中有记录,活动后有台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17.执行会审联签制度不到位。2019年12月起,相关财务人员违规担任会审联签小组成员。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问题。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问题,于5月27日由市委第五巡察组交办我局。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6月4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财务会审联签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财务会审联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的相关要求,并于6月11日将立行立改问题的汇报材料交由市委第五巡察组审查。

18.存在医疗保险基金挤占挪用现象。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问题。1.针对审计发现挤占挪用基金问题,对全市经办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和交叉检查,深挖细查挤占挪用医保基金行为。2.下发督办函,督促各区县(市)制定还款计划并按进度还款,并将所有下发督办函情况报告“清廉医保专班”。3.市本级已将2020年度挤占基本医疗的离休人员医药费拨付至基金财政专户。各区县(市)已及时上报挤占挪用医保基金整改情况,安化、资阳、桃江等地均已制定还款计划并积极退还。

19.骗取套取医保基金仍存在。

整改措施:1.对存在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现象的医院终止医保协议。审计期间,益阳市审计局已将该线索移送公安部门,由赫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初步认定该院违规金额,掌握该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证据,已进行了司法会计鉴定,正在追缴。2.针对发现的大通湖易某某个人伪造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已立即暂停了其个人的医保结算,并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目前此人已退回部分资金。审计期间,益阳市审计局将该线索移送司法处理,2021年7月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对易某某案予以判决,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对其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上缴国库。审计发现资阳区居民吴某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后,立即暂停了吴某某的医保结算,并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审计期间,益阳市审计局将该线索移送司法处理,2021年9月资阳区人民法院对吴某某案予以判决,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对其违法所得进行追缴。3.针对我市某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重复报销的问题,资阳区医保局立即追回了该医院骗取的医保基金。审计期间,益阳市审计局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了此问题线索,资阳区纪委和卫健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0.重复报销问题存在。

整改措施:1.对已结算票据等给予重复报销的问题,赫山区医保局除追回审计查出的重复报销外,将自查发现的财政兜底和特惠保多报部分追缴到位。资阳区重复报销人员吴某某与个人伪造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案中的资阳区吴某某系同一人,已一并司法处理。对区县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完善了管理制度,对经办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2.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2021年8月26日正式在益阳上线,新医保平台严格落实了“一人一证”,目前在湖南省内杜绝了重复参保现象。3.核查同一年度在城职、城居报销人员共1208人,均同时两边参保,但没有重复享受医疗待遇,其中1202人在职工医保系统中均查实身份证与姓名准确,其余有六人没有办理社保卡,身份证信息不准确无法确认身份。4.对资阳区李某某重复报销的费用,已退回至资阳医保基金。

21.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禁而不止。

整改措施:1.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的问题,审计查出问题后该医院立即停止了相关重复收费,并追回涉及重复收费的医保基金。2.认真部署全年工作。下发《全年基金监管工作通知》和《落实瞿海书记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3.组织系列行动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行为。包括2020年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治理高值耗材实施改革、两次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展开定点医疗机构飞行检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专项治理、组织定点医药机构集中整治交叉检查等。4.协同推进已移送处理案件查处进度。包括召开审计移交问题整改情况调度会,联合公安、卫健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部门联席会。5.建立益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和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协同工作机制。6.向赫山区集中整治办交办赫山某医院涉嫌违规问题,明确联合办案、依法办理和限时办结等要求。7.赫山区上报了关于益医协办交〔2021〕9号交办函办理情况。

2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医保政策仅通过局机关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进社区、进企业不够,群众知晓度不高。特殊门诊等重要医保政策未主动公开,导致群众不了解、不理解。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个别同志出现笔迹不同的两份答卷。

整改措施:1.2021年3月日制定下发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管理办法》,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编制《益阳医保简报》。今年以来,在局官网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3个,政策解读4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政策刊发稿件76条,2021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全市排名第2。与益阳电视台、益阳电台等媒体合作,制作宣传动画4个,在各类媒体循环播放,向群众主动宣传各类医保政策,提高医保政策群众知晓率。2.经调查了解,造成个别同志出现笔迹不同的两份答卷的情况是,某同志答完试卷后忘记填写姓名,现场收卷人员发现该份未填写姓名的答卷后,误以为是另一位同志的答卷,遂自行代为填写姓名。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负责该工作的有关同志工作不够细致,不够到位,已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3.重业务轻党建。2020年未对全面从严治党、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1.我局制定了《中共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开展专题研究部署;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接,就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会商。2.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业务骨干对我局全体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业务培训。

2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实。未按要求建立党员先锋模范岗;有的支部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有的支部未开展支部讲评与领导点评,部分党员无个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整改措施;有的支部书记没有给所在支部上党课,有的年终没有向大会述职述廉。

整改措施:1.我局制定了《开展创建“党员红旗窗口”“党员先锋模范岗”“党员服务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党员先锋模范岗”评比活动;制定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方案》,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业务骨干对我局全体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业务培训。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5.党员管理不规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没有专职从事机关党建工作;党组织未按要求在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开展谈话;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综合意见表、民主推荐表未盖章确认。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问题。1.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6月4日召开专题党组会,明确由专职副书记专职从事机关党建工作,不再从事扶贫等工作;我局制定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方案》,组织党务干部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2.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进一步完善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表格资料。

26.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党组会议研究人事工作有7次派驻纪检组未参加;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考察材料由被考察对象代写,个别同志无提拔考察材料;多人缺少年度考核登记表;未按上级文件“一人一表、一批一档”的要求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

整改措施:1.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需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提前将会议时间、议题及有关材料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积极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现场监督,听取其指导意见。2.进一步全面开展人事档案清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目前我局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再清理,针对每位干职工人事档案中缺少的资料开具《人事档案及材料审核查缺清单》,逐一交由干职工并敦促其查漏补缺。3.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干部职务职级调整晋升的相关资料,按批次完成了整理装订归档,按上级要求做到了“一人一表、一批一档”,形成了完整的全程纪实档案。

27.违规设置机构。在未获编办批准情况下,于2020年10月1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局规划财务专班。

整改措施:我局于8月17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决定撤销财务规划工作专班,并积极向市委编办呈报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机关科室职能及更名的请示》,现市委编办已同意将财务规划工作专班职能归入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更名为法规财务与行政审批科。

28.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中层干部年龄较大,正科级以上干部22人,80后仅4人,40岁以下仅2人;副科级干部15人,90后仅2人,无30岁以下干部。

整改措施:1.完成了2021年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此次干部调整,提任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含90后1名;提任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均为80后年轻干部;15名同志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其中80后8名,90后2名。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趋势正逐步凸显,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2.拓宽引才渠道,积极向市委编办、组织部申报引才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引进文字综合、医卫药学、金融财会等年轻专业人才5名。3.建立了我局干部人事信息台账,进一步加强了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摸清底数,科学统筹谋划遴选、引才工作计划。4.出台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统筹编制、职位资源,加强年轻干部源头建设,优化年龄结构。

29.混岗混编现象严重。行政、事业人员混岗混编使用达17人,占全局在编人数的31%。

整改措施:1.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益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益组联﹝2020﹞2号)文件要求,对确因重点、中心工作需要统筹使用的工作人员,已向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书面汇报;2.拓宽引才渠道。出台了《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施方案》,并积极向市委组织部申报,通过2022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了3名医学专业人才,逐步消化过去因专业工作需要而造成的混岗混编情况。

30.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排查不够深入,防控机制不健全;机关纪委书记担任人选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中共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益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要求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

31.监督执行宽松软。对在医院“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仍未整改的问题,未按上级文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仅下发了一个处理决定书,整改停留在纸上。

整改措施:1.约谈了相关医疗机构责任人。2.对巡察移交纪委关于2019年基金监管工作排名问题、2020年省“飞检”复核某医院2019年“飞检”问题整改有6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市“飞检”发现某医院违规问题的处理以及2020年省“飞检”之前我局所做的基金监管稽核的主要工作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汇报,并提交了相关资料。

32.以案促改不到位。2020年6月医疗保障领域聚焦民生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某区县(市)医保局查处了2起国家公职人员侵占参保患者医药费报销的违纪违法案例,系统没有结合此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措施:1.收集了省内近两年医保系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案例,编印了《益阳医保简报》(2021年第20期医保基金整治专刊之五)。2.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契机对全局干职工进行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注重以案促教,以案促改。

33.工作作风不务实。存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没有签订日期、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签名、零售药店(诊所)管理服务协议书年中补签的现象;未按《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公布并实时更新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措施:1.责成责任相关科室及时整改,对负责该项共工作的责任人做出了专项调整,确保责任到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对既往未完善的《协议》相关工作程序,及时通知相关医药机构到场完成相关内容,确保《协议》签署的完整性、严肃性。3.对新增和退出的医药机构,根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在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分别于2021年1月、4月、5月、8月份在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新增和退出的医疗机构共6批次。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前一阶段的共同努力,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医保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医保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医保事业长远发展。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并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益阳实际,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将巡察整改与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起来,与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和医疗保障工作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医保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行政机关,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征程中书写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