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坚守政治巡察 助推清廉建设

来源:沅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作者:刘慧峰 发布时间:2022-09-09

推进清廉建设,是党中央和省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推进清廉建设关键要强化政治监督,发挥监督效能,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助力保持“三个环境”。

始终坚守“一个定位”,扛牢巡察监督责任。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扛牢巡察监督责任,推动全面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把每一次巡察看成是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和整肃立规之巡。坚持聚力服务中心大局,常态化开展常规巡察,围绕脱贫攻坚、行政执法、医疗服务、社保基金、粮食购销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利剑”直插问题,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切实加强“两个协同”,统筹推进巡察覆盖。高质量推进市委任期内对79个市管单位党组织、193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实现巡察“利剑”一竿子插到底。一是强化协同意识。树牢“一起做工作”的理念,积极融入上下联动,发挥巡视巡察系统优势和组织优势,实现全覆盖同频共振。与被巡察党组织同题共答,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形成全覆盖的监督合力。二是完善协同机制。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统计、保密等部门协作机制,实现措施、力量、行动协同,让更多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在实践中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途径,增强全覆盖力量。

聚力做足“三项功夫”,巩固提升巡察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在清单管理上下功夫,着力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整改率达97%,建章立制421项。二是在结果运用上下功夫,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问题整改跟踪回访、巡察整改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关于在巡察中提出约谈问责建议的程序规定》,推动严肃问责。三是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对共性问题或深层次矛盾问题,提出巡察建议,比如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三金”代缴专项整治、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的整改,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

全面构建“四个立面”,实现政风海晏河清。一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将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有效衔接,把一体推进“三不”贯穿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充分发挥纪检查处问题和巡察发现问题作用,将腐败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事重点开展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用权等方面的监督。三是树立清廉标杆示范引领。把清廉建设情况列为政治巡察重要内容,通过强化行业部门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加强示范引领,深化清廉建设。四是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遵守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二条负面清单”,切实提高政治执行力,坚持自我革命的勇气,确保巡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