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级领导领衔督办 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来源:桃江县委巡察办(组) 作者:蔡颖 发布时间:2022-09-09

日前,十三届桃江县委第二轮巡察,已全部完成对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7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反馈。4位县级领导分别参加了其分管(联系)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提出要求。

今年4月份,该县出台《县级领导领衔督办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以十条刚性措施明确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指导制定整改方案、会议调度、检查督促、审阅进展情况报告等不同形式,领衔督办分管领域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同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省委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二十条措施要求,修订施行了《县委巡察整改监督暂行规定》,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巡察整改中的责任内容、工作流程及相应工作要求。新修订《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指南》,全流程规范被巡察单位整改及其接受监督的工作行为。

截止目前,第一轮常规巡察整改率96.61%,专项巡察整改率100%,各被巡察单位制定(修订)各类制度73项,收缴(清退)违规违纪资金48万余元,追责问责182人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巡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各类行政执法问题59起,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度有效提升。